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八五章 大婚(中)(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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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百年后的人们会知道,货币是一种公众的制度,它把原来属于公众的权力授予私人。私人资本积累愈多,它操纵公众生活的权力也越大。尤其是商人们善于和官府以及地方势力打交道,越是富有往往就越有势力,这使得他们不像农民那样可以随意盘剥驱使。

尤其是嘉靖以后,沈默提出的‘以商养士,以士护商’的号召,在这十几年间,已经深入人心,各省的商人们普遍效仿晋商,把赚来的大把银钱,投入到本地的文教事业中,开办学校、资助士子、赞助文会、馈赠文士已经成为常态,经过十几年不懈的努力,使朝廷地方有大片为他们说话的官员、文人……一旦官府催征过猛,诛求无度,赖账不付,马上就有数不清的文人口诛笔伐,危言耸听,骂官府‘捶骨竭髓,以致人人破家,逃死相继’,也会有官员以充满同情的口吻上书,说什么‘数万金之家,无不荡产罄货,因而投河经渎,言之酸鼻刺心,孰非酷吏之流毒哉?’好像一夜之间,商人就要全都破产了一般。

而且老百姓也不站在官府一边,这个年代商人的主流形象,还是疏财好义的儒商模样,他们用极小部分的钱修桥铺路,赈济灾民,就让老百姓念念不忘他们的好……这在后来的轩然大波中,体现的尤为明显。因为百姓还远未到觉醒的时刻,对于直接剥削他们的地主乡绅尚且奉为神明,诚心拥护。更不要说剥削手段更隐蔽的商人了……

在这种环境中,官府想不付钱就驱使商人,是万万不可能的。

于是官员们一直想方设法的增加银钱收入。正统元年,东南七省的田赋改折白银纳税,正是代表了官府的这种欲望与政策的变化。不久,田赋外的所有税收,都逐渐以银代物。直到一条鞭法问世,彻底的取消了实物税,只向百姓征收银钱。官府的仓库里,不再堆满了五花八门的实物,取而代之的是白花花的银两。官员们终于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品种更加齐全,数量更加丰富的商品了。

然而官府直接派人去市场,采买名色繁多的货物,显然是极不便利,也不合适的……对于口不言利的士大夫们来说,要跟小民百姓讨价还价,实在是有失身份,也没那个耐心。于是另一种被广为采用的形式出现了,那就是招商买办,即是在官府采买与市场供应之间寻找中间人,官府只与中间人联系,一应所需物资,都由中间人采购并运送到指定地点。这种中间人便被称为‘买办’,一般都是资财富厚的大商人,采买的范围更是林林总总、包罗万象,从粮食到被服、从笔墨到木炭,只要是官府所需,尽数可以拿来招商。

中标的买办商人,可以得到一张由户部签发的保证票,在将指定物资运至指定地点后凭票兑现。然而官府的信誉早已破产多时,商人们担心完成差事后会一无所获,因此在官府的招徕下踯躅不前。他们提出,希望官府能将钱先行存入汇联号或日昇隆,如果答应的话,他们可以同样存入一笔保证金。到时候完成差事,凭票提钱。若是逾期,甘愿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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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权上收之后,地方官府固然从繁重的收解任务中解脱出来,然而从中揩油的机会也失去了,如果没有相应的补偿措施,引起地方官的强烈抵触,简直是一定的。就算有考成法这座大山压着,官员们也是要造反的。

这就是沈默明知道有火耗的存在,却不做任何规定的原因。对于这种无横征之名,却有暗中渔利之实的办法,自然比‘淋尖踢斛’之类又费力又被戳脊梁,还得和奸商联手倒卖的法子,要文雅简便的多了,自然大合官员们的胃口。

有了火耗喂着,府县一级的官吏自然心满意足。但对于封疆大吏们来说,他们从来用不着自己去踢斛卖粮食,自然有小得们孝敬真金白银,所以火不火耗,对他们没有任何意义。他们在乎的,是随着财政权上收,手中权力的缩水。尤其对于那些富裕的省份,原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从来不用看户部的脸色。户部反过来还得求着他们,请诸位大爷行行好,多给两个大钱周转周转。

现在一旦财权上缴,就成了他们求爷爷告奶奶,户部的孙子变成大爷了,你想各省督抚能愿意么?

沈默为他们准备了另一份大礼,那就是行政权的下放。简单说来有三点,一、将总督巡抚改为地方官,第二,重设地方行政架构,第三,将一部分任免权下放。这对各省督抚来说,实在是太合胃口了……沈阁老不愧是大家的贴心人,太知道俺们的需要了。

虽然在常人看来,一省的最高首长,就是总督巡抚,而且他们也确实在履行着一省首长的职责。然而打开一份《大明职官录》,你会发现地方官员的架构中,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才是最高长官,根本没有巡抚、也没有总督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