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雪后城头草色新(第16/49页)

李鸿章:“赔款既不能减,地可稍减少乎?到底不能一毛不拔!”

伊藤博文:“如不在停战期限定议,将索款更多,此乃大日本举国之意!”

李鸿章:“交割台湾头绪复杂,能否在交割的时间上缓期?台湾既然是贵国的口中之物,又何必那么着急?”

伊藤博文:“尚未下咽,饥甚!”

李鸿章:“难道两万万两不足可疗饥?”

史书记载:鸿章辩久,伊藤愈坚,且限四日复。鸿章电奏,得旨允可,乃互签约。(罗敦融:《中日兵事本末》。载《清代野史》卷一,巴蜀书社1998年9月第一版,第124页。)

1895年4月17日,中日《马关条约》草约正式签字。正约11款,专条3款,另约3款,停战专条2款。要点是:中国承认朝鲜“独立”;中国割让辽东之安东、海城和营口以南地区以及台湾、澎湖;赔款2亿两白银;对日开放通商口岸和通商时日本人的种种特权等。

在草约上签字的时候,李鸿章突然想起他临行前恭亲王率领全体军机入奏皇帝的奏折上有这样一句话:“中国之败全由不西化之故,非鸿章之过!”这句话曾令李鸿章老泪纵横。

国人长期忽视或者故意忽视了这样一个历史事实:抱残守缺的中华帝国无论是政治还是经济都远远落后于世界东西方强国。列强们挑起军事事端为的就是对中国领土和财富的侵占和掠夺,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巨大的帝国屡战屡败,还怎么要求谈判者“义正辞严”地捍卫帝国的利益呢?前线放弃国土望风而逃的将领不是卖国,衙门里碌碌无为花天酒地的大臣不是卖国,朝廷里为了一己私欲不惜让国家民生付出血的代价不是卖国,皇宫里的那个一年之中要花费7万平民的口粮钱的皇太后不是卖国,而只有在国家面临被分割占领的危机时出来维持局面的那个人才是卖国者?

一百年后的今天,世界还在说:弱国无外交。

1895年4月20日,带着《马关条约》草约和脸上的绷带回到了帝国的李鸿章突然发现不但朝廷中没人理睬他了,而且他还成了举国上下的公敌。朝廷大骂他办事不利,同僚说他丧权辱国,民间说他拿了日本人的银子,绅士和知识阶层更是铺天盖地地咒骂他没有脊梁骨。要求惩办李鸿章的奏折堆满了光绪和慈禧的案头,写有“李二先生是汉奸”字样的报纸传单到处飞舞,还有数量相当多的人公开声明自己要不惜一切手段暗杀李鸿章,以“我心头奇耻大辱”。

李鸿章不得不上奏光绪皇帝:

臣适当事机棘手之际,力争于骄悍不屈之廷,既不免毁伤残年之遗体,复不能销戢强敌之贪心。中夜以思,愧悚交集。所最疚心者,赔款虽减,尚有二万万两……敌得我巨款及沿海富庶之区,如虎附翼,后患将不可知。臣昏重,实无能为力。泽盼皇上振力于上,内外臣工齐心协力,及早变法求才,自强克敌,天下心幸甚。(《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三十八,第18~19页。)

李鸿章说自己“无能为力”。帝国虽然“屡战不利”,但却不允许李鸿章“无能为力”。

李鸿章曾经给友人写过一信,信中以自己多年于朝中的感受对这个帝国的“本质”有这样的叙述:

十年以来,文娱武嬉,酿成此变。平日讲求武备,辄以铺张糜费为疑,至以购械、购船,悬为厉禁。一旦有事,明知兵力不敌而淆于群哄,轻于一掷,遂一发而不可复收。战绌而后言和,且值都城危机,事机万急,更非寻常交际可比。兵事甫解,谤书又腾,知我罪我,付之千载,固非口舌所分析矣。(《李文忠公尺牍》,第二册,第784页。)

积陋成疾,守旧因循,好大喜功,国力日衰。有了事端一哄而起轻易言战,兵临城下又惊慌失措急于议和,可却要求这样的“议和”和平时朋友交际一样不能有损失。等事情一旦缓解暂时安全了之后,又开始理直气壮热血沸腾,举国人人个个无不“知我罪我”。这就是中华帝国一百年前的现状。这种“一旦有事,淆于群哄”,“兵事甫解,谤书又腾”的国情民风可谓祸患无穷。

贤良寺,北京东安门外冰盏胡同里的一座寺庙,由雍正时怡亲王的府邸改建而成,寺庙里闲院飞花,炉烟幽敞。门生故吏纷纷叛离,从“坐镇北洋,遥执朝政”的位置上跌落下来的李鸿章住在里面不敢出门。他开始把荒疏已久的书法拣了起来,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便临摹古人碑帖。他的饭量很大,山珍海味什么都吃得香。饭后照例喝一碗粥和一杯清鸡汁,过一会儿还要喝一杯家人用人参和黄芩配制的“铁水”,然后脱去长衫在廊下散步。散步的时候有仆人在一旁记数,当仆人大声禀报“够了”,他便停下来回到屋里,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