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政权的巩固(第2/3页)

纳粹实行了很多计划,向民众灌输和谐的民族共同体将抚慰魏玛时期伤痛的观念。其中包括“劳动之美”(Schönheit der Arbeit)、“力量来自欢乐”(Kraft durch Freude)等计划,并为工人组织业余活动和假期旅行,在工厂中也强调共同体的概念,在工作中向德国人灌输一种新的精神和热情。同时,戈倍尔担任了国民教育与宣传部部长,此部门于1933年3月成立,很奇怪的是,它不停地向民众发放各种资料,有轻松的娱乐或消遣内容,也有政治灌输。1933年5月10日,纳粹焚烧了左翼、犹太人和其他“非德意志”作者的书籍。这项运动由纳粹激进分子发起,戈倍尔负责,代表着纳粹要净化德国思想,只剩下自己的思想。他们还建立了希特勒青年团(HJ)、德国少女联盟(BDM)以及纳粹妇女组织等一系列的社会组织,试图帮助不同的社会团体融入新的共同体。同时,许多德意志组织或被宣布为非法,或遭到解散,或由纳粹接管。在“救世主”阿道夫·希特勒的领导下,所谓复兴的民族共同体这一概念,在权力与统一的象征性展示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其中包括一些大规模的仪式和游行等,还有当希特勒经过时,德意志崇拜者向他行的纳粹礼。

纳粹宣传的希特勒形象亦有真实的成分,充满个人魅力的领袖形象代表着团结的强大力量,冲击着所有的地方矛盾和日常生活中的不和。地方政府高层一边忍受着民众对他们的不满,一边叹息着“要是元首知道就好了……”。然而,如果对第三帝国的表面信以为真,那肯定是不对的。一方面,纳粹体制内仍然存在着权力的争斗,新的党组织模仿国家行政机构,互相竞争并延续行政机构的作风。管辖区域的重叠导致各个方面的竞争和矛盾,这不仅存在于互相争斗的党组织之间,也存在于国家官僚机构和党的官僚机构之间。要解决这些矛盾,没有法律可依,只能向元首上诉。唯一的决定性因素就是“元首的愿望”。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超脱所有争斗的充满魅力的元首形象,更多的是政体本身的结果,而非希特勒自己的个人标志,毕竟这么多互相竞争的组织必须能够运作起来。很多时候,希特勒只在最后的一刻介入纠纷之中,用真正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方式,让所有参与者物竞天择,然后支持较为强大的一方。在很多决策过程中,希特勒将决策尽量推迟到最后一刻。但这并不等同于一些分析所说的,他是个“软弱的独裁者”。他真正重视的问题,尤其是在外交政策上,希特勒会非常坚决地按照自己的方式实施。对于其他政策,他只是对政策形成过程的细节并不在意罢了。另外,考虑到核心的精英阶层,尤其是工业家和军队上层,并不像下层群体那样组织有序,因此极权主义的概念应当更符合他们的利益。20世纪30年代,这些精英阶层和纳粹的目标基本一致。他们支持从专制和反工会的角度出发,重建经济、重整军备并修改令人憎恶的《凡尔赛条约》。但他们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在很多细节上,不同的利益团体之间产生了分歧。自1938年起,政权进入了更为激进的时期,这些分歧的解决变得十分突然和剧烈。1939年德国开战后,这些分歧就变得更为复杂了。

同样,大众的观点也比第一眼看起来要复杂得多。虽然有一拨纳粹的忠实拥护者,但1933年3月以后,越来越多的人抱着机会主义的目的加入纳粹党,而其他人则不顾自身事业或家庭生计,对入党漠不关心。人们并没有全盘接受“纳粹意识形态”(其各部分并不连贯一致,条理也并不清楚)。相反,他们支持其中的一部分,比如宣传国家的伟大、修改《凡尔赛条约》等,而反对另一部分,尤其是当他们个人在财产上受到经济政策的影响时。例如,许多农民在1933年以前支持纳粹的“血与土”,但很快就对一些农业政策感到不满,比如《国家世袭农庄法》(the Entailed Farm Law)。这部法案规定,中等规模的农庄只能由单个继承人继承,不能分给多个继承人,且继承人必须是德意志雅利安血统。公众对此评价不一,大多数人得过且过,今天对这个政策不满,明天又为另一个政策欢欣鼓舞,对整体的政策方向没有感觉。大部分人对他人的命运毫不关心,即便邻近地区有人突然被带走了。

图31 纳粹少女组织——德国少女联盟代表团在慕尼黑的统帅堂纪念在1923年政变中被打死的纳粹英雄。慕尼黑巴伐利亚州府档案馆藏。

希特勒将注意力放在那些与切身利益相关的方面,这种政策倾向甚至对教会也产生了影响。教会在第三帝国的地位模糊。新教徒占纳粹选民的数量不成比例得高。并且,新教徒迅速分成了两派,即支持纳粹的“德意志基督徒”和反对纳粹的“认信教会”。大多数认信教会的教徒是非常有勇气的纳粹主义的反对者,其中包括迪特里希·潘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不过,虽然纳粹不得不放弃他们早期颠覆教会、将纳粹主义作为帝国主教的计划,但大多数的新教徒对纳粹政权的看法还是相当复杂的。教会反对纳粹对教会学校的攻击和对教会结构的重组,但许多新教徒和纳粹一样,反对共产主义并拥有保守的民族主义目标。而因天主教会对罗马的忠诚超越了一切,一开始就对纳粹主义更为抗拒,并且天主教本身“完整的”意识形态和对团体的强调,比起新教徒的个人主义来说,对纳粹主义也更有抵抗力。不过,总的来说,天主教对纳粹的抵抗力其实和新教差不多。1933年7月,纳粹政府与梵蒂冈签署了《政教协定》,受此肯定,德意志天主教徒渐渐开始反抗纳粹对他们宗教信仰的干涉。例如,纳粹曾将教会学校的耶稣十字架受难像拆除。但他们对“宗教”和“政治”事务分得很清楚,在宗教事务上,反对纳粹是合适的也是被准许的,而政治事务则与教会无关。这种自我设限意味着,虽然教会实际上反对纳粹杀死许多有精神疾病或弱智的德国人(当然包括天主教徒)的“安乐死”计划(‘euthanasia’ programme),但教会无法反对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在某种程度上,天主教与政权疏远,天主教的反对被限定在与政治分离的宗教事务上,是在教会范围而非国家范围内。新教徒也一样,他们还有路德的政教分离思想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