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制主义与普鲁士的崛起(第2/4页)

从专制主义统治者的角度来看,一些明显的弱势可能反而是优势,因为弱小的城市和贫穷的贵族更容易被控制和利用,对中央集权的反抗也相对较少。霍亨索伦王朝在这一时期也十分幸运,其王权一直后继有人,并且丝毫没有争议,世袭领地也未因继承而惨遭分割。“大选帝侯”腓特烈·威廉(Frederick William,1640—1688年在位);选帝侯腓特烈三世,或称腓特烈一世国王(the Elector Frederick Ⅲ/King FrederickⅠ,1688—1713,于1701年即位);“军曹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Frederick WilliamⅠ,1713—1740年在位);“腓特烈大帝”腓特烈二世国王(King FrederickⅡ,1740—1786)寿命都很长。这些国王建立了伟大的王朝,其伟业令人钦佩。

选帝侯腓特烈·威廉为专制统治打下了基础(虽然这并非他的原意,他也无法预见后续的历史发展)。1653年,勃兰登堡庄园领主与选帝侯达成协议,让选帝侯有足够的资金在和平时期建立常备军队,而领主们则能够在领地中行使更多的权力:确立农奴制、任命当地教堂牧师、维持当地秩序并主持庄园法庭。1655—1660年北方战争后,官僚体制的建设初步展开,并在大选帝侯的几代继任者统治下越发成熟。1667年实行税制改革,城市必须缴纳间接的消费税,同时还有对国家的直接“贡献”税。此举迅速将城市贵族和农村贵族的利益区分开来,使城市贵族失去了政治盟友,也让选帝侯有了不召开议会的借口,城市的代表制度逐渐消失。17世纪70年代,城市不再自治,而是由官僚部门管理,这些官僚由选帝侯任命并对选帝侯负责。同时,贵族组成的军官团在社会中享有特殊地位,吸引了原本较为独立的贵族为中央政权服务。1675年费尔贝林战役中,选帝侯战胜了令人闻风丧胆的瑞典人,为自己赢得了威望。

腓特烈·威廉的继任者是选帝侯腓特烈三世(即腓特烈一世国王)。腓特烈三世大大增强了国王的象征性权力。1701年,腓特烈三世在神圣罗马帝国外的柯尼斯堡(Königsberg)自己加冕为王(真的自己把王冠戴到头上,没有任何神职人员插手),称为“在普鲁士的国王”(King in Prussia)。这个头衔自然不能与帝国境内的任何领土产生联系,但皇帝为了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中得到霍亨索伦王朝对哈布斯堡政策的支持,必须允许腓特烈三世在帝国境外自立为王。这也反映了当时崇尚法国的潮流。在路易十四统治期间,君权受到热烈追捧。其他一些德意志领主也通过类似的方法获得了王位,例如,1697年萨克森选帝侯成为波兰国王,1714年汉诺威领主成为英国国王。腓特烈一世还使宫廷文化蓬勃发展,他修建了大量宫殿,其中大部分由建筑师安德烈亚斯·施吕特(Andreas Schlüter)主持修建,这位建筑师还负责修建了一座著名的大选帝侯的骑马塑像。军队建设自然是不会被忽略的,18世纪初又由于参与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普鲁士的军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腓特烈一世的儿子,“军曹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认为,父亲宫廷的豪华奢靡不足取,他在统治期间注重的是军队和官僚的建设。腓特烈·威廉一世热衷于军事,到处为他引以为豪的“高个子近卫队”搜寻高个子男人,以至于同时代的人嘲笑他的“高个子近卫队”,几乎没有人注意到他建起了一支军队。1733年,建立征兵区制度。各征兵区的规章制度相似,负责组织农民进行军事训练并服役。这样,农业需求和军队需求互相妥协,使勃兰登堡—普鲁士拥有了一支令人敬畏的军队和受过训练的后备军,免去了常备军队所需的庞大开销。东部的贵族中有一半至三分之二的人是现役或退役的军官。到了腓特烈·威廉一世统治末期的1740年,国家收入的80%用来维持和平时期的军队开支。18世纪末有个笑话说,普鲁士不是个有军队的国家,而是个有国家的军队。另外,腓特烈·威廉一世还重新设立、组建了国家官僚机构。1723年,当时的最高军事委员会(General War Commissary)与最高财政总理院(General Finance Directory)合并,成为最高总理院(General Directory,德文全称为General-OberFinanz-Kriegs-und-Domänen-Direktorium)。腓特烈二世后来增设了各部门和各省委员会。最高总理院的成立使普鲁士的国家统一更为实际,而不仅仅是理论上的。原本大选帝侯希望自己的领地分割成数块,交予不同的继承人,但在1713年,腓特烈·威廉一世却宣布他的领土是不可分割的,这与大选帝侯的遗愿完全相反。在一个领地贵族权力较大、对王权的忠诚飘忽不定的时代,腓特烈·威廉一世和腓特烈二世都采取了各种措施来保证官员的忠诚。腓特烈·威廉一世强调奖惩制度的重要性,平民可以通过当官获取贵族地位。他设立最低基本工资制度,给勤政的官员奖赏。他还坚持认为大贵族不可以在自己的领地内当官,以免长期积累地方权力;相反,他们应该在远离自己领地的其他省内为王权服务。这样,曾经十分困扰大选帝侯的“本地居民权利”(right of the native born,德文为Jus Indignatsrecht)就被打破了。在腓特烈二世的统治下,容克贵族虽然还能在自己的领地内拥有很大的权力,例如阻挠国王的农业改革,但在担任县长(Landrat)期间,他们只是国王和地方的中间人,并管理地方的军事部门。在设立了税务顾问(Steuerrat)这个职位之后,城市地方政府的自治也就被破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