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一个不该被遗忘的中国人

一九八一年,美国译出一部中国宋代的著作,全名《洗除错误——十三世纪的中国法医学》(The Washing away of Wrongs: Forensic Medicine in Thirteenth-Century China)。该书中国版本原名《洗冤集录》,美译本副题为译者所加。为什么要加此副题?因可使读者更容易看到这部书的意义:从远古到十三世纪,西方没有人写出法医学著作,这是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著作,作者即宋慈。

在许多人印象中,欧洲国家的法制似乎一直比中国先进。可是,写出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的却是一个中国人。他一生中最重要的职务是法官;他是在法官任上写出上述专著而成为法医学之父。但很多人至今对他很陌生。

欧洲中世纪,宗教裁判曾取代法庭,盛行过“神裁法”,或以“决斗”自行解决争端。决斗中一方杀死另一方,不必负法律责任。十九世纪俄国诗人普希金即死于决斗。但在中国,武松斗杀西门庆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因有人管法,追究死伤责任,就得有人行检伤验尸的事。中国古代刑侦勘检制度上承春秋。造纸和印刷术的发明,为保留和传播中华悠久文化,实有同时期他国不备之优势。宋慈家乡建阳是宋代三大出版中心之一,这为他集中国源远流长的勘检知识之大成备下极好条件。宋慈能开创一条法医学大道,实属中国古代文明发展之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