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二章 神人共愤
偃师,县衙!
郑叔则听完了林县尉的陈述之后,却没有立刻行动。
“那个人,长得什么模样?”
他思忖片刻后,问道。
林县尉愣了一下,而后蹙眉努力回忆。
“他身高当在六尺二寸上下,看上去很是文弱,长得也颇为秀气。
衣装嘛,并不华美,有些朴素。
不过有一种贵气……嗯,就是贵气!那个人绝不是一般人。还有,他的马非常神骏,似乎是一匹宝马良驹。还有他那只鹰,我也没有见过,并非是那种寻常的鹰。”
“对了,他杀气很重。
特别是在发怒的时候,卑职感到格外恐惧……卑职觉得,那应该是行伍中人的气质。”
“文弱、秀气、还有贵气?”
郑叔则反复默念林县尉陈述中的重点词句,眼中旋即流露出一丝丝了然。
“他那匹马,什么模样?”
林县尉再次愕然。
在他的印象中,郑叔则绝对是一个雷厉风行之人,做事从不拖泥带水。
可是今天,他却反复询问那人的模样,而今更询问起了马匹……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县尊很可能知道那个人,甚至不太想去招惹。这,也让林县尉更感到了恐慌。
他咽了口唾沫,轻声道:“马嘛,就是那副模样喽……对了,他那匹马很奇怪,脖颈鬃毛呈金黄色,通体黑亮,神骏异常。还有那只鹰,一双爪子好像白玉一般。”
“哦!”
郑叔则笑了!
他是荥阳郑氏子弟,算起来乃郑镜思的族弟。
本来,他并无出任偃师县令的可能,但由于郑镜思的说项,杨承烈为他走了门路,于是才能成为这都畿之地的一县之主。他对杨家,自然不会陌生。特别是杨守文的一些特征,更熟记于心。宝马、神鹰、獒犬,这是杨守文最爱的三件宝贝。
虽然郑叔则并未亲眼见过,可是对这三件宝贝,却非常了解。
只听那马的模样,他就猜出了杨守文的身份。
再加上林县尉对那只鹰的描述……放眼神都,除了杨守文,再无第二人有这样的神鹰。
前些日子,他还听说武则天下旨,责令杨守文十天内返回洛阳。
若算算时间,杨守文差不多也该出现了!
想到这里,郑叔则已经知道该怎么处理此事。
他眼珠子一转,便计上心来。
“老林,别说我不关照你。
这件事情,你也好,我也罢,都不适合掺和。
说实话,那些个倭人扈从,我也不喜欢。奈何陛下宠爱那遣唐使,才不得不顺从。
他们算劳什子君子?居然大言不惭君子国!也亏得是陛下心慈,若换做其他人,早就心生不满。可那些个倭人却不知自爱,明知神都而今大旱,却要与乡人争夺水源。真以为这是他们那倭国的土地吗?鸿胪寺这一次对这些倭人,过于纵容了。”
县尊,你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
你之前说要展现出我大周国泱泱大国之气度,要以德服人,让那些蛮夷因此臣服!
林县尉心里不禁破口大骂,但他也知道,那些个倭人,怕是踢到了铁板。
看着郑叔则,林县尉眼珠子一转,突然扑通跪下。
“县尊,救我啊!”
“老林,你这是怎地?”
“先前我还帮着那些倭人向那人讨要那只神鹰……万一他因此对卑职不满,该如何是好?
县尊,你也知道,其实我也不想理睬那些倭人。
我伯父就住在孝义里,可鸿胪寺有命,要咱们好生照顾那些倭人,还说要尽量满足他们的请求。县尊都不敢违背,更何况卑职?为这件事,伯父甚至要与我反目。”
哈,要你这家伙平日里嚣张!
郑叔则看着林县尉的模样,心里一阵顺畅。
身为县尊,别看他是偃师的一县之主,可由于没有足够的资历和威望,很难真正掌控大权。
偃师乃都畿道之下,毗邻神都,算是神都的附属。
县境内,也多有豪强。
别看郑叔则是郑家子弟,但是并未得到郑家的扶持。若不然,他又何苦拜托郑镜思,走杨承烈的门路?如果杨承烈还在神都,郑叔则也能多一个靠山。而今,杨承烈已经去了北庭,更使得郑叔则感到吃力。他上任之后,除了这鸿胪寺的命令之外,更多都是在想如何掌控大权。而现在,他似乎看到了机会,也想到了办法。
“老林,不瞒你说,那个人……你我都惹不起。
莫说是你我,便是鸿胪寺派人过来,也奈何不得那人……听说过谪仙人吗?知道《西游》吗?就是那人所作!最可怕的是,他乃当今安乐公主的未婚夫,也是太子最欣赏的女婿,陛下最宠爱的晚辈。听说过奉宸府吗?想当初,他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了奉宸府的爪牙,奉宸府连屁都不敢放一个。梁王知道吗?他的儿子因为惹怒了那人,被他一把火烧了陛下钦赐的武家楼……然后呢?人家还是逍遥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