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雪后城头草色新(第6/49页)

7月3日,朝廷的电报又到了:“懔尊前旨,迅速来京,毋稍刻延。”(《光绪朝东华录》第四册,总第4524页。)

四天之后,朝廷的电报再到:“前迭经谕令李鸿章迅速来京,尚未奏报启程。如海道难行,即由陆路兼程北上,并将启程日期先行电奏。”(《光绪朝东华录》第四册,总第4525页。)

第二天,即7月8日,朝廷又电:“命直隶总督由李鸿章调补,兼充北洋大臣。”(《光绪朝东华录》第四册,总第4526页。)

这是李鸿章的心愿。甲午战后他被免去了这一帝国封疆大臣中最显赫的职务,庚子年间终于给予了恢复。

可是,李鸿章对朝廷北上的催促还是置之不理。

又过了一晚,7月9日,朝廷的电报又到了:“如能借到俄国信船由海道星夜北上,尤为殷盼,否则即由陆路兼程前来,勿稍刻延,是为至要。”(《光绪朝东华录》第四册,总第4526页。0

三天之后的12日,朝廷的电报再次到达:“无分水陆兼程来京。”(《光绪朝东华录》第四册,总第4527页。)

李鸿章依旧没动身。他拒不奉诏。

李鸿章一生都是一个对朝廷绝对尽忠效力之人。他知道所有的电报都是慈禧太后发出的,他没有不遵旨的权利,但是局面确实使他难以成行。原因是:政府如果不改变现在的立场,他的北上没有任何意义。

可是,朝廷的电报又到了,这一次语气严厉了:

现在事机日紧,各国使臣亦尚在京,迭次电谕李鸿章兼程来京,迄今并无启程确期电奏。该大臣受恩深重,尤非诸大臣可比,岂能坐视大局艰危于不顾耶?著接奉此旨后,无论水陆,即刻启程,并将启程日期速行电奏。(《光绪朝东华录》第四册,总第4530页。)

李鸿章似乎不能再迟迟不动了。

他决定启程。启程之前,他做了他认为必须做的两件事:一是回答记者提问,向社会各界表明自己的立场。对义和团的问题,他说:“拳民仅系愚民,起事原因教民与教士不能辞其责。”关于“宣战”,他说:“清廷并未备战,不能认为宣战。”至于他北上后将怎么办,他表示要“惩办祸首,遣散拳民,与各国议和”。李鸿章的表态是极其谨慎和温和的,对义和团没有使用“剿灭”而用的是“遣散”一词,且还说事端的起因洋人绝不能推卸责任。关于“宣战”的回答也机警巧妙,并且特地为慈禧开脱,说“慈禧皇太后系受人愚惑”。而处理局势的主要原则,他却说得毫不含糊,特别是其中“惩办祸首”的说法,引起了极大的议论。虽然李鸿章有保护慈禧的意思,但话里话外另一个意思也很明白:只要他一旦进京,一大批帝国大员将要大祸临头。(AlfredCunningham:AnlnterviewwithLiHungCHang,P,91.)

登上“平安”轮之前,李鸿章签署了一封联名电报。这是一个呈给慈禧的奏折,在奏折上签名的官员包括了在《东南互保章程》上签名的所有南方大员: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闽浙总督许应揆、四川总督奎俊、福州将军善联、大理寺卿盛宣怀、浙江巡抚刘树棠、安徽巡抚王之春。同时,北方的山东巡抚袁世凯和陕西巡抚端方也在奏折上签了名。奏折实际上是向朝廷提出了四点政治要求,口气之强硬明确,与和平时官样文章的风格迥然不同:

一、请明降谕旨,饬各省将军督抚仍照约保护各省洋商教士,以示虽已开战,其不与战事者皆为国家所保护。益彰圣明如天之仁。且中国官员商民在外国者尤多,保全尤广。

二、请明降谕旨,将德使被戕事切实惋惜,并致国书于德王,以便别国排解,并请致英、法两国,以见中国意在敦睦,一视同仁。

三、请明降谕旨,饬顺天府尹、直隶总督,查明除因战事外,此次匪乱被害之洋人教士等,所有损失人命财产,开具清单,请旨抚恤,以示朝廷不肯延及无辜之恩义。不待外人启口,将来所省极多。

四、请明降谕旨,饬直隶境内督抚统兵大员,如有乱匪乱兵,实系扰害良民,焚杀劫掠,饬其相机力办,一面奏闻。从来安内乃可攘外,必先令京畿安谧,民心乃固,必先纪律严肃,兵气乃扬。

(《清季外交史料》卷143,第17~18页。)

令帝国南方诸位大臣想不到的是,当他们的奏折拟好之时,载漪正在京城里指挥着帝国政府的官军投入了对东交民巷的围攻。

“平安”轮顺珠江而下。李鸿章一直坐在甲板上的藤椅中,轮船路过虎门炮台的时候他长久地望着。“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