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6章 “二房东”(二)(第2/2页)
……
租赁户的罪状挺多,在他的描述中简直是一帮刁民。
韩博连连点头,宗永江越说越来劲儿,一不小心说漏了嘴:“以前的合同里虽然没约定公司摊位租给承租户是用于经营的,不得擅自转租,但这是常识,这是惯例。而现在这些闹事者绝大多数不仅没在市场经营,甚至严重违反合同,拿着我们市场租赁给他们用来经营的门面或摊位私自转租,牟取暴利。每个摊位每年收取十多万元的转租费,而他们承租三十年交给公司的租金只有五万元!这些人每年从每个摊位收取那么高的转租费收入,养成了他们这一大帮市场吸血虫。且一边违反合同约定,一边长期不停的到市场和政府闹事、上访。我公司为提升市场经营环境,把市场安全工作管理好,要求他们按合同约定承担一小部分设备、设施更换和改造费,再合理的增加一点租金,他们就吵闹、上访、堵路!”
经理都说了,齐主任不知轻重,居然声援起来。
“韩局长,您说说,摊位的产权属股东所有,管理权归我公司所以,凭什么只能他们每年在市场里向实际经营户收取高额转租费,而市场方要搞改造建设、进行设备更换维护,他们却不承担费用?这是哪里的道理?这不是强盗逻辑!”
“是啊,如这些闹事者中真有经济困难,我公司会给予一定的关心和帮助。但是,我们了解到这些人都有数以百万计以上的家产,可他们一贯都是用这些卑鄙低劣的手段来达到其目的,这种行为是可耻的!”
说到激动处,宗永江居然拍拍桌子,“这些无理闹事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请了一些不明真相、不负责任的媒体,对我公司消防改造工作进行了恶意炒作、断章取义、颠倒是非的报道,给我公司造成了负面影响。我公司将会对这些恶意攻击我公司和公司领导的相关媒体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明白了,前因后果基本上都清楚了。
市场产权所有者,十几年前跟人家签了三十年的承包经营合同,当时钱值钱,并且市场没现在这么火,一个一点点大的摊位,三十年承包费五万元,在当时确实不算少。
结果通货膨胀,钱不值钱了,市场又越搞越红火。
租赁户都发财了,就算不经营,把摊位租给别人一年都能收入十几万,拥有市场产权的几方或许包括一些个人股东红眼了,租赁合同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他们不好单方面毁约,打官司也打不赢,于是把管理权委托给这家具有背景的金茂公司。
消防改造只是一个由头,就算没消防改造,他们一样会想其它办法涨租金,或把原来的租赁户赶走,重新对外招租。
在市场里没找到那个大学生的父母,也解释得过去。
因为他们不经营了,也是在当“二房东”。
市场里那些看上去不太像做生意、一发现不对劲就抄家伙的伙计,估计是原租赁户派过去的,他既然把摊位租给人家经营,就要保证人家能够顺顺利利做生意。
换言之,金茂市场里有两帮“保安”。
一帮是金茂公司的,一帮是原租赁户找过去的。
今天虽然没打起来,但只要事情没完满解决,矛盾依然存在,双方早晚会发生火拼,相比上次,即将发生的极可能规模更大,甚至会是一场流血的械斗。
至于派出所和刑警队两面为难,同样能够想象到问题出在哪里。
金茂公司有背景,这一点毋庸置疑。
原来的租赁户看样子同样不是省油的灯,姓宗的刚才说得很清楚,政府内部有个别人员在背后支持,而且原来的租赁户不是普通的工薪阶层,他们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