第四百八十八章 束妖新法
圣碑谷,放眼望去,漫山皆兽影绰绰,大的小的,胖的瘦的,走的飞的,长的短的,不一而足。
它们之中,修为强的,围在两座圣碑底下。
修为弱者,则围在谷外,或者在谷外的山下呆着。
这座圣碑谷,乃青城群山众精怪心目中的圣地。当中两座黑石碑,乃是他们的圣师岑青立起来的。
上面刻着两部修行功法,乃众精怪的福音,因此被尊为圣地。
而如今,这座圣碑谷,又出现了一座新的石碑,这座石碑上面所刻的字,所有精怪,皆能看得见。
不像另外两座石碑,无缘的精怪,永远无法看到。
那些无缘的精怪也想从其他精怪那里得到上面的修行之法,可惜没有精怪愿意透露,或者说不敢透露。
一旦透露,那结果便是身死道消,因为石碑上面已经写了,没有精怪会认为这是玩笑话。
更没有精怪愿意违背它们圣师的意志。
那些无缘的精怪们想要逼迫一些修为低微的精怪,结果得知这样的信息之后,也只能无奈慨叹。
也因此,它们对二青这位圣师,心中多少有些怨恨。
可它们也只敢在心里怨恨一下,都不敢过甚逼迫那些修为低微的精怪,就怕把它们逼急,或者逼死了,引起众精怪的注意。
之前他们就已经被赶走过,之后又偷偷跑回来。虽然不能看到石碑上的功法,可在这里修行,总有一些精怪可以交流一二。
而且,青城山的精怪,不会欺负同类,他们在这里,至少不必担心生命安全问题。
但现在,它们却发现,连这最后一点希望,都被剥夺了。
只见那座新的石碑上,刻着十数条规章制度。
首先第一条便是让所有能够看清之前两座石碑上文字的精怪,都去领一个代表青城山精怪的身份铭牌。
当然,石碑上写的,不是‘精怪’,而是‘妖众’。
写‘精怪’,有些不够高大上,‘妖众’就好听多了。
这个提议,是老金龟提议的。老金龟在大白的相邀下,也参与了制定规章制度的会议,并给大白提供了不少有建设性的建议!
而铭牌,则由大白所炼制,上面不仅有代表青城山的标志,就是一座圣碑谷的模型,还有它们的名字。内中更有大白的法力气息,别人想要仿制都不太可能,因为一个人的气息是很难模仿的。
而第二条,则是所有青城山妖众,不得残害同类,不得无故杀害人类。同类之间有矛盾,私下无法解决,便上擂台斗法。
之后,还有‘不得欺凌弱小’、‘不得随意破坏山林’、‘不得偷盗他妖财物(一般指灵药)’、‘不得强占他妖妻女’等等法令法规。
当那些精怪们看到这一条条法令法规时,都不由目瞪口呆。
觉得有些无所适从的感觉,以前看谁不爽,便可以嗷一嗓子,可现在,冲谁嗷一嗓子,算不算欺凌弱小?
而且,斗法时,即便有意控制力度,可破坏一些山林,也是再所难免之事。然而现在,这个也犯法了,以后怎么办?
这个倒还好,因为还有擂台可以解决,想斗法,去擂台。
而最让他们无法适应的是‘不得强占他妖妻女’这条,在它们这些精怪之中,所遵循的,依然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配偶这种事,基本上就和野兽一样,谁的修为高,便可以无条件占有对方的配偶!可这个也要管?
至于雌性妖类,那更是没什么‘忠贞’之说,因为它们同样还带着野兽的本能,喜欢强大的配偶。
事实上,喜欢强大的配偶,这是所有生物的天性,本能。但人与兽不同的地方在于,人有道德观念,知道什么叫‘贞节’。
而这些精怪,虽然在二青他们的教导之下,比普通精怪要懂得更多,但显然,有些思想,想要一下转变,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在如今的妖怪世界里,大部分雌性妖怪,皆依附于雄性妖怪而生存。碰到强大的妖怪打败他们的配偶,再占有她们,她们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奇怪,强大的妖,就应该享有这样的权利。
可见,这是一种深入妖心的观念。
然而,这种观念,或者行事风格,在大白这种更具人性化的雌性妖类看来,就是‘自甘坠落’的一种表现。
既是妖怪,已有别于野兽,那为何还要像野兽一样行事?
由这点,便可以看出,妖类与人类中的一些蛮夷,做法还是有些类似的。比如由实力来决定配偶这种事。
而在这些法令法规之中,惩处最严重的,便是第二条。
凡残害同类者,斩!
凡无故杀害人类者,驱逐!
可见,在大白他们这些妖类眼里,人类的生命价值,还是要比妖类差一些的。想要做到一视同仁,基本上不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