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近代史 第二十四章 清代的社会(第2/2页)

我国的新式工业初兴起时,大抵是为军事起见,已见第十三章。其中仅一八七八年,左宗棠在甘肃倡办织呢局;稍后,李鸿章在上海办织布局;张之洞在湖北办织布、纺纱、制麻、缫(sāo)丝四局,可称为纯粹工业上的动机。此等官办或官商合办的事业,都因官场气习太深,经营不得其法,未能继续扩充,而至于停办。前清末造,民间轻工业,亦渐有兴起的,亦因资本不足,管理不尽合宜,未能将外货排斥。在商业上,则我国所输出的,多系天产及粗制品。且能直接运销外国者,几于无之,都是坐待外商前来采运,其中损失亦颇巨。

华人移殖海外,亦自前代即有之。但至近世,因交通的便利,海外事业的繁多,而更形兴盛。其初外人是很欢迎中国人前往的。所以一八五八年的《中英条约》,一八六一年的《中俄条约》,一八六四年的《西班牙条约》,一八六八年的《中美续约》,都有许其招工的明文。今日南洋及美洲繁盛之地,原系华人所开辟者不少。到既经繁盛,却又厌华人工价的低廉,而从事于排斥;苛待、驱逐之事,接踵而起了。注872但在今日,华侨之流寓海外者还甚多。虽无国力之保护,到处受人压迫,然各地方的事业,握于华人之手者仍不少。譬如暹罗、新加坡等,一履其地,俨然有置身闽、粤之感。我国的国际收支,靠华侨汇回之款,以资弥补者,为数颇巨。其人皆置身海外,深受异民族压迫之苦,爱国之观念尤强,对于革命事业的赞助,功绩尤伟。若论民族自决,今日华侨繁殖之地,政权岂宜握在异族手中?天道好还,公理终有伸张之日,我们且静待着罢了。

【注释】

注867 参看第三编第四十七章。

注868 参看第四章。

注869 参看第三编第三十六章。

注870 一八四五,即道光二十五年,法人赴粤,请弛教禁。总督耆英奏闻,部议准在海口设立天主堂,然内地之禁如故。至《天津条约》,则英、法、俄、美,都有许传教的明文,《北京条约》第六款,又规定将前此充公的天主堂均行发还。教士得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房屋,教禁至此,始全解除,然是年,江西、湖南两省,即有闹教之事。此后教案迭起,而一八七〇,即同治九年天津一案,尤为严重。此案因谣传教堂迷拐人口而起。法国领事丰大业,以枪击天津知县刘杰,不中,为人民所殴毙。并毁教堂、医院,教民、洋人死者二十余人。法人必欲以刘杰及天津府张光藻、提督陈国瑞抵偿,调军舰至津迫胁。中国舆论,亦有主战的。曾国藩以署直督往查办,力主持重。结果,将张光藩、刘杰遣戍,滋事之人,正法者十五,军流者四,徒者十七,国藩因此,大为清议所不直。然当时情势,实极危急。国藩赴津之时,至于先作遗书,以诫其子。其情势亦可想见了。

注871 如香药、犀、象等。

注872 外人排斥华工,起于一八七九年,美国嘉理福尼省的设立苛例;其后一八九八年,檀香山属美,一九〇二年菲律宾属美,都将此例推行;南洋等处,设立苛例,以待华侨者,亦属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