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他可不是兽医(第2/2页)
很明显,螳螂的数量远远比不上蚂蚁,它们也不是群体社会结构,因此只有十个可怜的统率值。
当然,李锋也没把这当作一回事,毕竟蚁王能够号召的兵蚁是越多越好,蚁王的统率值越高,这预示着收集血精更快。
而螳螂王?
唔,这种天生战力惊人的膛刀手是战士,可不是农民,三十公分的螳螂王,已经很恐怖了,算上它那对趋向金属化的锋利膛刀。
李锋毫不怀疑,哪怕是一头大狗在它的面前,也会被这凶虫以惊人的袭杀速度,切割开两半。
“可惜,只可惜目前自己的血精并不够,要不然一直饲养到五阶,把螳螂王饲养成自己的使魔,把忠诚化为死忠,那就更牛逼了。”
李锋有些感叹可惜。
四次饲养螳螂的血精单位,已经惊人高到3750点血精,而第五次更是需要18750点。
不过数字虽然庞大,还好现在以李锋的蚁王兵团收集速度,大概一天就能够集全了。
真正令人惊人的恐怕还在五阶之后,这也难怪饲养到了五阶就是一个分水岭了。
“嗯,以后就叫你小绿好了。”看着狰狞的螳螂王凑近到自己身边眨巴着那对吓人三角眼,李锋只感觉背脊一阵发凉。
如果不是清楚小绿对自己达到忠诚,他绝对不会给这么危险的生物靠近。
“小绿,去吧,到后山去,尽可能不要让人发现你,知道没。”
趁着师姐去了上班,而慕青还未回来,李锋连忙把小绿带到后院。
虽然小绿不会说话,但他知道,这家伙既然从亲密度转变为忠诚,那么一定能明白自己的意思了。
果然,小绿这只凶家伙,那三眼角向李锋瞧了一眼,便卟哧一阵扇动,展翅融入了后山。
做完了这一切,李锋突然整个人安静了下来,短短几天时间,血精的出现,完全改变了他的世界。
接着下来做什么?
三万块?
一开始得到三万块,倒是觉得是笔天大巨存款,但现在冷却后,他却突然发现自己所拥有的本钱并不多,至少,这三万块并不能给他自己,还有家里改善什么。
心中对于力量的追求冷却,他这才渐渐意识到,金钱还是很重要的。
难道继续饲养多些一阶蟋蟀王卖钱?
不不不,先不说这么做,将会有多么惹人怀疑,而且什么卖的多了,估计也不值钱了。
一只一阶蟋蟀王,如果未经过一轮验证,顶多只能卖个一万块,卖多了还不值钱。
要是到时被自己弄到蟋蟀将军多如狗,蟋蟀之王满地走,那这麻烦就大了。
正当李锋头痛着如何利用血精赚到更多一些钱的时候。
远在秦市环西区,年老的宅院。
“爷爷,你上次不是说那个叫李什么的年轻人医术很厉害吗?他还在秦城吗?”
赵子榆一回到大宅,就风风火火问道。
“怎么了,小榆,你不是很抵触爷爷安排男生和你见面吗。”年老正在院落逗弄着金头大将军与青头阿果两在玩耍,不禁好奇回头道。
“不,我找他可不是什么相亲,是若诗她那条哈士奇受伤了,就快死了。”赵子榆眼睛红红道。
“胡闹,李锋是养虫世家,又不是兽医……”年老听了不由一阵气苦。
他还以为自己的宝贝孙女转性子,但是没料到居然是打这个主意。
“不试过怎么知道……”赵子榆一脸倔强望着她爷爷,这招不揍效,立刻抓着年老的手,摇啊摇嗔声道:“爷爷,你就行行好嘛,若诗都伤心死了,你就让他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