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公平、正义、律法之力(第2/3页)
“而疑罪从无也是如此。疑罪从无是‘有利被告’思想的体现,而仙盟律专为管理修士,被告自然也只能是修士。而每一个修士都是仙盟这个机构的一部分,能够在这个系统之中产生出本身不具有的功用,所以除了对部分有恶劣影响的修士之外,仙盟一般不做死刑,而是以教化、感化为主。就算事主原谅加上赔偿,也需要处以监禁以及公开道歉。”
“由于法律层面没有‘介法修’,也没有将神京修士区别对待,所以这些神京修士纵然只是寄生虫,但也可以享用到这份权利。因为律法的权威性是它执行力的基础,义愤为了严惩这一个人而违背疑罪从无原则,只会降低律法的执行力,让更多人受害……”
辰风哭笑不得的打断了王崎的话:“怎么你这么一说,我觉得律法威严全无了呢?”
“恰恰相反,这才是律法内涵贤者智慧的证明。”王崎摇头道:“仙盟存在的基础,是‘分工合作更高效’的事实。正是因为它是朝向大道的舟车,所以才有修士愿意上来。立法者的目的也是为了维护这辆车、这艘舟本身的稳定性,不让它散掉。若是律法让舟舵偏了、车辕折了,只怕仙盟自身也会不复存在——另外,完美无缺的律法是不存在的。律法本身也要经过一次次修订,才能接近真正的公平。”
辰风摇头:“你说得很有道理,可是为什么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呢?”
“你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而我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表现相似目的一致,但是内秉的逻辑不同。”王崎指了指脑袋:“而且用弈天算解析这个东西就是这个思路。弈天算的前提就是‘每个个体作为生灵都有自利本能’。立法者也有立法者的立场。”
“好了,不说这个了。”辰风跳过了这场关于法律的讨论:“法度的事情,怎么样了?”
“感觉得到,如果顺利,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完成了。”王崎点点头,问道:“你呢?”
“如果我能够感知到的话,应该可以直接完成法度吧。但是我在这方面还真不如你。”辰风无奈的摇摇头。
他们两个之所以在这里,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神道—人道理论,用它推演出一门法度来。
王崎三人将第一个人道法度的基础定位“律法”。对于王崎来说,在诸多人道规则之中,律法是规则最为明晰的一个,不像是经济、商业那样,不同派别存在不同解释。作为执律使的辰风对律法也足够熟悉,而且这“律法之力”也是辰风的理想。
另外,拨划给赵青峰的那个局域网,作为教徒行为准则的“戒律”就是《神京刑律司监牢生活行为规范》,这也证明律法为“新神道法度”基础确实可行。
在经过申请之后,王崎获得了在刑律司大堂旁观、或是以“协警”的身份巡视监狱的权力。仙盟始终以求道为本务,是以只要是实证的申请,不管多离谱都有一定几率通过。
这里的所有人都是依照一个名为“律法”的东西在行动。囚徒的衣食起居、日常行为,乃是律法判罚所致。审官做出的抉择,乃是律法的程序。就连那;两个讼师的争辩,也为围绕“律法”展开。
在这里,律法似乎不只是一个形而上的存在。它并不知行于理、止于道,而是行于法,止于术,切切实实的存在于每个人的思维之中。
而只要思维里存在律法、行为依照律法而生,那么他们的魂魄波动里必然也含有“律法”的算法。
在起居中、在行走中、在争辩中、在思考中,人与人发生了联系,暂时成为一个整体内部的存在。他们通过语言来传递信息,用行为来记忆信息。这些灵犀又反映到他们的魂魄之中,扰动了他们的魂魄。
魂魄的冗余力量散发出了一丝特殊高灵电磁波。相同的电磁波波峰与波峰、波谷与波谷交叠、扩大,最终汇成一股。
律法的本身就是秩序。它不像宗教戒律一样让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束缚,却比一切宗教戒律都要严密。这份秩序使得灵力不断的汇聚。
这就是律法的力量。
王崎和辰风之所以在这里,就是为了将那力量找出来。
即使是在庭审期间,王崎也在向空气之中辐射圣光之力。而辰风指尖也燃着一朵命炎。他们希望将这道负熵力注入“律法之灵”体内,让它强化到能够被修士察觉的地步,或者将它转变成更容易让人感知的形式。
很快,审官就出来了。他有些无奈的宣布,被告人无罪释放,原告损失由维和司承担,同时被告人的安全由维和司护安使维护。刑律司执律使则分出人手对此案进行关注。
主观上的正义并没有得到声张,但是,仙盟的规则因为这一场审判而得到巩固,暴露出的漏洞会成为司法体系自我完善的动力;老夫妇的损失得到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