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洪秀全:上帝第二子的前世今生(第4/37页)

当然,中国历史上最典型的例子,还是嘉庆年间天理教起义的总导演林清。这次起义因为义军传奇般地攻入紫禁城而名垂青史。起义总首领林清的命运转折,生动地向我们演示了民间宗教是如何“变废为宝”“点石成金”的。

林清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生于北京近郊。父亲是一名衙门里的书吏。他的前半生几乎完全是由大大小小的失败串联起来的,这些失败之间甚至没有什么缓冲地带。

据《靖逆记》描述,林清“少无赖,(其父)先本捶挞之,不克悛,屏处药肆”。读了几年书后,他发现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于是,在他十七岁那年,父亲把他送到一家药铺里当学徒。三年学习期满,他学了点中药知识,“并略懂医病”,就此走上了社会。

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三里河一个药店里当伙计。本来这是一个不错的职业,不幸的是,他刚走上社会就染上了嫖娼的恶习,因此得了梅毒,长了一身的毒疮,“被药铺逐出”。

他的第二份工作收入又低,又不体面——在顺城门外大街打更。这一般是老头儿干的活儿。不过也有好处,因为打更都是深更半夜出来,不怕人瞧见他的毒疮。不久之后,父亲去世,他的毒疮也好得差不多了,就回乡顶替父职,任黄村巡检司书吏。

书吏虽然工资低微,有的甚至没有工资,但是因为充当着官僚体系与民间社会的连接轴,这些人拥有操纵潜规则的空间。心黑手狠而又“门儿清”的书吏中,不乏发财致富者。可惜林清发财之心过于操切。当上书吏不久,他就因为私扣民夫工资而被革退。这是他第三次失业。

被“开除公职”之后,他并不服输,决定自己创业,投身商业,用没被官员查出的那部分贪污款与他姐夫合伙,在黄村开了个茶馆。一开始,他跑东跑西,很卖力气,茶馆经营的势头不错。怎奈他做事只有三分钟热度,事业刚开头,他就陷入赌博之中,不久把自己的这份本钱输得精光,被姐夫撵了出去。这是他第四次失业。

连续遭遇了三板斧后,他对人生并没有失去信心。他的长处就是从不服输,“大不了从头再来”。他怀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偷越边墙,潜入满清皇帝们圈为禁地的热河。在那里,他凭着一张三寸不烂之舌和曾经经管河务工程的“工作资历”,获得了一位管理皇家工程的“汪巴大人”的信任,参与管理“布达拉石作工程”。工程项目自古至今都是贪污腐败的最佳渠道,这是他职业生涯中最成功的一次经历。很快他就赚了一大笔钱,“衣锦还乡”,大摇大摆地在人们惊讶的目光中回到了黄村。

然而好景不长,财主日子没过几天,因为赌博和嫖娼,他很快就把这笔钱败光了,再次成了穷人。

不过见识过花花世界的他已经知道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于是他再度外出,南下苏杭。在苏州,他谋到了一份在“四府粮道衙门”当长随的工作。《靖逆记》记载:“清有口给,能营贿赂所得,即散去若粪土。及事觉,官绳以法,清潜逃。”也就是说,他又一次因为过于大胆地贪污枉法而失业。这是第五次。

这次失业的后果十分严重,因为这是遥远的他乡,举目无亲,他连家都回不了。想来想去,只好靠记得的几个药方当上了游方医生。游方医生其实比乞丐强不了多少,居无定所,饥一顿饱一顿,更谈不上能攒下钱了。没办法,他平生第一次当了苦力,在粮船上给人拉纤。这份工作的好处是他可以沿运河一路北上,回到北京。不过当粮船到达北京时,他已经形同乞丐。

回到北京之后,他又卖过鹌鹑,还当过鸟雀铺店员,因为好吃懒做都没干长久。他还因为将鸟雀店本钱花光,“险些被人送官”。最终,他只好灰溜溜地回到黄村,落脚在外甥董国太家。

总结前半生,林清换了十来种工作,除了在热河的一次外,基本上都以失败告终。这一方面固然说明“大清盛世”中社会底层的生存状况并不如王朝自己宣传的那么安稳,另一方面也说明林清本人性格中存在着致命的缺点——好逸恶劳、性情浮躁、做事没常性、大手大脚。

直到加入民间宗教后,这个“屡战屡败”、“百无一能”的“废人”的命运才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重大转折。嘉庆十二年(1807年),三十七岁的林清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加入了“荣华会”(即“八卦教”中的“坎卦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