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略论治史方法(第3/3页)
有志为此种探讨,其中心注意点,如历代之政治制度,人物思想,社会经济,将以何者为研寻国史新知识之基本要点?此亦难言。中国新史学家之责任,首在能指出中国历史以往之动态,即其民族文化精神之表现。此在能从连续不断的历史状态中划分时代,从而指出其各时代之特征,即此一时代与前一时代及后一时代不同之所在,亦即各时代相互之异同。从此乃见其整个的动态。如某一时代特异之状态在经济,则此项经济状态即为该一时代之特征。或在政治制度,或在学术、思想、宗教、风俗,诸端皆然。
经济情形未尝非历史事项中极重要之一端,然若某一民族之历史,其各时代之变动不在经济而别有所在,则治此民族之历史者,自不得专据经济一项为惟一之着眼点,此理甚显。中国自秦以来,直迄最近,苟自社会经济一端言,要之在农业经济之状况下。若遂据此而轻率断定中国文化自秦以来即少进步,自属偏见。治国史者,苟专在农业经济方面从事探讨,无怪其谓中国民族绝少进步。因各时代状况略相同,无从寻得其进步之所在。然若真能为客观合科学的新史家,必从识得中国史之变动何在始。中国史之变动,即中国史之精神所在。近人误认为中国史自秦以下即绝少变动,其实皆由未尝深究国史之内容,而轻率立言之故。变动何在,当详他篇。此不具论。
一九三七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