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蓝田人的发现
“蓝田人”是继“北京人”之后在我国境内发现的又一直立人化石,因发现于陕西省西安市以东的蓝田县而得名。
1963年,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考古人员到蓝田县野外考察,在蓝田县西北13公里的泄湖镇陈家窝村附近发现了一个完整的老年女性下颌骨,这引起了古生物家的关注。1964年,贾兰坡又在蓝田县城东北18公里处的秦岭北麓公王岭村发现一个人头骨化石。经鉴定,公王岭的人头骨化石和陈家窝发现的人下颌骨化石同属一个类型,因此,根据国际惯例,就以蓝田所发现的猿人化石命名为“蓝田人”。
在陈家窝除发现一个下颌骨外,还发现有属于它的13颗牙齿、一件打制较精细的小型砍砸器以及石片和石核等。另外,在此处还采集到大型砍砸器、小型刮削器、石核和有使用痕迹的石片等,制作粗糙。在公王岭除发现人头骨化石外,也发现有刮削器、石片和石核等。同时还采集到大尖状器、多边或单边砍砸器、刮削器等10多件石器及在地表采集的石制品50多件。
从蓝田人下颌骨、头盖骨和牙齿的标本看,蓝田人头骨的形态既与北京人有相似之处,又在一系列特征上表现得比北京人原始。蓝田人的眉间部突出,眶上圆枕比北京人粗大且外侧比北京人更向外延伸。蓝田人生活的时期处在一个间冰期,当时的气候温暖,雨量充沛,森林茂密,到处是一派亚热带风光。在蓝田由于没有发现天然的洞穴,因此推测蓝田直立人白天在森林和草原上狩猎、采集,晚上居住在树上,以保全生命。
蓝田人的发现,对研究蓝田地区新生代的构造运动、地层地貌、沉积环境及古人类进化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高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