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3.奥斯丁弗莱(第3/4页)
他回到他的德文书上。在托马斯•莫尔的帮助下,国王写过一本抨击路德的书,为此,教皇授予他“信仰的捍卫者”这一称号。他自己倒不是热爱马丁教友;他和红衣主教都认为,如果他不曾来到世上会更好,或者如果他低调一点会更好。不过他还是了解书中的内容,了解经过海峡上的港口、英格兰东部的小河湾、受潮汐影响的小河——在这些地方,一艘载有可疑物品的小船可以被拖上岸,然后借着月色重新出海——而走私进来的东西。他把事情告诉了红衣主教,这样,一旦莫尔和他的教士朋友闯进来,对这最新的异端邪说大喷地狱之火,红衣主教就可以摆摆手,示意他们镇静,然后说,“先生们,我早就知道了。”沃尔西会烧书 ,但不会烧人。他只是去年十月在圣保罗十字学院烧过书: 焚毁了大量的英语读物,那么多的低劣纸张,那么多的黑色印墨,都被付之一炬。
他锁在柜子里的那本《圣经》是从安特卫普得到的盗版,它比德文的正版更容易找到。他知道威廉•廷德尔;在伦敦要抓他的风声变得太紧之前,他在大布商翰弗里•蒙茂斯城中的家里住过半年。他这个人很讲原则,固执己见,托马斯•莫尔称他为反基督的人;他的样子看上去像是一辈子都没有笑过,可话说回来,如果你被赶出自己的故土,那还有什么值得笑的呢?他的《圣经》是八开本,纸质非常低劣: 在本该印有出版社商标和地址的书名页上,出现的是“印刷于乌托邦”几个大字。他希望托马斯•莫尔看过这种版本。他很想拿一本给他,好看看他的神态。
他合上新书。今天这一天该开始了。他知道自己没有时间把这本书译成拉丁文,好让它在暗地里传播;他应该请人代而为之,不管是为了爱,还是为了钱。如今在懂德文的人中,还有这么多的爱,真是没有想到。
七点钟时,他已经刮好脸,用过早餐,并令人耳目一新地穿上了自己干净的亚麻和深色细羊毛服装。在这个时候,他有时会想念丽兹的父亲;那个善良的老人总是起得很早,常常把一只扁平的手放在他的头上,说,你要开开心心的,托马斯,为了我。
他很喜欢维基斯老头。当初来找他是为了一桩法律事务。当时他——大概二十六七岁吧?——刚从国外回来不久,跟人谈话时,常常是用一种语言开头,却用另一种语言结束。维基斯为人精明,在羊毛生意上赚了大钱。他自己早年也是帕特尼人,但之所以雇佣他,却并非这个原因;而是因为他有人推荐,而且要求很低。第一次交谈时,维基斯曾经一边摊开文件,一边说,“你是沃尔特的小子,对吧?发生什么事了?因为,上帝知道,你小的时候,可没有人比你更野的了。”
他倒是想解释,如果知道维基斯能理解哪一种解释的话。我不再打架,是因为我住在佛罗伦萨的时候,每天都看壁画?他说:“我找到了一种更容易的生活方式。”
后来,维基斯渐渐精力不济,生意开始下滑。他仍然在把细平布运往北方的德国市场,而——在他看来,由于羊身上的毛如今太长,难以织出优质的细平布——他本该经营克尔赛薄绒呢之类更为轻软的布料,经安特卫普出口到意大利。但是他听着——他是个耐心的听众——老人的抱怨,然后说,“情况变了。今年让我带您去布市吧。”
维基斯知道自己应该去安特卫普和贝亨奥普佐姆露露面,但他不喜欢跨海旅行。“我会照顾好他的,”他对维基斯太太说,“我知道一户好人家,我们可以在那儿落脚。”
“好吧,托马斯•克伦威尔,”她说,“你记住了。不要喝奇怪的荷兰酒。不要找女人。不要去找地下室里的那些被驱逐的传道士。我知道你们都干些什么。”
“我不知道能不能做到不去地下室。”
“那就谈个条件。如果你不带他去妓院的话,就可以带他去听布道。”
他有些怀疑,茉茜以前的娘家可能存有并经常引用约翰•威克里夫的作品,她家的人可能一直都知道英文圣经;一段段经文被珍藏,遭禁的诗篇封存在脑海里。这些东西代代相传,就像眼睛和鼻子、温顺的性格或饱满的热情、肌肉的力量或冒险的欲望代代相传一样。如果你现在一定要去冒险的话,那就去找传道士,而不要找妓女;避开登革热先生,这种病在佛罗伦萨被称为那不勒斯热,而在那不勒斯,无疑被称为佛罗伦萨腐烂病。良好的判断力会让人节制自律——在欧洲任何地方,包括这些岛屿,都同此理。我们的生活就是这样受到限制,而我们先辈的生活却不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