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当战狼遇上头狼(第2/6页)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们的议论刚好被大理寺的袁公瑜偶然听说,便偷偷告诉了武昭仪的母亲。裴行俭因此被贬为西州都督府长史。
高宗麟德二年(公元665年),裴行俭调任安西都护,一个外交天才应运而生。在任期间,他与西域各国的头脑们走得很近,经常出国访问,交流思想,互通有无,向国际友人宣传大唐的外交政策,我们大唐奉行与邻为善、和平共处。很多部落首领觉得裴行俭还是很有诚信的,就慕名而来,纷纷归附于他。
没过多长时间,高宗皇帝又将裴行俭从边疆召了回来,封了个司文少卿的虚职。总章二年(公元669年),裴行俭又被任命为司列少长伯(即吏部侍郎),给李敬玄当副手,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结果这一干,就在组织部门(吏部)干了十几年,他与李敬玄配合得很好,两人并称“裴李”。
说到两人在吏部工作,在这里简单介绍这一时期的唐朝用人制度。
在此之前,唐朝选拔官员的用人制度一直不太完善,具有相当的随意性。官员任用像过山车,连升三级,连降三级都是正常的。虽然说唐朝继承了隋朝以来的科举制,但科举制却不是当时最主要的入仕途径——至少在太宗时期如此。
高宗皇帝执政后情况有所改善,他很重要的一个政绩就是“重建”科举制度。读书人读来读去,只有一个目的——“货与帝王家”。听说有科举考试,大家奔走相告,这样一来,应试和中举的人迅速增多。
需要指出的是:唐朝的科举制与我们所熟知的“连中三元”不同,后者是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隋朝科举制度以来,每个时期选拔人才,虽然都打着科举考试的旗帜,但在具体操作中,又都各不相同。如果非要找一个共性那就是,折腾,把读书人往死去活来里折腾。
唐朝的科举制度与明清有很大差别:你好不容易通过考试,不是说你就有官做了。通过考试,只是让你获得做官的入门资格,要知道你拿到的成绩单,不是中奖券,只是入场券。
在中举后你还需要耐心地等待幸运之神的降临。
一是组织部门(吏部)的选拔;二是干部子弟(世家子弟)的竞争。十之八九的读书人,他们的梦想就倒在了这两道窄门前。
尽管也有相当数量的官员通过考试并最终走上仕途,这一时期有几个宰相是通过科举考试博得功名的,比如赵仁本、张文瓘等,但很多人带着希望而去,败兴而回。
大部分官员能够混进官场,主要还是靠祖辈或者父辈积攒的功德。
显庆元年(公元656年),约有一千四百名基层办事人员参加了大唐公务员入编考试,结果只有二十二人通过了进士考试。事实上能够参加科举考试的生源主要来自两方面。
一是来自京师的国子学,但能进入这些国子学的几乎都是有钱人和名门望族(就像裴行俭);二是被当地的州保送推荐上去的。后一条路是庶族地主参加科举考试的唯一途径,然而能够中举的人却没几个。
显庆二年(公元657年)主持选官的黄门待郞刘祥道认为,如今吏部取士太滥,每年进入九品以内的官员竟然有一千四百多人(很多人都是混进去的),还有其他未经考试就进入九品官的则没有经过铨选;现在朝廷内外一品至九品的文武官员多达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五人,大约需要三十年政府才能用完这么多人。建议每年限制只准五百人进入九品以内,这样便足以补充所需要的人数。
高宗皇帝觉得在理,就让官员们拿一个具体的实施意见,可组织部门担心阻力太大,最终这件事还是不了了之。这些人祖上都行走于官场,让谁考,不让谁考,牵一发而动全局,谁也得罪不起。
从刘祥道的奏章中可以看出,当时选官恐怕更多的还是考虑候选人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出身。而裴行俭制定的官员考核办法,一般根据身、言、书、判,考虑资历、衡量政绩而分别授任官职。也就是说,考核干部的依据就是你曾经干过什么?干得到底怎么样?干得好,可以继续干下去;干得不好,那就请你靠边站。
具体的考试程序是,先集中考试,看谁字写得漂亮(书法好坏),功课学得如何(文理优劣)。这也就是所谓笔试。通过笔试才能进入下一轮,笔试都没过的,就被淘汰。
入选后进入面试。看你长得如何,身体可有残疾,口才如何。
入选的可以注授官职,但要征询本人意见。对那些达到录取分数线,准备注授官职的人,人事部门张贴布告,公开透明。
然后分类罗列次序,由仆射选报门下省,给事中填注情况、意见,侍郞核查,侍中审定,对不适当的提出异议,类似于今天公务员招考中的政审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