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家里人倒是都知道了这事儿是宁氏干的, 确切的说,她才是幕后主使。
可问题是, 光老朱家的人知道这个事儿没用啊!外头人会怎么想?怎么说?还不照旧将矛头对准了弱小可怜又无助的朱六郎?
因为宁氏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朱母哪怕是她婆婆, 也一样没辙儿。
其实, 这也是因为老朱家已经分家单过的缘故, 就算是当婆婆的,也不能插手太多。再说了,宁氏怕啥?她最怕的是发不了财,别的才不在乎呢, 朱母又不可能为了这个事儿真叫二郎休了她。再说了, 朱母私底下琢磨着,怕只怕今个儿二郎真的休妻了, 宁氏还是不会改的。
用宁氏的话来说, 只要还能喘气, 那就要发财!
摊上这么个儿媳妇,朱母也是无奈了。
第N场战役,宁氏依旧获胜。
叫人没想到的是, 就在朱母和王香芹退败后不久, 有一个既出乎意外又在情理之中的人出现在了宁氏家门口。
宁氏送走了人后, 就去了后院那头, 她是养了几只鸡的, 为了吃蛋方便, 结果才刚走到后院, 还没来得及喂鸡呢,就听到前头有人唤她。等她再度来到前院时,看到的却是有一阵子没见面的王大嫂。
“你……”见着正主,宁氏心下闪过那么一丝丝的心虚。不过,对她而言,心虚不心虚的也就那么一回事儿,反正哪怕明知道自己做错了,只要能发财那就不叫个事儿。
很快,宁氏恢复了正常,笑眯眯的领着王大嫂往里头坐,又是沏茶又是拿糕点果子的,殷勤得不得了。这要是换做温氏,被宁氏这般热情的招待,一早就心里发毛防备起来了。可王大嫂嘛,她跟宁氏的以前没太多交集,也就是几个月前因为刘神仙的缘故,才熟悉了起来,而且一开始的熟悉……那还真不是啥好话。
宁氏是因为拿人家当了小说里的女主角,天然的心虚,只是她脸皮厚绷住了而已。
王大嫂则是对刘神仙有些犯怵,连带看到刘神仙的狗腿子时,也会带上一些客气。
俩人互相谦让了一会儿,又说了一些客套话,再接着就沉默了。
乡下地头妇人们聊天说嘴,多半都是跟地里的收成、家养的牲畜、男人、孩子、公婆等等,就是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偏宁氏和王大嫂其实没有太多的共同语言可讲,谁让宁氏打小就吃好穿好的,嫁到老朱家以后日子过得也不错,之后更是连着发了好几笔财。而王大嫂呢?她命是好的,可真要说享福,起码到目前为止,还没享受到太多的福,王举人那头倒是托管家带了银票来,可银票是捏在她公婆手里的,再说她也舍不得大手大脚的花销。
一时间,堂屋内的气氛略有些尴尬。
总这么尴尬下去也不是法子,宁氏是真的不想开口,她生怕王大嫂是来找她麻烦的,更怕的则是王大嫂会管她要钱。因此,她索性打定了主意先叫王大嫂开口,这样才能见招拆招。
又好一会儿,王大嫂大概是意识到宁氏不可能主动开口,她无奈的扯了个话题:“二郎媳妇,你最近听没听说过,县里有个听出名的话本子?”
宁氏瞬间明了,可正因为她听明白了,才更加不能揽事上身,可装傻充愣也得有个限度,这事儿明显整个村子都知道了,哪怕宁氏眼下怀着身子,那怀孕又不代表足不出户,就算真的足不出户,还不兴人家上门来跟她聊天?
略一迟疑,宁氏咬牙点了点头:“好像是有这事儿,咋了?”
王大嫂拿眼上上下下的瞧她,却见她一脸的茫然无辜,仿佛真的跟这事儿无关似的:“刘神仙说你是个发财命,我原是不信的,可经了我自个儿这事儿,就再没了不信他的道理。可我寻思着,开饭馆子又能挣几个钱?别说石门镇了,就算是县城里,开酒楼饭馆的,赚钱肯定不少,可发财呢?啥叫发财命?”
“嘿嘿,王大嫂你有话就直说呗。”
其实,她俩的年岁相差无几的,王大嫂是因为娘家穷且不靠谱,这才被耽搁了好几年,最后不得不嫁了个外来户王家。真要算起来,王大嫂、宁氏、温氏,这仨都是同龄人。
可同龄人嘛,其实不需要这般尊重的,一般称呼都是随夫家走。像王大嫂就喊温氏为大郎媳妇,喊宁氏为二郎媳妇。而私底下,温氏也好宁氏也罢,都是管王大嫂叫王家的。
称呼这玩意儿挺神奇的,有时候什么都不用说,光品位一下称呼,大概就能猜到对方在附近一带的地位了。只是,王家到底起来得晚,又不知道啥时候就会搬出去,哪怕他们家日后真的不一样了,村里人的感触其实并不深。也因此,背后大家提起王家就觉得他们家走了狗屎运,只是当面又不得不忍着酸劲儿捧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