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第2/3页)

第一女主人公凯瑞丝益发光彩照人。她是一个有理想抱负、独立不羁的聪慧女性,颇有现代女权主义者的风范。早在少女时期,她就是她父亲羊毛商埃德蒙做生意的得力助手,掌握了阿拉伯数字及运算;后来又钻研出红绒布的染法,创出了“王桥红”的品牌;在临床医疗上,她向民间医生和异教的阿拉伯医术求教,与落后并自以为是的牛津毕业的教士医生坚决斗争,废弃了他们那套“体液”理论和只知放血、洗肠、泥罨(成分有动物粪便)的不科学疗法,在防止黑死病的扩散方面作出了令人钦佩的功绩,并总结临床经验,著书立说。她的敏锐的经济头脑后来又体现在管理女修道院的土地时采用货币地租等一系列尊重农民耕种自主权的带有前瞻性的新政上。她的标新立异,多次为她带来困境,甚至招致杀身之祸,但她始终不肯退却。即使她对婚姻的看法有失偏颇,险些断送了自己的幸福,却也折射出男女不平等的社会赘疣。这一切都表明,她是新兴市民阶层的杰出代表。或许是要向那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宣战,或许是作者对女性情有独钟,书中的主要妇女形象,无论是机灵坚韧的贫苦小女子格温达、高雅倨傲的菲莉帕夫人、精明乖戾的彼得拉妮拉,老谋持重的塞西莉亚副院长嬷嬷,明察秋毫的民间医生“智者”(原文亦含有“巫婆”之意)玛蒂,个个都聪慧过人,连娇柔懦弱的蒂莉,喜欢卖俏的安妮特,长着天使般面孔的天真的修女梅尔,以及那些几笔带过的次要女性人物,无不各具特色,跃然纸上,令人过目难忘。

与男女主人公所代表的正面力量相对立的是那些“反派人物”。首先是教会中利欲熏心的戈德温及势利猥琐的菲利蒙,他们靠阴谋在教会中得以平步青云,那个令人生厌的托钵修士默多居然能够肆无忌惮地鱼肉乡里,而白头扫罗和托马斯修士这样的正派教士却始终受到压抑——这种种事实不言自明地揭示了教会的腐朽没落:上卷中菲利普副院长那种奋发进取、严守教规的精神已经不复存在。当然还有飞扬跋扈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和罗兰伯爵以及朗费罗律师乃至韦格利采邑的总管内森这样的王公贵族及其走卒。他们与教会明争暗斗,但在压榨普通百姓上,却是沆瀣一气。

福莱特在刻画人物上有一特色,即把他们的出身、经历等等,都作出了清楚的交代,从而为他们的思想及行为提供了可靠的心理依据。如以擅长抓住对方弱点为己所用的狡诈的菲利蒙就曾自白:“我们出身贫苦的人只能使点手腕来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

贯穿全书的三派势力之间种种争斗的事实证明,王桥这样一个七千人的城镇毕竟已经超过二百户拥有马拉大车,要想阻挡其发展是不可能的,尽管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多么不屈不挠的斗争和坚忍不拔的努力。作家把目光聚焦在王桥这样一座英格兰的镇子,却以点带面,形象地图解了欧洲中世纪的的社会发展历程。

应该说,福莱特是个讲故事的能手,在这方面丝毫不比大仲马逊色,却比那位法国前辈更尊重真实的历史。书中牵连着主人公命运的一次次冲突,往往是功败垂成,进而又柳暗花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令人难以释卷。而且作家也确实具备驾驭场面的能力,大至克雷西战役(史载,该战役为英法百年战争中的著名一战,是英军取得的为数不多的胜仗之一),小到梅尔辛发明的可以转动的吊车,无一不描写得绘声绘色,具体而微,令读者如身临其境,由此可见作家在积累素材上所下的功夫——比起那些把自己封闭在象牙之塔内,只知一味发泄自己内心感受的“纯文学”作家,不是要辛苦许多么?作为一部长达八九十万字的长篇巨著,本书的结构十分严谨,凡重大事件,前面必有似是轻描淡写的铺垫,之后也有郑重其事的交代。将大教堂的窃贼活活剥皮以儆他人一节,看似残忍,实则为后来戈德温和菲利蒙的盗窃行为埋下了伏笔,并进行了反讽。尤其突出的是,作者坚持客观叙述,各种场面都由书中当事人或旁观者的视角述说,既生动亲切,又避免了作者亲自出马的唐突和可能造成的主观倾向。甚至还有“他觉得自己分身了,仿佛他在从屋角盯着自己看”这样相当现代的叙事手法。至于戈德温违反教规所豢养的宠物——那只白尾尖的黑猫,取名“大主教”,更是兼有象征和讽刺的意味。

此外,本书作为“知识的文学”,还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欧洲中世纪生活(人们的衣、食、住、行)的可靠资讯,如修道院内部的常规,宗教迷信的愚昧,家族对城镇的统治势力——王桥镇的埃德蒙家族的几位成员先后出任当地领主即修道院的副院长及教区公会的会长即市政参议一职,使我们得窥同时代的佛罗伦萨的美第奇家族之一斑,以职业或出生地或体貌特征(朗费罗即“长人”之意)指代某人——后来便发展为姓氏,如此等等,确实比任何历史教科书都要来得生动细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