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洪假收抚共进会与应建立诡秘关系

洪、应二人在辛亥鼎革以前的经历虽然没有交集,却有许多惊人相似之处。应夔丞是浙江人,绝大部分时间在上海活动,洪述祖是江苏人,也长期在上海生活。应夔丞曾在安徽担任缉捕差使,洪述祖则在汉口担任过警察局长。应夔丞在江苏、河南两次被清廷革职,洪述祖则在台湾和直隶两次被清廷革职;特别是二人都曾因陈夔龙奏参而革职,应夔丞是在陈任江苏巡抚时,洪述祖则在陈任直隶总督时。辛亥鼎革时,二人又都参加了推倒清廷的活动。所有这些,都使二人有了不少共同语言。尤其重要的是,二人都自认为有功民国,却未被授予相匹配的职位,因而心有不满,这就使他们很容易为牟取私利走到一起。而在性格上,二人也很类似,都是“素不安分”之人。洪述祖“最长于口辩”,“心术险狠,尤有敢作敢为之胆量”,其“才足以济其奸”,[140]应夔丞则“口才甚辩”,“夙以冒险为天职”,[141]这就使他们容易一拍即合。随着洪述祖担任内务部秘书,二人的人生轨迹出现了交集的契机,原因是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深感“南北各省党会林立,意见分歧,殊难取缔”,[142]应夔丞作为长江流域帮会头目,“屡以共进会名义恫吓政府”,[143]于地方治安影响甚大,而整治地方治安恰为内务部职责。于是,洪、应二人借政府欲解散共进会之机,逐渐走到一起,并为了各自的私利展开合作。

二人合作首先出于洪述祖之主动。先是,洪述祖在1912年6月担任内务部秘书后,因招权纳贿,擅自“挖补公文”,任用私人,大受同僚攻击,也引起总长赵秉钧不满(详下文)。恰好其时赵秉钧正准备整顿侦探局所,计划于北京设“中央侦探总局”,于各江海要卡、通商码头及各边省分设支局,“于东亚各国著名通商口岸分设侦探”,“以期办事灵活”。[144]洪述祖遂“请派赴东南,调查水上警察,藉以出京;赵亦冀其离部也,遂漫许之”。[145]赵秉钧本人后来曾在致北京《民立报》记者函中提到此事,有“洪任秘书以来,到部未久,即有各报攻击,洪拟引退,旋委调查水上警察差”等话。[146]《神州日报》对此亦有记述,谓:

洪到部后,招权纳贿,无所不为,其名誉甚劣,同署皆反对之,洪亦不能安于位,遂拟出京一次,暂避风潮,且要求赵总理委一外差,以全面子。时南方正倡办水上警察,赵总理即派洪赴长江各省调查水上警察,并预先支给两月薪俸,以为洪之此去,必不再回署也。[147]

调查水上警察是赵秉钧赋予洪述祖的职责,但从后来洪述祖南下后的活动来看,他实际上还负有袁世凯给予他的使命,即收抚共进会。《亚细亚日报》说他是“自告奋勇”,“往沪劝其投诚”。[148]当然,这两项使命有着共同的目标,都是为了整顿沿江沿海的治安问题,而当时对沿江沿海治安构成威胁的主要势力之一,便是以应夔丞为会长、由青红帮和公口等秘密社会改组而来的共进会,其党徒遍布上海、浙江、江苏乃至湖北、四川等长江流域许多地方。因此,洪述祖要完成其使命,就不能不与应夔丞打交道。然而,洪述祖与应夔丞并不相识,于是便有了介绍人总统府军事顾问张绍曾的出现。刺宋案发生后从应宅搜获的第一件证据,便是张绍曾的亲笔介绍信,写于1912年9月17日,由洪述祖带往上海面交应夔丞。至于张、应结交,则是源于1912年4月初张奉袁世凯之命担任长江宣抚大臣,南下“谋取消扬州分府,并策江浙统一”时,应夔丞曾“因贾宾卿统制之介绍,力任助理”,二人同赴扬州商办。[149]扬州都督徐宝山很快致电袁世凯,同意“取销扬州分府,以为中央统一先从省治统一之倡”。[150]是年6月,应夔丞筹备成立共进会,得到张绍曾支持,名列19位发起人之一。[151]在介绍信中,张绍曾写道:

兹有内务部秘书长洪述祖先生南下公干,因不知台端住址,特函介绍。洪君于民国之建设多所规画,当道咸依赖之,倘来造访,或有就商事件,务请照拂一切。[152]

根据《大公报》“车站纪事”,洪述祖于9月20日离津南下,[153]面见应夔丞,由此开始二人的合作。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其时各部只有“秘书”,并无“秘书长”名目,[154]张绍曾介绍信称洪述祖为“内务部秘书长”,有三种可能:一是张并不知各部没有秘书长名目,全凭洪自我介绍;二是张虽知各部无秘书长名目,但因洪自称秘书长,也就不便于信中揭破;三是张自以为洪述祖为秘书长,而洪亦不予纠正。总之,“秘书长”一职必为洪认可无疑,可见洪与应结交,一开始便有招摇撞骗嫌疑。在洪述祖返回北京大约半个月后,应夔丞曾有一电给洪,称“致前中央特派员”,[155]可知洪此次南下,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头——中央特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