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血洗 再废太子

李贤是当了五年太子之后被废的。[10]

这是高宗朝第二次废黜太子。不过,上次被废的李忠是庶子,本次被废的李贤却是嫡子。而且,李贤是在嫡长子李弘去世后顺序接班,具有毋庸置疑的合法性。因此,一种无风不起浪的说法便在宫廷内外广为流传:李贤不是武皇后的儿子,而是姐姐韩国夫人和高宗皇帝李治的私生。[11]

当然,也只是交头接耳和窃窃私语。

没人知道这些流言蜚语从何而来。就算我们想保护其著作权,结果也只能是查无此人。传播者当然照例是那些微不足道的宫女。考虑到此类人物在昭仪时代的作用,未免让人怀疑源头就在武后,却又想不出这对她有什么好处。

武皇后,总不会为了废黜李贤而造此舆论吧?

应该不会。

李贤就更不可能是传言的制造者和散布者。相反,他被这风声弄得惴惴不安。然而即便贵为太子也无可奈何,只能疑神疑鬼东张西望。母后却似乎存心跟他过不去,各种训斥和指责接二连三劈头盖脸,直到这位太子被废。

缘由,却是一起谋杀案。

被杀的叫明崇俨。这是一个妖孽,或邪教人物,据说精通种种妖术,因此深受天皇和天后信任,得以出入宫廷干预朝政,还被授予官职。由于我们不知道的原因,这个装神弄鬼的家伙兴风作浪,声称太子李贤不堪承继,李显和李旦才有帝王之资。这当然是严重的挑拨离间和煽风点火。因此他被谋杀,太子几乎在第一时间就成为怀疑对象。[12]

不过,李贤有动机,武后无证据。

没有证据就只能按兵不动。事实上,明崇俨被杀是在仪风四年(679)五月,李贤被废则在次年八月,其间有一年三个月的时间差。而且就在明崇俨被杀五天之后,太子李贤便受命监国,此案的审理应该也在这个时候。[13]

主管部门和侦查过程已无从知晓,只知道最后以“为盗所杀”结案。至于真相是盗贼谋财害命,还是那家伙与黑道中人结了梁子,一概不知。但这不等于武后不再怀疑。种种迹象表明,她已经决定废掉太子,只不过要等待时机。

机会是李贤自己创造,又由太子党提供的。

李贤原本优秀。甚至可以说,武则天四个儿子,最优秀的是前两个:哥哥李弘孝悌仁爱,弟弟李贤聪明好学。由他组织名儒所作的《后汉书》注,至今仍是史学名著。再加上监国用心,施政宽厚,其实很得父皇欣赏,臣民拥戴。[14]

然而李贤跟那些纨绔子弟一样,也喜欢声色犬马,甚至可能与家奴有同性恋关系,其他方面的行为也不检点。太子手下一位正六品的谏官看不下去,便上书劝谏。这位谏官和他的父亲都是进士出身,品学兼优。而且他父亲任正八品的监察御史时,还弹劾过正三品的中书令褚遂良。[15]

父子俩既然都是正派人,批评就肯定属实。如获至宝的武皇后立即让皇帝下令,由中书侍郎薛元超、门下侍郎裴炎和御史大夫高智周联合办公,三堂会审,彻查。[16]

结果,正如当年长孙无忌把民事案变成了政治案,这次也由情色案审出了谋杀案和谋反案。李贤的那个同性恋家奴供认,明崇俨是自己受太子指使暗杀的,有关部门又在马房里搜出了数百件盔甲。李贤百口莫辩,只能等死。

高宗皇帝当然不敢相信。公主谋反,舅舅谋反,废太子谋反,现任太子也谋反,李唐皇室谋反的也太多了吧?可惜他不会辩诬只会求情,结果当然被天后驳回。她说:为人子而谋弑逆,天理不容。大义灭亲,哪有宽赦余地!

于是,李贤被废为庶人。

这一天,是调露二年(680)八月二十日。三天后,改名为李哲的李显被立为太子,同时改元永隆。从李贤那里搜出的盔甲则在洛阳城外的天津桥南焚烧,以昭告天下。一起骇人听闻的惊天大案就这样迅速落下帷幕。[17]

天津桥位于洛阳城内的核心地带,跨越洛水,是重要的交通枢纽,人流如织,繁华热闹。武周时期天津桥南成为重要的社会公共场所,也是诸多政治事件的发生地。如后来张氏兄弟案发,正是枭首于此处。将盔甲焚毁于天津桥南,具有重要的昭告作用和象征意义。

但,此案疑云重重。

首先,明崇俨真是太子指使家奴暗杀的吗?不知,因为只有口供没有证据。何况这口供也来得蹊跷。审判官要问的原本是他和太子的性关系,为什么供词却是杀人?如此答非所问,是主动交代还是有人暗示?如果是主动,则不伦变成杀人,岂非罪加一等?如果是诱供,请问是谁诱使?

其次,马房里藏着兵器武备,是谁提供的线索?难道又是那同性恋家奴?那他可真是找死。要知道,杀人比不伦罪过大,谋反罪更大;而谋杀一个明崇俨,是用不着私藏几百件盔甲的。但,如果没有线索,有关部门怎么会去搜,又怎么敢搜?现任太子的官邸,难道是可以随便出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