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专横与历史污秽答容若先生
拜读了容若先生的大作:《也谈孙中山之五大罪——评袁伟时关于护法的“翻案”文章》(《明报月刊》2001年十月号;以下凡引用该文,不再注明出处)后,感触良多。此文不仅涉及一个重要历史人物的评价,更值得重视的是它表明一种曾经为祸多年的文化现象尚未消失。
(一)文化专横的思维模式
容先生断定:“大陆史学界某些‘翻案’文章,已趋于公式化”。拙作“属于以B公式写的‘翻案’文章。”所谓“B公式,把正面人物丑化为反面人物,例必以该人物之敌人的意愿、观点及其所属集团利益为依归,以此公式写的,一般以指桑骂槐为主。”
坦率地说,21世纪的香港仍有人这样提出问题,实在令我大吃一惊。
首先要推敲一下什么叫“翻案”。学术不承认有永恒不变、神圣不可侵犯的结论;它总是在不同观点的辩论中逐渐向真实接近。“群言淆乱衷于圣”,以圣言和经典为是非标准,那是宗法专制的常规,有现代公民自觉的人士绝对无法认同。如果不准去伪存真,哥白尼以来的全部学术发展统统都要丢到粪坑中去!自然科学如此,人文和社会科学也不例外。容先生说,“有国民党、共产党及其他人士参加的国民参政会通过决议,尊孙为‘国父’……毛泽东发表《纪念孙中山》一文,承认孙为‘伟大的革命先行者’,”所以草民就不应有所非议了。换句话说,学术应该成为政治的奴仆,政治家说过的,学者不容置喙!中国人已经吃够了这类文化专横的苦果,早就应该拒绝对权势献媚,说真话,说自己的话。
顺便说说,有些好心的朋友总是觉得为顾全大局,不应戳穿孙文的假相。这也是笔者反复考虑,十多年来迟迟没有动笔的一大原因。我反复思考后的答案是:中国人最不应该回避的大局是一定要寻找民主、自由、法治在中国长期不能生根的因由;不能再用任何愚民术欺骗我们的人民。在这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下,总结孙文给我们留下的经验教训是无法避免的。
其次,容先生指责笔者“站在人物的对立面说话”,即“以该人物之敌人的意愿、观点及其所属集团的利益为依归”。孙文被尊为伟大的革命家、民族英雄乃至“国父”,按照这样的逻辑,笔者依归的自然是反革命和卖国乃至叛国集团了。那么,谁是孙文的敌人呢?是陈炯明吗?在陈氏从政生涯中,除了1921年以后的几年,都与孙文或黄兴属于同一集团,是不是只要同孙文有不同政见,“集团的利益”立即180度大转弯,一跃而成了卖国贼呢?即使有人敢作这样的论断,无奈找不到陈氏出卖国家主权的任何记录。而研究孙文的史家则大都知道,孙文在国家主权问题上的记录却见不得人。孙文的敌人是军阀吗?可是,张作霖、段祺瑞之流是如假包换的军阀,孙文生命的最后几年却偏偏与他们称兄道弟!华盛顿也被尊为国父,但人们依然毫不客气地揭露他养奴。可没有听说有人指责他们犯了什么天条,追究他们代表哪个利益集团讲话。容先生搬弄的黑白对立利益分析法,1949年以降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人们早已耳熟能详而又深受其害、深恶痛绝。搬出这样的宝贝来作为立论根基,不知容先生是无知还是明知故犯?
再次,容先生指责“大陆史学界某些‘翻案’文章,已趋公式化”,也是很不严肃的。大陆史学界人数众多,是谁写了已趋公式化的“翻案”文章,必须拿出确凿证据来。笼而统之谴责一种学术现象,而又提不出具体证据,纯属信口开河。对大陆史学界有基本了解的人大都知道,几十年来“左”的毒害很深,在史学为政治服务或路线斗争服务的错误思想影响下,有意无意歪曲历史的现象比比皆是。史学界面临的重大任务是拨乱反正。例如,骂曾国藩、郭嵩焘、胡适是卖国贼或洋奴买办;乱杀在华外国人和本国的“二毛子”、毁铁路、拆电线和一切带洋味的事物的义和团事件是革命;骂戊戌后的梁启超是“顽固分子”,说他反对新文化运动……如此等等,举目皆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这样的案能不翻吗?而大陆史学界同其他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一样,学术自由仍是奋斗目标,思想惰性和利益纠缠不清,致力于拨乱反正,会带来预想不到的麻烦和压力。如果对此有起码的了解而又有维护正义的勇气,恐怕对他们致敬唯恐不及,更不致不拿出确凿证据便轻率地谴责他们了。
(二)文化专横洗刷政治污秽
为了给孙文洗刷政治污秽,容先生不惜用“诬蔑”“颠倒是非”“不择手段”“笑话”“沿袭旧军阀旧调”等恶毒和专横的语言痛斥笔者。如果容先生说得确实符合事实,笔者自当敬受教诲。可惜,我们讨论的是历史事实,已经进入学术领域,除了摆事实,讲道理,任何专断都无济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