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与淮系集团之博弈(第2/4页)

3.化勇为兵,将地方督抚开创的勇营体制纳入中央集权的系统之中。

早在太平天国时期,清政府就开始了重整绿营,裁抑湘勇的努力。自湘军攻陷安庆、对太平军稳操胜券以来,在朝廷授意下就不断有人奏请恢复绿营额兵。同治元年(1862年),江西巡抚沈葆桢奏请整顿江西绿营;同治二年(1863年),又有人要求恢复浙江绿营;同治三年(1864年),先是安徽巡抚唐训方转呈僧格林沁要求曾国藩恢复安徽绿营在先,接着又有山东巡抚阎敬铭奏请招募北方将士。再后,以复绿营抑湘勇之势紧锣密鼓地展开,只是由于多隆阿、僧格林沁先后在与太平军作战中战死,加上湘、淮集团极力抵抗才未能如愿。在太平军、捻军被平定后,清廷开始大肆裁减湘、淮二勇。后来鉴于已无兵可用、兵不如勇的状况,决定改变政策,改裁为留,将勇军改为防军,承认其为国家的经制之兵,从制度上、饷源上把之纳入中央的控制之中。同时,清廷还加快了改造绿营的步伐。同治四年(1865年),清政府兵部、户部召开会议选练直隶六军,确定了“练军”的名称。在实行改勇营为防军、整顿绿营为练军的同时,在军事工业方面,为了改变以曾国藩、李鸿章为代表的汉族地主武装迅速膨胀的局面,清廷又急于建立由中央直接控制的军事工业。同治五年(1866年),恭亲王奕訢奏准在天津设局制造各种军火,由三口通商大臣崇厚负责筹划。崇厚奉旨后,一面觅雇工匠,购地建厂;一面购买机器,开始建立中央自己的军工。他首先委托英国人密妥士赴英采购机器,不久又听取了就近采办的建议,在上海、香港等地也购买了一部分机器。同治九年(1870年)筹建工作基本完成,自英国购买的机器安置在天津城东贾家站,是为东局,规模较大,自上海、香港购置的机器安置在城南海光寺,是为西局。两局都是天津机器局的一部分。

4.设立海军衙门,把几支由地方分掌的海军权力收归中央政府管辖。

中国创建海军,始于曾国藩的购舰之议,当挫于英国企图控制中国海军的阴谋后,曾氏复认为与其购买外国船舰,还不如自己购其机器自行制造为宜,开始选觅能工巧匠,进行战船制造的实验。此后,同治五年(1866年),左宗棠设立了福州船政局,与此同时,李鸿章在上海开办了江南制造局,中国海军开始筹办。到光绪十年(1884年),由地方创办的水师已经初具规模,北洋海军有战舰14艘,分驻大沽、旅顺、营口,管辖奉天、直隶、山东海面;南洋海军有战舰17艘,分驻江宁、吴淞、浙江等地,负责东南沿海一带海面;福建海军有战舰11艘,负责守卫海口与巡守台湾、厦门及琼崖海面。在这种情况下,光绪十一年(1885年),清政府决定设立海军衙门,把地方控制的水师大权收归中央。九月,清廷任命醇亲王奕譞为总理海军大臣,庆亲王奕劻、李鸿章为会办大臣,满人善庆及曾纪泽为帮办。清政府这样的人事安排,用意很深,一方面加强了统一领导,使大权归于中央;另一方面又限制了李鸿章、曾纪泽、左宗棠等地方汉人督抚制约海军的权力。但是,由于醇亲王奕譞昏庸无能,对海军事务一窍不通,奕劻又唯唯诺诺,善庆地位很低,因此,海军衙门名义上是管理和指挥全国海军的机构,实则无权,权力仍操纵在当时最大的地方实力派李鸿章等人的手中。

5.从财政上剥夺地方的利源。

由于太平天国战争时期地方财政的增长,奏销制度的松弛,中央政府已经无法掌握全国各地的财政收支的准确情况,这就大大地影响了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洋务运动时期,清政府采取了中央与地方专项经费和税收分成的办法,以此为途径来改变地方财政权力过大的情况。

本来,在清朝财政制度中,本无中央专项经费之名,地方存留之外,统归中央调度,无须设专项经费名目。偶设专项经费名目,也只是中央从各省报解银数中专列一会计科目,以便核算,无关乎解协饷制度。而同治以后所设专项经费,则是由中央规定一项专项经费的总额,然后分摊到各省关,在形式上仍采取指拨的方式。这是在承认地方财政利益的前提下,用于确保中央财政需要的一种变通措施。这种专项经费,是根据户部已掌握的各省关的“的款”(确有款项)来进行指拨的,至于指拨之后地方财政有无机动的非经制开支,户部是不管的。洋务运动时期,中央专项经费主要有京饷、固本京饷、东北边防经费、筹备饷需、加放俸饷、加复俸饷、京师旗营加饷、海防经费、备荒经费、船政经费、出使经费、铁路经费、内务府经费等10余种。这一时期中央政府向地方所摊派的各项专项经费,是为了确保各省新增收入中中央财政所占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