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战国时代的政治与社会(第3/7页)
当战国开场的前后,秦在“七雄”中算是最不雄的一国,自前428年以降,四十多年间,它的政治出了常轨,大权落在乱臣。在这时期中,它有一个君主被迫自杀,一个太子被拒不得继位,另一个君主和母后一同被弑,沉尸深渊。魏人乘秦内乱,屡相侵伐,并且夺回穆公所得到的河西地方。
穆公的霸图的追续是自献公始。他即位的次年(前384年)便把国都从壅(今陕西凤翔县)东迁到栎阳(今陕西临潼县东北)。他恢复君权,整饬军旅,两败魏师。但秦国更基本的改革,更长足的进展,还要等待继他位的少年新君孝公和一个来自卫国的贵族少年公孙鞅。
公孙鞅原先游仕在魏。传说魏相公叔痤病到要死时,魏君(即日后的惠王)请他举荐继任的人,他便以卫鞅对。魏君默然不语。公叔痤更嘱咐道:若不用这人,必得设法把他杀掉,勿令出境。魏君答应去后,公叔痤立即唤叫卫鞅前来,把刚才的谈话告诉了他,劝他快走。他不慌不忙答道:魏君不能听你的话用我,又怎能听你的话杀我呢?后来闻得孝公即位,下令求贤,他才挟着了李悝的《法经》,走去秦国。
前359年(孝公三年),孝公用卫鞅计颁布第一次的变法令。这令的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刑法的加严加密,人民以十家或五家为一组,若一家犯法,其他同组诸家得连同告发,知情不举的斩腰;告发本组以外奸恶的与斩敌首同赏,藏匿奸人的与降敌同罚。(二)是富强的新策;凡不做耕织的游民收为公家的奴隶,努力耕织多致粟帛的人民免除徭役;家有两男以上不分居的纳加倍的人口税,私相殴斗的分轻重惩罚;非有军功的人不得受爵;服饰、居室和私有的田土奴婢的限度,按爵级区别,因此没有军功的人虽富也不得享受。这新法施行十年后,秦国家给人足,盗贼绝踪,百姓从诅咒转而歌颂。这新法的成效更表现在卫鞅的武功,前352年,他亲自领兵征魏,把魏的旧都安邑也攻破了。此役后二年,卫鞅又发动第二步的改革,把国都迁到渭水边的咸阳,在那里重新筑起宏伟的城阙和宫殿;统一全国的度量衡,把全国的城邑和村落归并为三十一县,每县设县令,丞(正副县长),把旧日封区的疆界一概铲平,让人民自由占耕未垦辟的土地,让国家对人民直接计田征税。第二步改革完成后,卫鞅于前340年又领兵征魏,把魏将公子卬也虏了回来。于是孝公封卫鞅于商,为商君,后人因此称他为商鞅,但他的末日也快到了。先时第一次变法令公布后,人人观望怀疑。适值太子犯法。卫鞅便拿他做一个榜样,把他的师傅公子虔黥了。后来公子虔自己犯法,又给卫鞅劓了。前338年孝公死,太子继位后的第一件大事便是把商鞅族诛。但商鞅的政策却继续被采用。
秦地本是戎狄之区。西周的京畿虽建在其上,文明的透入始终不深,好比一件锦衣覆着褴褛。周室东迁后,锦衣一去,便褴褛依然。直至孝公变法时,秦人还不脱戎狄之俗。例如他们还父兄子弟和姑媳妯娌同寝一室,这大约是沿着游牧时代以一个帐幕为一家的经济办法。这种陋俗经商鞅的严禁才消灭。又例如秦国道地的音乐,直至战国晚年,还是“击甕叩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没有受文明的雅化,也就没有受文明的软化。 在六国中秦人是最犷野矫健的。商鞅的严刑峻法给他们养成循规蹈矩的习惯,商鞅的特殊爵赏制度使得对外战争成了他们唯一的出路。以最强悍,最有纪律的民族,用全力向外发展,秦人遂无敌于天下。
商鞅死后约莫七八十年,赵国的大儒荀卿游秦。据他所记,这时商鞅变法的成绩还历历可见。荀卿说:
(秦之)国塞险,形势便,山林川谷美,天材之利多,是形胜也。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淫荡)汙(猥亵),其服不挑(佻),甚畏有司而顺。……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入其国(首都),观其士大夫,……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观其朝廷,其朝(早)间听决,百吏不留,恬然如无治者。
荀卿的弟子韩非也说:
今(六国)言赏则不与,言罚则不行。赏罚不信,故士民不死也。今秦出号令而行赏罚,有功无功,相事也。……是故秦战未尝不克,攻未尝不取,所当未尝不破。
信赏必罚正是商鞅的政术。
荀卿又曾比较齐、魏和秦的强兵政策道:
齐人隆技击。……得一首者则赐赎锱(八两)金,无本赏矣(本赏大约是指战胜攻取之赏)。是事小,敌毳(脆)则偷可用也;事大,敌坚,则涣然离耳。……是亡国之兵也。……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按一定标准挑选):衣三属(层)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背)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免除赋役),利其田宅(给以好田宅)。是数年而衰,而未可夺也。(合格的武卒,几年后便衰弱不可用。但其特权却不能剥夺)。……是故地虽大,其税必寡,是危国之兵也。……秦人,其生民也狭厄(给人民的生路狭隘),其使民也酷烈。……忸(狃)之以庆赏,()之以刑罚,使……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斗无由也。厄(压迫)而用之,得而后功之(胜利才算功,不但计首级),功赏相长也。……故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王之锐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