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洪秀全:上帝第二子的前世今生(第36/37页)

李秀成说:“这种东西吃不得!”

洪秀全说:“取来做好,朕先食之!”

……

不久之后,洪秀全就因为吃这种“甜露”,很快得病。李秀成在自述中说:“此人之病,不食药方,任病任好。天王之病因食甜露而起,又不肯吃药方故而死。”

其实,最后食甜露而死,应该被看作一种自杀的方式。虽然表面上振振有词,但内心深处,洪秀全并没有完全昏聩,他已经知道,一死不可避免。与其死于清军之手,不如体面地病死。至于死后洪水滔天,由他去吧!

天生龙种幼天王

攻占永安之后,洪秀全封自己四岁大的儿子洪天贵为“幼主”,臣下须称幼主为“万岁”。这个几个月前还在山沟里流着鼻涕,磕磕绊绊,满地找石头、树枝玩的孩子,一下子成了太平军中第二尊贵的人物。后来,洪秀全又别出心裁,在幼主的名字上加了一个“福”字,叫洪天贵福。虽然不符合中国人起名的惯例,然而天王做事一贯莫名其妙,所以就这么叫下来了。

从五岁起,这个太平天国中最尊贵的孩子就住进了金龙城,开始和爸爸一起享受天国最高待遇。然而,他受到的教育十分差劲。老童生洪秀全用官禄布村农民洪镜扬当初教育自己的方式教育这个天国未来的继承人,从小娇生惯养,以致这个孩子贪玩任性,一点儿也不懂事。连杨秀清都看不过眼,为此专门替“天父”下了一回凡,教导洪秀全要好好管教孩子:

即今幼主,我天父降生,虽性本善,然亦要及时教导,方不致性相近而为习相远也。切不可任其率性而为。

怕洪秀全听不明白,杨秀清又举例说:

譬如天父降雨之时,幼主意欲出去游玩,若任其意游玩,是必雨淋身湿。即此一事,就要节制,使其天晴之时方可游玩。

两天之后,杨秀清见到洪秀全,又提起此事,说:

(幼主经常把东西弄烂,不知珍惜)今将天父所赐景物戏弄破坏则可,至若既知人性,将来天父赐来宝物甚多,若是任其心性,把来故意戏弄破烂则不可。

从惊动“天父”千里迢迢下凡来看,这个孩子的教育确实是成问题了。

后来,这个问题是怎么解决的,结果怎么样,就没有了下文。不过,太平天国城破之后,幼天王出奔被捕,清廷曾详加审问,留下一份供词,颇有可读之处。

被捕时的洪天贵福已经十六岁,在回忆自己的教育时,他说:

老天王叫我读天主教的书,不准看古书。

又说:

读过《十全大吉书》《三字经》《幼学书》《千字诏》《醒世文》《太平救世诰》《太平救世诏》《颂行诏书》。前几年,老子(天王)写票令要古书,干王乃在杭州献有古书万余卷。老子不准我看,老子自己看毕,总用火焚。

洪天贵福被允许读的书,都是太平天国自己印的书,内容均是宣扬洪秀全的奇遇以及洪秀全的教导之类。洪天贵福说:“老天王还作有‘十救诗’给我,都是说这男女别开,不准见面的道理,我还记得几首。”

这“十救诗”的内容是宣扬男女有别,要求男孩从四岁起,就不许和姐姐有皮肤接触(弟大四岁姊别起),七岁后与姐姐最少要保持一丈远的距离(弟大七岁别一丈),九岁起永远不许见面(弟大九岁永别清),妹妹五岁后不许皮肤接触(妹大五岁手莫摸),九岁后永远不许见面(妹大九岁永别清)。

所读都是这类内容,除此之外的书不许看,这位幼天王所得到的知识当然十分有限。

幼天王“从来没有出过城门”,生活知识十分缺乏。“九岁时(老天王)就给我四个妻子,就不准我与母亲姊妹见面。我想着母亲姊妹,都是乘老天王有事坐朝时偷去看他。”他几乎与世隔绝,所以审问之时,能回忆起来的事非常有限,郑重其事地在供十二、十三中两次交代:

天朝内有一青鹦鹉,所住是银笼,他会讲话。鹦鹉唱云:“亚父山河,永永崽坐,永永阔阔扶崽坐。”

写这些话,正像一位历史学者所说,“不大可能是此时他还不忘江山归‘崽’坐”,只能说明他头脑中可供回忆的东西太少了。

然而,幼天王似乎很好地学到了洪秀全装神弄鬼的本领。在供词中,他编造自己有未卜先知等特异功能,以此证明自己不是凡人,有上天保佑,希望清朝不要杀他。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