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 万木霜天红烂漫 第四十六节 设计,切块,激励(第2/2页)

增值量化和股权激励政策不是新生事物,陆为民记忆中在粤省已经有尝试了,好像TCL集团的改制就是采取这种方式,陆为民认为这种方式是比较合理的,既能最大限度的确保国有和集体资产不流失,而且也能充分调动起经营管理层的主观能动性。

“这是我个人的想法,但是也和尚书记、童市长探讨过,纺织行业是一个全竞争行业,尤其是在我们国内市场目前不太景气的情况下,如何实现麓山纺织工业集团形成大船出海的目标,我觉得管理层非常重要,同时我们的四大国有纺织企业的职工们这么多年为企业的发展也作出了很大贡献,现在企业陷入困境,和原有的管理层有一定关系,但是和普通职工们关系不大,所以我的个人意见就是彻底量化新麓山纺织工业集团的产权,切块,老麓山集团所占那一块的归麓城县以及所属的麓北镇,切出一块归员工持股会,而新的管理层可以获得其中部分,具体比例可以商量研究,另外一块就是市政府已四大国有纺织企业的资产入股,这是属于国有产权。”

陆为民侃侃而谈,把在座的几个人的注意力彻底吸引了过来,就连对这个方案有些知晓的段厚柏和顾子铭也是第一次听到陆为民具体详细的介绍这个方案的操作性。

“确定现有新麓山纺织工业集团的资产具体资产之后,以改制时间为基础计算,初定三年或者五年,彻底放权给管理层经营,已经资产回报率不低于百分之十为基准,每超过多少比例来确定这超出收益部分的一定比例来奖励给管理层,超出收益越高,那么奖励比例也会越高,实现整个新麓山纺织工业集团的产权优化。”

“比如资产评估之后,截止1998年5月底新麓山纺织工业集团的净资产是五个亿,那么到1999年5月底,新麓山的净资产经过评估实现了百分二十的资产回报,超过市政府确定的百分之十受益十个百分点,那么这超出部分就是四千万,那么就可以按照四千万的百分之十或者十五折合成新麓山的股权作为奖励,如果实现了百分之三十或者四十的资产回报,超出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三十就是八千万甚至一亿二千万,那么在这八千万或者一亿二千万里就可以按照百分之二十或者三十来折合成新麓山的股权来奖励管理层,这种方式可以连续三到五年,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激励管理层发挥创造性的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同时也可以实现整个新麓山集团的股权优化,为下一步的上市打好基础,这就是我的构想。”

魏嘉平从俞柘和任东来眼中看到了他们内心的狂喜,一直以来他们几个虽然在麓山集团里有着说一不二的决定权,但这是建立在麓山集团实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之上,而且企业的所有权依然属于麓北镇,当下麓城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对他们几个还是非常信任的,但是如果以后换了领导呢,以及如果企业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呢,或者企业发展方向不太符合领导的意图呢?会不会把他们扫地出门?这一切很难说。

而现在陆为民的意图就很明确了,一方面要彻底改变新麓山集团的股权结构,另一方面也是有意要扩大企业管理层和职工的权益,应该说这种构想是很难从一个政府领导脑子里想出来的,按照他们的思维,政府就是想要牢牢的把一切权利掌握在他们手中,而不是放给别人,不管是管理层还是普通职工,根本就不是他们考虑的对象。

但陆为民的想法彻底颠覆了他们的认知,甚至让他们有些不敢相信宋州市委市府有如此深远的见解想法。

如果这只是陆为民一个人的想法,那么宋州市委市政府会同意么?魏嘉平、俞柘和任东来都持怀疑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