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7/10页)
从政和、重和、宣和以来,东京社会中忽然流行起一个“韵”字。漂亮的妇人被称为“韵致”,新奇的服装被称为“韵缬”,美好的果品被称为“韵梅”,后来发展到对于一切美好的事物,非用一个“韵”字来形容它不可。韵天韵地、韵人韵事,无一而不韵。这个新兴的“韵”宇,风靡全城,骎骎乎大有代替祖辈相传的“有巴”一词之势。甚至太宰王黼奉敕撰写的《明节贵妃墓忘》一文中也用了“六宫称之为韵”一句,明节贵妃就是官家宠爱的安妃刘氏。想当年,蔡京曾受召见,从她手中接过一杯御赐的酒,在他的进御诗中受宠若惊地写道:“玉真轩里见安妃。”如今这篇墓志不是敕令蔡京撰写,而让王黼主稿,自然要引起他的怨恨。他的一派人抓住这个把柄,大肆攻击王黼不该把这个市井俗字写入碑版文章,亵渎宫闱。其实蔡京的一派人自己也曾用这个字。派系攻击是排除自我的,只要抓到对方的辫子,哪管自己头上也长着同样的辫子。没想到官家本人也喜欢这个市井俗字,王黼的这句,可能出自官家的授意或修改,他引经据典地为它辩解,还责令攻击者回答:“何俗之有?”
当这个韵字风行全城之时,各式各样的人对它有各式各样的理解。有人简单地认为只要穿上一身奇装怪服、招摇过市就算是“韵”了;有人进一步地认为一定要做到风流倜傥、不拘泥于礼俗才算是“韵”;又有人认为这样的理解未免太放肆了,韵是高华清雅的意思,要有高级的品位,才谈得到一个“韵”字,到歌肆行馆去固然是风流绝俗,并且已成为一时风尚,但要高雅一点,最好还是在自己的宅第里,置酒高会,邀请一些贵胄世家、文人学士,自然也免不了有些清客、帮闲相陪,谈论古今诗文,即席吟诗作赋,兴会所至,随手填两首小词,这才是真正的风流韵事。当然宴会也不能风雅到枯燥无味的地步,凡事都有个程序,风雅一番以后,大家酒酣耳热,形骸俱忘,这时光主人家才端出自家精心培养的一批家妓出来享客,使宴会进入最高潮。
家妓们的风度打扮,按照高级贵族的标准,也称得上是十分“韵致”的。
她们梳一个当时最流行的朝天髻,穿一件织成“心”字图纹的合欢襦,系一条百褶凌波裙,踏一双用红白双色罗缎交错缝制的高帮凤头鞋。这种双色凤头鞋,当时称为“错到底”,叫不出它的名色,就算不得是熟悉东京行情的人。
家妓们娉娉婷婷地走到筵席前面,用一个媚笑劝嘉宾们干了门前杯,替他们斟上一巡热酒,然后轻敲檀板,慢启朱唇,用着滞人的、有时是慢得不能再慢的延长音唱个周学士的《意难忘》:
衣染莺黄,爱停歌驻拍,劝酒持觞。
低鬟蝉影动,私语口脂香。
檐露滴,竹风凉,拚剧饮淋浪。
夜渐深,笼灯就月,仔细端相。
知音见说无双,解移宫换羽,未怕周郎。
长颦知有恨,贪耍不成妆。
些个事,恼人肠。
试说与何妨?
又恐伊:
寻消听息,瘦减容光。
家妓们特别喜欢唱这支曲子,因为它是她们生活的写照,道出了她们的痛苦、心思、生涯和理想。她们唱到过拍时,多情地把星眼乱睃,希望在许多宾客之间发现一个真正的“知曲周郎”。如果真的碰到他了,她们真愿把自己的衷曲,倾箱倒箧地向他诉述。别瞧她们现在满身裹着绫罗,谁知道她们在赋税和债务的重重鞭挞下,被逼卖到这里来,当着主人和宾客的面强颜欢笑,背地里却是热泪暗注的苦况?可是她们哪里做得了自己的主!慢说找不到这样一个周郎,就算找到了,自己的心里刚有一点根苗,他又像烟雾般地消逝了。她通过种种下层组织去打听他的消息,不知不觉间为他消瘦了,却还担忧那个幻想中的对象周郎也像她一般多情,为了寻访她而瘦减容光。
家妓们是最懂得风雅的主人家笼子里的黄莺儿,她们的存在,只为了让主人家和他的宾客们共同风雅一番。她们只有一立方尺的空气可供呼吸,实在闷得透不过气来,巴不得要飞出樊笼,而没有想到,即便飞出这只笼子,仍然要关到另一只笼子中去。她们的命运早被注定了。
客人们也喜欢这支曲子,因为他们兴之所至,也不妨偶尔客串一个知曲周郎。他们自己家里的鸟笼子还有余额哩!逢场作戏,讲几句知“心”话,填一曲新词,都费不了多少本钱,就此窃取了一个女孩的心,何乐而不为?他们用廉价的同情去骗取歌伎们所幻想的爱情,正是各投所好,互相满足了彼此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