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举止失措隆武帝

鲁监国政权不行,就看看隆武政权这边的情况。

先说说隆武帝的人品。

隆武帝德行端正,颇有人君之风。

首先,隆武帝无声色犬马之好,唯喜读书。

黄道周就曾在给朋友的一封信里称赞说:当今皇上不饮酒,精通吏事,洞达古今,料来汉高祖、光武帝也不过如此。

《思文大纪》里也有记录,说隆武帝登位后,自奉甚俭,专门下谕旨要求:“行宫中不许备办金银玉各器皿,止用磁、瓦、铜、锡等件,并不许用锦绣、洒线、绒花、帐幔、被褥,只用寻常布帛。件件俱从减省,成孤恬淡爱民至意,违者即以不忠不敬治罪。”

在隆武朝廷任职的钱秉镫有感于隆武帝安贫若素,天天只穿一身土黄色的粗布长袍,作《宫词》六首以咏其事。诗前短序特别注明:宫中蔬布辛勤如一日。

其一云:

内使承恩新置机,诏传大布织龙衣。

六宫罗绮无人着,敕与无戎绣将旗。

其四云:

旌旗十万护乘舆,二圣军中共起居。

长信宫人骑马出,从龙只有五车书。

除吃穿用度节俭朴素之外,难得的是,隆武帝还勤政用功,日夜操劳国事,并能总结崇祯、弘光两朝的前车之鉴,以消除党争为第一要务,亲自撰写了“缙绅”、“戎政”、“儒林”等三篇《便览》,痛斥党争之祸,提出“用舍公明”的方针。他在《便览》中说:“盖国家之治,必文武和于上,始民兵和于下。不然,立败之道也。”力求在用人取舍上摒弃门户之见,不咎既往,量才录用。

隆武帝还非常重视吏治,对贪污腐败行为深恶痛绝、三令五申,警告贪污人员:“小贪必杖,大贪必杀。”

邵武通判陈主谟、古田知县吴士燿、汀州知府王国冕等贪污成性的官员撞在隆武反腐枪口上,全被革职拿问。

而在对待苦难百姓,隆武帝又表现得悲天悯人,宽容大度。

许多明朝地方官员一度以“留发”还是“剃头”来区分百姓的心是“向明”还是“向清”,对于剃了头的,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格杀勿论。

隆武知道了此事,痛心疾首,下诏说“有发为顺民,无发为难民”,严禁明朝兵将滥施屠戮。

此诏一出,大得人心,每日欢呼来归者不下千百人。

最值得大书特书的是,隆武帝在对待农民起义军的态度上,显示出了中兴明君应有的气量和胆魄。

他一改弘光朝的“平寇”战略,而将“御虏”放在了首位。

甚至,他还开始考虑和农民军联合起来以御虏。

这一观念的转变,使得南明政权得到了更多人的帮助,从而更有利于抗清事业的发展。

抗清斗争中,隆武帝也不像弘光帝那样对清廷抱有幻想,他的反清态度勇敢、坚决、绝不妥协、绝不屈服。

即位之初,他就把清朝派来招降的使者马得厂诛杀,敕谕文武臣民道:“朕痛念祖陵被侵凌,痛惜百姓遭涂炭。鞑子玷污我宗庙,残害我子民,淫、掠、剃头,百姓如在水火之中。朕今日诛杀清廷使者、表彰忠臣烈士之外,誓择于八月十八日午时,朕亲自统御御营中军平彝侯郑芝龙、御营左先锋定清侯郑鸿逵,统率六师,御驾亲征!”

然而,遗憾的是,就是这样一位本来可以有更大作为的帝王,并没能亲率六师直闯疆场,与满清入侵者进行生死搏杀。

比如说,上面所提谕旨中定于八月十八日的亲征之举就没能如期举行。

不能举行的原因很简单:隆武帝手里没有军队。

说起来惭愧,虽然福建、广东、广西、湖南、贵州、云南几个全省及浙东、赣南部分地区都尊奉隆武为正统,但毕竟隆武帝在一年之前还只是凤阳高墙内的一名犯人,没有任何政治班底,甚至连朋友也没有一个,能登上帝位,完全是郑鸿逵兄弟的功劳。

而根据郑鸿逵弃守长江而奔福州的表现来看,郑鸿逵又并不是可以依靠的人。

实际上,郑鸿逵之所以乐于拥戴隆武帝登位,主要还是想借皇帝这块牌子来壮大自己,从中捞取更大的好处。

当初隆武帝在衢州出任监国,黄道周便建议将行在应设于衢州,以便号召浙东、浙西、江西、福建等地的抗清势力,极力反对入闽。

黄老爷子一口咬定,入闽是一种“偷安”行为,可耻!其实,所谓“偷安”,只是黄道周摆在桌面上的委婉说法。黄道周早看出了郑鸿逵的那点私心。他深感单一个郑鸿逵已难以控制,而郑鸿逵的长兄郑芝龙更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想那郑芝龙经营福建多年,福建已成了郑氏家族的私人地盘,贸然入闽,很可能是羊入虎口,受制于人。

事实证明,黄道周的判断是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