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化民成俗:流氓是如何教育百姓的(第6/8页)

  “今虽内设国子监,恐不足以尽延天下之俊秀。其令天下郡县并建学校,以作养士类。”“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

  郡学是由各地方政府设立的中等学校。开国之初,朱元璋政权的执政能力十分突出,一声令下,全国各府、州、县都开始建立学校。政策当然是一刀切,府级学校,学生四十人,州级三十人,县级二十人。随着郡学的发展,不久又命扩大生员,不限数额,教学内容和国学相似。

  洪武八年,他又令天下建立社学,即乡村小学和社区小学。他说:“过去远在周朝之时,每家都有私塾,每乡都有学校,所以百姓无不知学,因此圣人的教化得以实行而风俗变得淳美。今京师及郡县皆有学校,而乡村百姓则还没有享受教育的权利。所以,要命令各级官员建设乡村小学及社区学校,请老师来教民间子弟,这样可以引导普通百姓向良善之俗转化。小学以御制《大诰》和《大明律令》作为主要的必修课程。”据统计,洪武年间各府、州、县平均设有社学近六十一所,数量相当可观。

  在前现代化国家,国立学校从京师一级历府、州、县一直延伸到乡村一级,覆盖面如此广,数量如此众多,全世界罕见其匹。帝王的精神教育由皇宫发出,即可直达乡野田间每家每户。正如明史所说,由此,“无地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庠声序音,重规叠矩,无间于下邑荒徼,山陬海涯。此明代学校之盛,唐、宋以来所不及也”。

  虽然秉性吝啬,在教育上,朱元璋却从来不惮花钱。建校舍,请老师,已经投入了巨额财政资金,而学生的待遇,又创历代之冠。

  洪武年间办学都是国家投资,学校经费来源于国家拨给的学田(办学用的公田以田地收益作为学校基金),洪武十五年正式诏定天下学田之制,规定府学一千石,州学八百石,县学六百石。

  府、州、县各级学生,都可以享受国家补贴。金额是每人给米六斗,额外还有鱼肉供应。京师的太学学生待遇更好。一旦考上太学,国家包发校服,每季度发一套,还包供食宿。甚至结了婚的,还可以带家眷入学。家眷们的生活供应,由马皇后亲自负责。

  朱元璋对学生们的关心体贴可谓无微不至。学生们离家日久,朱元璋发给他们新衣服一套,路费钞五锭,让他们可以回家看望父母。过春节、元宵,朱元璋还专门给学生们发过节钱。皇帝的人情味浓到如此程度,甚至恩及学生的家人。如洪武十二年,皇帝赐每个学生的父母各四匹帛。

  至于每乡每里的社学,虽然无法提供如此丰厚的食宿,但也不收学杂费。朱元璋规定,由基层干部根据老百姓家的自然状况,尽可能多地动员适龄学童上学。

  各级学校都有奖励制度。国子监学生科举廷试得第一名,在国子监门口立进士题名碑,加以褒奖。郡学学生每年选出一名成绩最好的作为贡士,保送国子学继续深造。

  朱元璋的这些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教育的发展。全国“无地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庠声序音,重规叠矩,无间于下邑荒徼(jiǎo),山陬(zōu)海涯”,出现了“家有弦颂之声,人有青云之志”的社会现象。

  明代教育的发达,超过了以往的唐宋时代。

朱校长的可怕校规

  虽然待遇如此之好,不过,如果有机会坐时空穿梭机回到洪武时代,还是劝你不要去享受皇帝的义务教育。因为,你进了国立学校,很有可能不能活着出来。

  并不是耸人听闻。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洪武皇帝亲自制定的学规不是一般人所能忍受的。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在学校里学的是什么。各级学校的功课,都是由皇帝直接指定的,内容是《御制大诰》(即皇帝语录),《大明律令》(即刑法),此外还有四书五经和《说苑》。皇帝规定:太学学生每日写字一幅,每三天背下《大诰》一百字,本经一百字,四书一百字,每个月作文六篇。

  功课似乎不重,可是校规倒是有点怕人。校规一共五十六款,有一些规定和今天差不多,比如必须穿校服,不许点名迟到,不许夜里饮酒之类。然而也有些规定有点奇怪:

  一、不许结社,什么文学社、诗会之类一律严格取缔。

  二、不许议论学校食堂的饭菜好不好吃。

  三、绝对禁止对人对事的批评。

  最奇怪的一条是这个规定:

  一切军民利病,农工商贾皆可言之,惟生员不许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