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英雄救美
回到平凉的云玥,自然没有王翦入城的排场。李斯蔚獠带领着平凉的文武恭迎在门口,李斯最先注意到的便是那上千车的财货。这几乎是陇右所有的浮财,东胡人收刮了来。现在却被云玥全部打包来回来,李斯不禁暗自佩服,打劫还是自家侯爷狠。
云家来了一辆马车,夏菊穿着雪白的狐裘端坐在车上。对着慕容丹嫣然一笑,慕容丹便上了她的马车。两女上了马车,顿时一串银铃一般的笑声便传了出来。云玥也不去理会他,跟着李斯和蔚獠等人来到了议政殿。
这议政殿其实就是摆设,云玥大多是的时候都是在自家书房办事见人。这议政殿除了年节,也就是每次出征回来的时候用一下。云玥总觉得,这样华丽至极的地方每天闲置着,似乎是一种极大的浪费,心底总有一种想要将它拆除的冲动。
“慕容氏那些人安置得怎么样?”云玥很担心那四五万慕容氏的问题,下一步就将他们撒在河套草原游牧。平凉需要西部屏障,而善于游牧的慕容氏很显然是一个很好的卫星部落。
“安置他们住在砖窑那边,粮秣柴碳按日供给。按照侯爷的吩咐,一切从优!昨天属下还去过,断然不会让他们有饥饿之虞。”李斯躬身答道。
云玥总觉得议政殿里面有些别扭,不比在自家书房里面开会自由。人人都拘束得很,就连敖沧海那样的杀才都钉子一样的站着。蔚獠都快七十的人了,仍旧站着云玥看着都有些心下不落忍。
“启禀侯爷……”韩非将云玥从恍惚的状态中拽回了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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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玥不知道的是,此时此刻在西方的一座宫殿里。黑风也正在接受无数人的朝拜,而黑风的旁边就站着他的弟弟黑宏。
两年的时间,黑风清瘦了一些。不过清瘦一些之后,他的脸庞显得更加坚毅。黑色的眼睛好像天上的星辰一样深邃,如果云玥此时见到他一定不会认出,他就是当年那个黑氏部落的手令。
此时的黑风头戴金冠,身上穿着朱红色编织花纹儿的长袍。脚上踏着一双鹿皮靴子,手中拿着一根黄金打制的国王权杖。权杖顶端的红宝石,在阳光下散发出血一样的光芒。看着脚下匍匐的人群,回想起这两年的艰辛。血亲大仇至今未报,想到这里黑风握紧了手中的权杖。两行热泪顺着刀削一般的脸庞,滚落下来。
两年前,黑风在亚历山大行将溃败的时候。找了两匹马夺路狂奔,他们好像兔子一样的在草原上躲避云家骑兵的追杀。终于他们逃脱了猎犬一样云家骑兵的追捕,在草原上流浪了两个月之久,他们一直在朝着西面走。因为他们明白,东面有云家有强大不可抗拒的云玥。只有先躲开这个家伙,才能积蓄力量回去报那血海深仇。
哥俩在草原上流浪了两个月之后,来到了一个不认识的地方。所幸这地方的人说的语言与匈奴语很接近,除了一些发音不同之外其他的跟匈奴语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他们身无分文,只好将身边仅有的两匹马卖掉。他们已经很饿了,两个月的草原流浪生活,使得他们基本上没有怎么吃饱过。卖掉了两匹马之后,他们买了一只羊。因为不舍得住城里的客栈,他们赶着羊去了城外的山上。在来的路上,他们就住在那座山上的山洞里。现在,他们想将羊赶回去,饱饱的吃一顿烤羊肉。只要想想能吃一顿饱饭,兄弟二人的心里就热乎乎的。
堪堪走上山路,便见到一骑奔马远远的驰来。后面还有一群人在追赶,那奔马跑得非常快,后面的快马加鞭依然追赶不上。只能焦急的吼叫着,可距离太远加上发音有些差异,兄弟二人并没有听清楚他们喊些什么。
奔驰的战马很快窜到哥俩身边,黑风惊出了一身冷汗。因为身后不远处,便是数十丈高的悬崖。若是这女人再往前冲,必然坠落悬崖摔个四分五裂。从小在草原长大,跟无数马匹打过交道的哥俩怎还不知道。那匹马是一匹惊马,不知道什么原因已经被吓疯了。别说是悬崖,就算是刀山火海,它也会好不犹豫的冲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哥俩对视一眼。都是常年混迹草原的,自然知道如何对付惊马。黑宏操起一根粗木棍,往两条马腿中间以别。那马便一声嘶鸣,向前扑倒。黑风则是一个虎扑,将马上那人扑倒在地上。打了几个滚之后,黑风的额头被地上的石头划出一道血口子。而被他救下那人则是安然无恙。
那人一身粉红色装束,头上带着一只纯白狐狸制成的帽子。帽子中间有一颗璀璨的蓝宝石,在阳光下好像湖水一样清澈。脸上的纱巾在翻滚中掉落下来,原本以为是英雄救美的黑风不禁大失所望。
眼前的这个女人,生得趴鼻梁大嘴岔。蒜头鼻子招风耳,一双眼睛还算是不错,只是有一只有点玻璃花。肤色白皙胜雪,点点雀斑散落其间。看年纪应该不大,绝对不会超过二十岁。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身材还算是可以。除了胸平一点儿之外,似乎没有什么缺陷。如果云玥在这里,一定会惊叫一声凤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