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三世界(第6/14页)

agrarismo )。不过,政治上的呼声虽然很多,学术上的统计研究尽管不断,拉丁美洲的革命事例毕竟不足,加之殖民岁月遥远,战败经验稀少,真正的土地改革终究难以兴起。一直要到卡斯特罗在古巴发动革命(为古巴带来了土地改革),使土地改革进入了中南美洲的政治进程,情况才改观了。

对于主张现代化的人而言,土地改革的好处不止一个方面:政治上的意义自不待言(不论是革命政权,或正好相反的反革命政权,双方均可借此赢得农民支持),在思想上更为动听(例如“土地还给劳动人民”等口号),有时甚至还可以达到某些真正的经济目的,虽然绝大多数的革命人士或改革家,对于仅仅将土地重新分配给穷人的手段究竟能造成几分改善,并未抱着太大期望。事实上在玻利维亚和伊拉克两国分别于1952年和1958年实行土地重新分配之后,农业总产量反而急剧下降。不过为求公平起见,我们也得指出,在其他农业技术及生产力原本便已极高的地方,以前对土改诚意抱怀疑态度的农民,一旦获得自己的田地,很快便发挥极高的生产潜能。埃及、日本、中国台湾地区便是最好的例子,其中又以中国台湾的成就最为惊人(Land Reform,1968,pp.570—575)。维持一个广大农民群体的存在,其动机其实与经济无关,过去如此,现在亦然。因为现代世界演变的历史证明,农业生产的大量提高,恰好与农业人口的减少成反比;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这种逆向增减的现象尤为明显。不过土地改革的意义,不可因此抹杀,因为它毕竟也证明了在自耕农制度下,尤其是以现代化手段经营农作物的较大型农家,其效率绝对可以与传统大地主佃户制度,或帝国主义的大规模农庄运作媲美,而且具有更大的弹性空间。比起其他某些半工业化集中经营的办法,例如1945年后,苏维埃式巨型的国营农场,以及英国在坦噶尼喀(Tanganyika,今坦桑尼亚)生产花生的手法,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过去,咖啡之类的农作物,甚至连橡胶及糖在内,一向被认为只能以大规模农庄的方式栽植经营。这种手段,虽说如今比起某些缺乏技术的小农,依然占有极为明显的优势,却已绝非必要的经营方式了。不过归根结底,自大战结束以来,第三世界在农业上获得了重大进展,所谓科学选种的“绿色革命”,毕竟还是由具有企业经营头脑的农家开始的,印巴边境的旁遮普即为一例。

尽管如此,土地改革的经济动机却绝非出自生产力的提高,而是着眼于平等的考虑。就长期并整体的观点而言,一开始,经济成本往往会扩大国民所得分配不均的状况,但是最终必将缩短其间的距离。黄金时代末了,发达西方国家人民在经济生活上达到的平等程度,高于第三世界,即可见其真实性的一斑。不过近年来由于经济衰退,以及一些人士对自由市场抱着近乎宗教神学的迷信,所得不均的现象又再度在某些地区出现。拉丁美洲的贫富不均最为严重,非洲居次,但是在一些亚洲国家里面,贫富的差距却相当接近。这几个地区,都曾在美国占领军的协助或直接经营之下,进行了一场极为激烈的土地改革,包括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Kakwani,1980)。贫富不均的现象少,自有其社会性及经济性的好处,往往被观察家们视为这些国家工业化成功的一大动力。观察家们也同时认为,巴西经济的发展忽冷忽热,几度前进却又跌倒,往往欲达“南半球美利坚”的经济宝座而不得。巴西人民的贫富严重不均,到底应为其欲进不得的挫败担负几分责任——贫富不均,可容国内工业增长的市场因此受限,自不可免。拉丁美洲社会不平等的现象如此严重,各国又缺乏大规模组织性的土地改革,两者之间,实在很难说没有任何关联。

土地改革,当然为第三世界的小农阶级欢迎,至少在土改还未转变为集体或合作农场的形式之前是如此——这种转变,是共产党国家的常例。然而,欢迎归欢迎,在个体小农与倡导现代化的城市改革家之间,双方对土改的期待却南辕北辙。前者对总体性经济面对的问题毫无兴趣,与国家政治的观点不同,对土地的需求也非建立在一般性的大原则之上,而自有其个别特定的主张。秘鲁改革派将领组成的政府曾于1969年推动激进的土改,企图一举摧毁该国大地主的田产制度(haciendas),即因此而失败。原来秘鲁印第安高地的牧民,一向为安第斯山脉大农场提供劳力,双方共存的关系虽然不甚稳定,可是改革对这些牧民的意义,却仅仅意味着重返祖传的“本土”,回到这一直被大地主隔离的原有牧场。多少个世纪以来,他们始终牢记着祖先传下来的家园疆界,这份损失,他们永远也不曾忘怀(Hobsbawm,1974)。改革前旧有的生产运作方式,他们无意维护,事实上现在都归入合作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