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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避尸气与儒家尽孝的传统是背离的,人们怎么能把尸骨未寒的亲人扔在家里而出走呢?于是人们就造出了死人亡灵“回煞”的“鬼话”:鬼魂要回家看看。可是这个“看看”却不是探望亲人,只是对自己的那个臭皮囊以及留下带不走的遗物表示一下怀旧。这理由实在很不充分。但既然人家要回来,又不是专门看你的,幽明两途,人是应该让一让的,这就给合理的内核罩上了荒诞的外壳。然而这还有些不妥,一些孝子贤孙或者伉俪情深的男女竟要冲破幽明的界限,你不看我我却要看你,而且一些老夫子也发话了,既然是死者的亡灵回来了,你们大家就更不应该离开,其意似以全部留下再照个“全家福”才妥当呢。(俞文豹引陈东山的话说:“安有执亲之丧,欲全身远害,而扃灵柩于空室之内者?又岂有父母而肯害其子者?”)于是鬼话继续改造,那回来的“煞”并不是死者一人,而是被一个恶鬼煞神押解来的,人们要躲避的不是亲人亡灵,而是那煞神。这是一种不自觉的造鬼行为,目的就是让家人躲避“邪气”,责难尽管责难,理由却有的是。

如此看来,颜之推、俞文豹、陈东山等人用儒家的孝道批判避煞的恶俗,在伦理上似乎是正确的,但从“科学”的角度上看却是错误的了。而且就是从儒家的角度,也照样可以驳倒颜之推们。古人很早就把尸气与煞鬼附合到一起了,而且也不是不见于经传。《礼记·月令》后汉郑玄注中就有“大陵积尸之气,气佚则疠鬼亦随而出行”之类的话,疠鬼就是瘟鬼,大陵积尸,往往是因战争或瘟疫而大批死亡者的丛葬,其瘟疠之气更是容易形成大范围的瘟疫,这时国家就要在城市各处行傩,所谓“九门磔禳”,就是“禳去恶气”。这实际上就是一城一邑的全体“避煞”,只不过此时无处可避,只好用巫术来驱邪罢了。

因此,清人刘玉书在所著的《常谈》中说:“信死亡之气、疫疠之气触人成疾,不信殃煞扑人、疫鬼祟人。”将殃煞与死亡之气对言,既不信归煞,又谨防尸气,就不能不说是前无古人的卓见了。

至于煞神常被人说成是禽鸟之形,这也不是不可理解。首先,《宣室志》所说的人死数日,“当有禽自柩中而出”,这绝不是屡验不爽,像在舞台上变魔术,掀开手绢就飞出个鸽子来似的。但也绝不是凭空编造,棺材敞着盖儿,什么东西不能进去?食腐的禽类当然更要闻到气味便来“歆飨”,及至主人来了,它没理由“鸱吓”,只好鹰飏。而且人在将死未死之时,这些扁毛畜牲往往就会逐臭而来,及至停灵之时,则或翔于空,或集于屋。这样的事出现几次,就足够人们当成编故事的材料,让食腐的毛团一变而为“罗刹魅”,再变而为煞神了。

二〇〇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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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又谢承《后汉书》载:“杨震卒,未葬,有大鸟五色,高丈余,两翼长二丈三尺,人莫知其名,从天飞下,到震棺前,举头悲鸣,泪出沾地。至葬日,冲升天上。”这大鸟是否与煞神有关,不能确定,附此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