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半明半灭大明朝崇祯帝的自杀和凤子龙孙的下场(第15/31页)
从明朝方面讲,天朝上国,自大观念极其严重。特别朱明王朝是推翻元朝异族政权而定国,民族意识一直是教育中最基本的原则。长期以来,朝野中所有大儒、正人,皆竭力反对与“蛮夷”讲和,因为这让他们想起靖康耻,想起南宋求和的屈辱。即使是袁崇焕出于权谋与后金假装讲和,他被杀时这一点也被作为一大罪状:和款误国。所以,明廷上下谈和色变,和议绝对是一个最为忌讳的话题。谁讲“和议”,谁就是卖国贼。
松辽大战失败后,明王朝内地形势更是一天紧过一天。那一年初,洛阳、襄阳被农民军攻克,福王、襄王被杀,辅臣杨嗣昌自杀,前兵部尚书傅宗龙(时任三边总督)又死。年底,开封被农民军包围,中原势如鼎沸,一切的一切,均让崇祯帝焦心似火。
但是,作为皇帝本人,崇祯帝是个自尊心、虚荣心极强,极好面子的人,他很想与清廷议和,攘外必先安内,谁都清楚,这样才能腾出手来一一剪除内部“流寇”。最终,趁兵败之际,一直有意议和的兵部尚书陈新甲主动作出表示,并让大学士谢升出面告知皇帝。
崇祯帝大松一口气,有“大学士”级别的阁臣出面提出此事,自己既可不负责任,无论和谈成败,均可找出退身进步的借口。于是,他就让陈新甲安排,派职方郎中马绍愉等人出关与皇太极议和。
这一使团,是明朝官方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正式的议和使团。当然,明廷架子还是摆得挺大,敕书中仍旧以天朝自居,目清廷为属夷。皇太极见书不满,明使又回京换敕书,来来往往,纠缠其间,松山、锦州、塔山、杏山坚城均落入清军之手,明朝在谈判桌上越来越被动。所以,待马绍愉一行到沈阳时,已经是崇祯十五年阴历五月十四日。那时候,洪承畴、祖大寿作为清人“阶下囚”,也在沈阳。
对于明廷的主动议和,皇太极和不少满洲贵族认同而重视,而上窜下跳反对最欢的当属汉人降官张存仁和祖可法等人,他们认定明朝是以和议为缓兵之计,劝阻皇太极不要轻和。即使与明朝讲和,也要效仿前朝金国,最大限度侵夺明朝土地,最大程度上勒索明朝金银,对明朝削之弱之,最后再亡之。可见,这些降臣的大阴之心,比他们的满洲主子有过之而无不及。
皇太极不这样想,他认定自己应坚守东北为国,并不惜居于明朝属国的地位,只要“天朝”每年能“馈赠”万两黄金、百万两白银即可。作为回报,清国上贡明朝每年貂皮千张、人参千斤。至于“国界”,皇太极想以塔山为清国界,以宁远双树铺中间土岭为明国界,在连山一地设立互市的集散地。
从这些条件方面看,皇太极绝对没有狮子大开口。明朝出这些钱绰绰有余,基本就是先前“赏赐”明朝各边蒙古人的数目。如今,清廷已经遍服蒙古诸部,明朝完全可以做顺水人情,把这笔开支换个收家而已。
为表礼敬,明使马绍愉出关,清廷官员隆重欢送,宴饮极欢。
马绍愉行至宁远,立即把与清议和的详情一五一十写下来,密报人在北京的兵部尚书陈新甲。陈新甲仔细阅后,思虑重重,把密报放置于桌案,自己随后入书房写条陈做“功课”。陈新甲家僮很勤快,见那封密报,以为是日常必须对外公布的“塘报”,马上送人拿出传抄散发。这一来不得了,言路哗然,群情激愤,一起上言上书攻击陈新甲的“卖国”。
邸报、塘报都是官方所办类似今天“大内参”、“小内参”一类的东西。邸报乃首都朝内的政情大汇总,记载皇帝旨谕和朝臣奏议;塘报内容多为地方军政大事要闻辑录,一般通过官方驿递系统在京城衙门府署送递并发至四方官署。
崇祯帝甫听消息,内心极恼,他还以为陈新甲故意泄漏和议之事。于是,在隐忍一段时间后,他就附和众议,严旨切责陈新甲。如果这位老陈懂事,严加自责,把皇上从此事中撇清,大包大揽,声称责任完全是在于自己一个人,保命肯定没问题。由此,他大可以自己回家优游山林。当然,官是保不了。但陈新甲此时特较真,认为自己受皇帝面授机宜,当然不会承受“卖国”之罪。郁闷之下,他洋洋洒洒万言敷陈,力诉自己有功,广引崇祯帝的敕谕中言辞,拉着皇帝这棵救命大树不放。
最爱面子的崇祯帝忍无可忍,亲下谕旨,把陈新甲在任期间四座边城失陷、两个藩王被杀以及河北、山东七十二城被清兵蹂躏的“罪过”,全安在他名下。最后,归结一个字: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