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礼拜六的欢歌:调整期的通俗文学(第6/14页)
小说情节曲折离奇却又前后照应、流畅自然。大多数执笔者都给续写人留下了不易拆解的难题,而后来者则充分利用了前文留下的想象空间,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回看全文,结构完整,既有一个主干故事,又有一个外层故事,叙述分层既相关又相衬。人物性格、情节伏揭都没有破绽,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语言风格也前后一致。如果说这是文字游戏,那么应该说这是一种高级游戏,它需要调动作者的全部文学才华,它是一种综合文学修养的体现。因此,《红鸳语》这篇小说读来与出自一人之手无异。
通俗小说界还有一种“文字游戏”,即在一个刊物创刊号上,登载一篇以刊名为题的小说,以示庆贺之意。这种“命题作文”一般很难精彩,因为它属于“戴着脚镣跳舞”。但是险韵有时也能出奇句,严独鹤的《红》便是这类小说中的佼佼者。
1922年8月,《红》杂志创刊,严独鹤在发刊词中说:“红者心血,灿烂有光,斯红杂志盖文人心血之结晶体耳。以文人心血之结晶,贡诸社会,文字有灵,当不为识者所弃也。”严独鹤为《红》的创刊所撰的同名小说,确实不愧是“心血之结晶”。小说写一向生意清淡的鸣凤戏园,忽来一位艺名“客串红”的名角,“本是大家闺秀,又曾游学西洋,平素精研戏曲,深通音乐,不要说是文武昆乱一脚踢,便是欧西歌曲跳舞也都十分娴熟,真能将中西新旧的戏剧精华冶为一炉,出神人化。至于她最擅长的是花衫戏,一旦现身红氍毹上,必能颠倒群众……”客串红登台第一天,便满堂爆彩,花雨缤纷,尤其迷住了一少一老。少年史韵山是报馆主笔,特在报上辟了“红闺起居注”专栏,“专记客串红的种种状况,吃什么东西咧,穿什么衣服咧,会什么客咧,条分缕析记得十分清楚,差不多连上马桶换里衣都要绘影绘声,细细的描写出来”。老者张寿石是个家财百万的遗老,曾娶过许多女伶做姨太太,但目前只剩了一个,所以对客串红更是倾力捧场,在做寿堂会后亲赠客串红昂贵的金指爪和大钻戒,后来又费尽心机请人做媒。客串红起初不允,后来提了两个条件:“第一件,我既然嫁过去,就惟我独尊,眼睛里再容不得第二人。须先将他目前那位姨太太,立刻赶去,以后不许私自往来,我才可以进门。第二件,他既是个财主,我也就要借重他的金钱,我的父母全靠我唱戏赡养,我若嫁了他,当然不能再唱戏了,须先送十万块钱过来作为我养家之费,少一个也不行。”张寿石“一概都依,绝无翻悔”,把厮守了十年多的姨太太李氏逐到一个庵里,“连首饰都不许带一件;再三哀求,才算给了几件随身衣服,和一百块钱,作为以后生活之费”。李氏满腔怨愤之际,忽收到一个布包,包内是一对金指甲、一枚钻戒和厚厚的一封信,还有一张美男子的半身照片。李氏一看,登时晕倒。这时各报大登客串红下嫁张寿石的新闻,少年主笔史韵山无限伤心,“他暗想我以如此才华,如此风度,竟不能当美人青睐,转让那行将就木的老头儿,独占艳福,足见天下只有金钱有灵,其余都是假的了”。忽然有个少年约他一晤,自道是自幼同学的秦默君。原来客串红便是这秦默君男扮女装的化身,他“所以弄此狡狯,并非是游戏性质,简直是复仇主义”。原来李氏本是他的未婚妻李红雯,父母双亡,寄养在舅家,秦默君家资助她上中学,两人相爱,准备毕业结婚,不料那时在省里做大员的张寿石看中红雯,红雯为金钱所诱,变心而去。秦默君立意报复,蓄志十年,学扮花衫,投张寿石之弱点而来,取名客串红,也是暗射红雯,终于出了这口气。他还寄给李氏3000块钱,让她离开此地,别图生活。自己一走了之,但那十万块钱决定由史韵山出名,“在此地办一个女学校,须要注重道德,造就些高尚纯洁的女子出来。使将来社会上不要再有红雯第二,那就了却我的心愿了”。
小说情节扑朔迷离,具有强烈的戏剧性和传奇性。阅读过程如层层剥笋,直到最后真相大白,既自然言情,又具有较深的社会批判意义。“客串红”既是一个客串的演员,又是女扮男装,并且他客串的是一场更大的戏。他使鸣凤戏园生意红火,他自己的复仇计划也顺利完成。这篇小说把一个“红”字点染得何等精彩,何等丰沛。拥有这等才情的艺术家,其面对新文学的孤高自负,实在是不难理解的。这篇小说被笑舞台编为新戏《女客串》,“连演多晚,天天满座”。
新文化运动开始之际,正是黑幕小说甚嚣尘上之时。新文学的批判锋芒迅即指向了黑幕小说,故而黑幕小说首撄其锋、损伤最剧,刚刚兴盛了一阵便难以为继。但1921年通俗文学期刊“中兴”之后,反过来指责新文学中的“黑幕”。《最小》报14号上刊有一篇张舍我的《谁做黑幕小说?》,其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