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的蝗虫作风
彭更问曰:“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不以泰乎?”
孟子曰:“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子以为泰乎?”
曰:“否。士无事而食,不可也。”
曰:“子不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于此有人焉,入则孝,出则悌,守先王之道,以待后之学者,而不得食于子。子何尊梓匠轮舆而轻为仁义者哉?”
曰:“梓匠轮舆,其志将以求食也;君子之为道也,其志亦将以求食与?”
曰:“子何以其志为哉?其有功于子,可食而食之矣。且子食志乎?食功乎?”
曰:“食志。”
曰:“有人于此,毁瓦画墁,其志将以求食也,则子食之乎?”
曰:“否。”
曰:“然则子非食志也,食功也。”
又一位新人出场了:彭更,孟子的弟子。
孟子的弟子好像经常在难为老师,或者是看老师的行为不顺眼,前文里遇到过好几次了,如今彭更又来这一套了,他问道:“老师,您这一出门,几十辆车浩浩荡荡,跟随您的人足有好几百,你们这些人白吃白喝地从这国吃到那国,这是不是太过分了?”
底下还有人在小声议论:“是啊,有次路过哪哪哪儿,农民们看我们黑压压一片,还以为我们是蝗虫呢,结果喷了我这一身的农药!”
还有人说:“是啊,去齐国和魏国还好点儿,要是去什么邹国和滕国,嘿,那场景就好比梵蒂冈接待中国旅游团,咱们一个旅游团的人数就比人家整个国家的常住人口还多。”
还有人说:“人多有什么不好?有次在一处农村落脚,大家住了一夜,咱们不是大受农民们的欢迎吗?”
有人接口说:“是啊,人家农民伯伯都乐坏了,说咱们这一个晚上生产的粪肥够他们一年用的了,还欢迎咱们第二年再去呢!”
孟老师一看,大家越说越没边,太有损师道尊严了,于是赶紧解释:“过分与否得看咱们的所作所为合不合理。如果是不合理的事情,别说什么吃遍诸侯,就算别人的一碗白饭咱们也不能接受;可要是事情合理,舜连尧的天下都接受了,这有什么过分的呢?”
——强!孟子这话真是太雄辩了,太有说服力了!好比公司销售员按销售比例拿提成,到年底有拿一万的,有拿一百万的,别看众寡悬殊,却都合情合理,难道拿一百万的就过分了吗?
但彭更却没有被完全说服,接着问道:“话不能这么说。我是觉得,知识分子不工作,吃白饭,是不对的!”
看来彭更的想法很朴素。孟子说:“如果人们各自的成果没有互通,各行各业的产品没有交换,多余的没有被用来弥补不足的,那么农民生产出来的粮食虽然有了多余的可别人也吃不到,妇女织出多余的布别人也用不到,木匠和汽车厂的工人哪里能够得着饭吃呢?如果有这么个人,在家孝顺父母,在外尊敬长辈,严格遵守古代圣王的礼法道义,还把这些东西传给别人,可照你的说法,这样的人还不应该有饭吃了?如果你认为手工艺人吃干饭理所当然,为什么这样一位仁人贤者就不应该吃干饭呢?难道他就不如那些手工艺人吗?”
从前文好几处我们都能看出,和同时代的人相比,孟子是很有经济头脑的,这里显然他很明白专业分工的意义。但他现在对彭更说的这番话却不大合乎逻辑。嗯,谁看出问题所在了呢?
他其实又在玩偷换概念那一手:因为手工业者是从事物质生产的,在这点上,他们和农民、和纺织女工是一样的,而知识分子却并不从事物质生产,所以和手工艺人们有着本质的区别,是不能拿来作类推的。
这个问题以前咱们是听马克思的。
大概谁都知道马老师的剩余价值理论吧?马老师说,只有物质生产才会产生剩余价值。
有人会奇怪了:照这么说,最赚钱的那些行业,嗯,当官不说,就说律师和搞金融的那些,那些人谁也没有从事具体的物质生产啊,再说最眼前的,商场的售货员,他们也没有从事具体的物质生产啊,他们难道都不生产剩余价值吗?那他们的钱是从哪里赚来的呢?
按照马老师的说法,他们是参与了物质经济生产部门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分配。也就是说,剩余价值是工人老大哥和农民兄弟生产出来的,律师和售货员他们都是从这里分钱。
当然了,他们瓜分一部分剩余价值也是应该的,人家毕竟也付出了必要的劳动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