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中古史 第四章 新莽的改制(第2/2页)
【注释】
注215 汉时通称为商人,然实有工业家在内。因为其时制造和贩卖不分,所以通称为商人。如煮盐、制铁的人便是。
注216 参看第六章。
注217 桑弘羊不是不学无术的人,其行盐铁、均输等法,在理论上亦很有根据。所根据的,便是管子等一派学说。看《盐铁论》便知。
注218 见第二编第十四章。
注219 钱货六品,银货二品,龟货四品,贝货五品,布货十品,其黄金另为一品,在此之外。
注220 新市之兵,本出于当阳的绿林山。后来分为两支:一支向南郡(今湖北江陵县)的,号为下江兵。一支向南阳的,号为新市兵。平林系随县乡名。
注221 今湖北枣阳县。
注222 南阳郡治。
注223 今河南叶县。
注224 今河北高邑县。
注225 黎邱,今湖北宜城县。夷陵,今湖北东湖县。睢阳,今河南商丘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