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第4/6页)
李斯一生中说过两句最著名的话,非关政治。一句是他二十六岁居上蔡看守粮仓之时,看到枯瘦瑟缩又沾了粪的小耗子,他想:人生如鼠啊,不在仓就在厕。钱宁的《秦相李斯》中,记载李斯曾叹道: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意即:“一辈子有无出息,全看为自己找一个什么位置。”
这只老鼠让李斯下定决心摆脱碌碌无为的命运,一步步走上仕途。
他成功了,他也辅佐秦王实现了统一的春秋大业,在历史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光辉。
然而,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每一个人,当他要过另一种生活时,必然也有另一种结局在等他。这是货仓管理员当初上厕所时料不到的。
秦二世三年十月,李斯为奸人赵高所陷,被判腰斩之刑。本来依赵高之意,要处以五刑,最残酷的一种刑罚,胡亥都有所顾忌,毕竟他是一代功臣,最后改判腰斩。
行刑时,李斯父族,母族,妻族,近千人黑压压跪成一片,咸阳城万人空巷。李氏一门,今日绝矣,何等惨烈。刽子手问李斯临死还有何话讲,他看向跪在身边的儿子,强笑着说出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最后一句台词:“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言毕,父子二人相拥痛哭。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浮现在李斯脑海的,不是他一生中所做出的那些丰功伟绩,而是年轻时那些简单而纯粹的快乐。他和两个儿子一起,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在野外追逐狡兔。但,果真过上那样平凡的一生,他会满足吗?他会快乐吗?人们付出昂贵的代价,换取他们的理想,成功以后,随着而来的是失去自我。这是个公平的世界,一切所得均需用你手中所有去换取,鱼与熊掌,不可得兼。
怀璧,锦衣,美色,无辜惹祸,像以齿焚身。一切事情的发生,只因曾被“诱惑”。
历史真是充满无情的讽刺,人人都是过客和棋子。李斯遭斩后,赵高进位为丞相,总揽朝纲。十个月后,赵高弑君。十一个月后,子婴继位为秦王,车裂赵高,指鹿为马的宦官赵高,亦逃不了“夷三族”的下场。很快,刘邦攻入咸阳,秦国灭亡,项羽垓下兵败,四面楚歌,自刎乌江,那又是另一段历史风云了。
逝者长已矣,从此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读一遍参透历史,读两遍醒悟人生
文/佚名(读者)
作为从学龄前开始的李斯粉丝,我老想用“泪飞顿作倾盆雨”之类明显只能在QQ上实现的表情来表达对曹三这本书的感受。写李斯或提到李斯的小说,我不敢说“看”过很多,倒确实是“扫”过不少,有名无名的,男作者女作者的,可惜,目力所及,李斯要么是一个政治符号或历史符号,要么就是一个毫无新意的青年才俊之类,不时冒出一个秦宫侍女或荀老师家姑娘,搞不好还会成为韩非李斯师兄弟争夺矛盾的对象。在主要描写李斯之死的作品中,当赵高出场时,李斯又会摇身一变,成为秦国的大忠臣,大冤案对象。如此种种,对于一个粉丝来讲,还不如闭目塞听,自己动手制造精神食粮来得实在。
就在我一边收集资料,一边考虑要用多少年、从什么角度来进行这项事业时,无意间在天涯上看到了曹三的连载。这个题目起得,着实俗套无比,而李斯同学起家的开头,仓鼠厕鼠之辩,写出来也的确不怎么好看,于是我认为这是一本无聊的权术小说,无非是借古人之行贩卖厚黑的私货。就没有再看下去,后来因为偶然从中间看起,当真是惊才绝艳,不看则已,一看则一发不可收拾,看得口舌生津,齿颊留香,恨不能找碗白饭来就。写文如攀山,看文如倾水,一时翻完N帖,怅怅然飘出去,一半是“眼前有景道不得,崔灏题诗在上头”一半是“踏破铁鞋无觅处,蓦然回首,那文却在灯火阑珊处”,只不过曹三这文,说不上红满天涯,却也多少有点小名气,算不得“灯火阑珊”了。
李斯并不是个好人(这里的好人的意义就如你第一感觉的那样,当然不是好人卡的好人),就算是李斯的铁杆粉丝,只要稍对其有了解,也不会喊出什么“历史冤枉了李斯”之类的脑残话。但,不是一个好人和是坏人、是小人乃至是坏符号或小人符号,还是有着天差地别的,在写作上,那就是后几者更轻而易举,更投机取巧,更不用动脑。
其实我并不在意一个作者把李斯写成什么样的人,只要他不是空口无凭想当然,只要他不是无中生有乱创造,他把李斯理解成什么样的人,那是他的自由。从小到大各种各样的评价文章我看了太多,骂得多狠我已经置若罔闻,倒是夸奖的话会让我有所警觉——这人出于什么立场来与主流唱反调说李斯好话的?喜欢一个非主流所绝对标榜或反标榜的人的好处,你可以轻易的找到自己的理解,而不会长期地被一些成见或道德评价所限定。譬如,要想知道曹操是个什么人,我得花好大力气,把那些成见一一丢掉而从史料和他自己的言论中还原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