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第2/4页)
她语气激动,丝毫不吝啬对别人的夸赞。
许知喃又笑着道了声谢。
“不过你这个蓝色和哥哥之前《我为歌来》决赛上染的头发发色好像啊,你是因为他才染的吗?”
许知喃稍稍停顿,点头:“嗯。”
“啊,真羡慕,我也想染,可我要是真敢染一头蓝毛我妈说就直接把我从家里赶出去切断生活费了。”
许知喃笑出声:“喜欢他也不一定要跟他染一样的发色嘛。”
“主要是还有一点,你别看我今天化妆挺白的,但卸了妆皮肤有点儿黑,蓝头发太挑人了,我怕我驾驭不了,不过你和哥哥都驾驭的好好,超级好看!”女孩儿是个小话唠,“不过我更喜欢新专的造型,真的好帅,感觉比两年半前更帅了!”
很快,工作人员上台布置舞台场地,将架子鼓、键盘架以及麦架纷纷拿上台。
底下粉丝纷纷伸长了脖子,翘首以盼。
可舞台布置好了,林清野却还没上来。
底下也不知是谁先起了个头,大家纷纷高声大喊林清野的名字,像是要把他唤出来。
“林清野!”
“林清野!”
“林清野!”
起初只是一小片,但大家很快便纷纷都被带动,到后来全场都在呐喊。
许知喃置身其中,心中越发振动。
她也跟着大家喊林清野的名字。
这个少年,这个男人,即便毁誉参半,即便历经坎坷,但至少现在这片呐喊声是属于他的。
以后必然还会更多。
忽然,顶上的灯转动几下,大家更加沸腾,林清野仿佛是在那千呼万唤中走出来的,灯光也一并投射到他身上。
许知喃余光里是那摇晃着的荧光棒和灯泡,瞳孔里映着一个完完整整的林清野。
他走上台,身后还跟着并列的三人,一并走到舞台前,林清野视线扫过许知喃,轻笑了下,俯身靠近麦架。
“大家好,我是林清野。”
他转身介绍身后,嘴角噙着散不去的笑意。
“这是我的乐队。”他说。
底下粉丝很快反应过来,喊道:“刺槐乐队!!!”
尖叫声几乎要穿透耳膜,大家又非常默契地开始高声喊刺槐乐队的名字。
此刻,不止是台上四个人,就连许知喃都难以平复。
自从大学毕业他们就再没有一起上过一个舞台。
从高中起他们四个就在一起,经历过逃课在烂尾楼楼顶玩音乐,也经历过突如其来的一夜成名,一起在酒吧驻唱四年后关池、季烟、十四三人踏上寻常又无趣的生活,独留林清野一人在这条路上继续。
只是走到一半,黑暗笼罩。
如今终于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关池、季烟和十四也被这场景怔得眼角含泪、血液沸腾。
三人抹了把眼睛,各自回到自己的乐器边。
鼓手关池。
贝斯手季烟。
键盘手十四。
以及,主唱林清野。
他背了把吉他,坐在麦架后的高脚椅上,吉他抵在腿上,靠近麦克风:“一首《喃喃》——”
他抬起眼,视线扫过台下,最后停留在了许知喃身上。
修长骨感的手指拨动吉他弦,响起一段流畅的旋律,落在大家的心尖上,而后他开口,“送给你。”
许知喃心尖儿一颤。
话音一落,前奏响起。
刺槐乐队配合默契,一段架子鼓率先出来,鼓点密集落下,像是狂风骤雨,瞬间点燃全场。
一切都虚化,只剩下台上这四个人。
这是他们的主场。
台下众人起身,跟着旋律歌唱摇晃,荧光棒像是被吹拂着的成片麦田,齐齐晃动着。
他唱:
“那个女孩儿呀
我从未如此迫切地想见到她
可她不说话
像缄默的神明
……”
林清野站在舞台之上,看着台下众人,看着属于自己的灯牌和荧光海。
《喃喃》的歌词全部推翻重写,并不是最初那版,写的是他在狱中时的心情。
在那晦暗世界,他见不到许知喃,只能站在镜子前看他背后刻着的那个女孩儿。
不管他说什么想什么,女孩儿都笑盈盈地望着他,像是在两人之间洒下一道星辰河汉,支撑他度过了那一段时光。
一场音乐节结束,粉丝们在难以平复下去的激动心情中离开。
刺槐乐队配合太过默契,每一个乐点、鼓点、琴键都丝毫不差的相合,旋律交杂着入耳,瞬间让人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仿佛每个听众都是那舞台上流汗的一份子,沉浸在其中,听到后来甚至都纷纷大汗淋漓。
听众都如此,更不用说他们四人。
音乐节结束,关于#林清野B市音乐节#的话题已经上升到热搜前排。
他出道时是单人,这也是他出道以来大家第一次见到刺槐乐队合体,一时间网络上都在热议、科普这个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