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债不成父子
一
往时听李少春和杜近芳的京剧《白毛女》,杨白劳和喜儿贴门神一段,道是门神一贴,便“大鬼小鬼进不来”,而这些鬼中就有“讨债鬼”。现在看来,把讨债鬼列入黄世仁、穆仁智一类,其实是不大准确的。一是黄世仁之恶不在于讨债,而在于放高利贷和逼债,二是“讨债鬼”在民间另有取义。
生前为人欺诈或干没了钱财,死后化为怨鬼作祟,或现形,或附体,向冤家追讨旧债,这固然是讨债之鬼,但却不是民间谥以专称的“讨债鬼”。年岁大些的人应该记得,旧时里巷间常听见妈妈责骂淘气不听话的小孩子,在气急败坏时总是少不了一句“上辈子‘该’(欠)你的!”意思是上辈子欠了他的账,这辈子他就来讨债,所以那骂孩子的词汇中就有一个“讨债鬼”。
这讨债鬼的讨债方式有些特别,他不光是让自己投生为债务人的儿子,而且还要往没出息方向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是变成二流子或者病秧子之类,以破败他老爹的家当,直到所败掉的与债款相抵,或者再剩些买棺材钱,然后“嘎嘣”死掉。
如此看来,里巷中骂孩子用的另一个词儿“倒霉鬼”,很可能就与“讨债鬼”是指同一个东西。他前世好心把钱借给人家,人家赖了,到了这辈子,他先要给欠债人做儿子,叫上多少声爸爸才能要回一些,须用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把账讨完,而且必须一边讨一边糟蹋;及至人家把债还清,自己却是两手空空,然后就背着不孝不肖的坏名声到阴间去做穷鬼饿鬼。这真让人不明白,他来世上这一遭究竟图的是什么?真是个“倒霉鬼”!
当然也并不完全如此,比如有的讨债鬼生下来就是宁馨儿,聪颖韶秀,人见人爱,但到了一定时候,也是“嘎嘣”了,那后果就是结清债务之余,再让父母加倍地痛惜。于是清人梁恭辰就断言:“大凡夭折之子,无不是因讨债而来!”(《北东园笔录四编》卷五“讨债鬼”条)
但讨债鬼却不必都是夭折者。讨债鬼来到世上的使命就是讨债,他的寿命自以把债讨完或把父母的家业折腾干净为准则。倘若遇上个不知趣的爹妈,不肯惯他由着性儿糟蹋,那债讨起来就很有些麻烦,或者涎着脸央求半天才到手三角五角,或者把家里的东西一点儿一点儿地偷出去卖掉,总之是颇费手脚,想以夭折来快速奏凯也是做不到的。更有一种恶赖账的父母,一旦发现儿子小偷小摸,竟至大施挞楚,假若生了病,不但不请郎中,甚至专给犯忌的东西吃。那结果更为严重,讨债鬼也许倒是夭折了,但债并没有讨到手,岂肯干休。而这账其实也是赖不掉的,这夭折的儿子转眼就来投胎,或者继续做他的儿子,或者不一定投胎于何地,只能机缘凑巧,总是要把欠债收走的。(参见南宋洪迈《夷坚三志·辛卷》第十“陈小八子债”条)
但认真想起,这终究有些不爽,不由让人想起而今的打官司讨债,劳神费力,磕头作揖,官司侥幸打赢,结果讨回来的钱正好够律师费和官场打点费,岂不让人丧气?而讨债鬼打的就都是这种官司!
但就是这类拎不清的混账故事,一千多年来,人们编造起来乐而不疲,可以算得鬼故事中的一大类型,就叫“殇子讨债”,或称“败家子讨债”。但不要以为这“债”只是借下而不还的钱财,像拐骗、霸占、剥夺、抢掠到的东西以及对人身的伤害,都算是欠人家的钱债和血债。唐人李复言《续玄怪录》中有“党氏女”一条,应该算此类型中较早的一个。
元和年间,茶商王兰到韩城做生意,长期租赁着蔺如宾的房子,很是赚了一些钱。这年王兰生了病,蔺如宾见他无亲无故,就把他杀死,吞没了那万贯家财。就在当年,蔺家生下一子,俊美聪慧,名叫玉童。但他“衣食之用,日可数金”。稍大之后,“轻裘肥马,歌楼酒肆,悦音恣博”,直到资产稍衰,以至乞贷望岁,这玉童才突然暴卒。当然这玉童的前身就是王兰。原来王兰死后,控诉于天帝,天帝准了状子,问他打算怎么报仇,这王兰答云:“愿为子以耗之。”及至耗到差不多时,玉童便死了。但后来一算,这账还有个零头没有偿尽,即使债主想大度些说我不要了,但天意却是差一分一毫也不可以。于是玉童只好再转世为党氏之女,让蔺家聘她为儿媳,所下的聘礼正好补足所欠的余数,账既还清(可是党家养女儿要花的钱却不知怎么算),党氏女便莫名其妙地“蒸发”了。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王兰总算把账讨回来了。这王兰真是要钱不要命,讨起债来,一个小钱也不能放过,至于偿命的事,不但提也不提,反倒再饶上两条性命。尽管这一切都是天帝的安排,而天帝自然是不会有错的,但让我们不明大义的俗人来看,这王兰还是个缺心眼儿的呆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