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俄侵外蒙、英侵西藏(第5/6页)

中俄谈判《俄蒙条约》问题,中国方面最棘手的是没有国际支持,仅赖法国公使以私人资格从中调停,而日本、英国和法国政府都好像默认,这与列强过去对中国问题的活动大相违背。旧的国际关系,无论英日、俄日、法日、美日的条约协商,都以维持中国现状,保全残余中国领土,以及列强对中国机会均等为政策。俄“蒙”缔约,是俄国夺蒙古为保护国,大有背于维持中国现状,照理说,应为日、英、美各国所反对,可是为什么各国都不发一言呢?这是由于俄国幕后和日本与英国有交易的结果,这个交易分为俄日和俄英两部分。

日俄曾于1910年签订第一个密约,这个密约是俄国追认日本在朝鲜的一切。待辛亥革命后,俄与库伦互相勾结,日本乃乘机向俄国敲诈,以遂其私欲,于是在民国元年7月,派桂太郎至圣彼得堡,与俄国签订第二次密约,划长春以南的满洲和内蒙古一部分(即自开原以北依长栅至宽城子间的东蒙古地域)为日本所有,长春以北的北满洲及其余蒙古地区为俄国所有,互相支援,不相牵制。日本认为俄国侵略蒙古是势在必行,除了使用战争无法阻止俄国的行动,因此乘机与俄勾结,平分秋色,借可遂它自己侵占满蒙的梦想,所以提出上述条件,而俄国因为曾与日本有协约,保全中国领土,如今急欲使外蒙脱离中国,所以自不能不接受日本要求,免去阻力,于是日俄第二次密约遂在这种情形下签订。

俄国外相萨佐诺夫于该密约缔结后,就在民国元年9月赴英国伦敦,与英外相古烈讨论西藏之权利问题,以与英国交换蒙古。原来英国亦正支持西藏独立,早在清宣统元年,清廷命赵尔丰率军进藏,宣统二年(1910年)诏废达赖十三,达赖出亡印度,英、印均极力笼络达赖。辛亥革命后,藏人乘机背叛,迎达赖回藏,宣告独立,袁世凯命四川都督尹昌衡征藏,云南都督蔡锷亦派兵进川助剿。元年7月,川滇军迭获胜利,英驻华公使朱尔典突提抗议,要求中国不得干涉西藏内政,不得派兵入藏,如中国不接受,英国便不承认民国政府。袁迫于形势,乃改剿为抚,恢复达赖十三封号,撤消征藏军,同意与英国在印藏边境的大吉岭开“西藏会议”。

俄英缔结密约,其内容是俄国支持英国在西藏的活动,以交换英国支持俄国在蒙古的行动。

由于日本、英国、俄国三强的立场一致,利益相同,法国、德国、意大利都没有表示,美国正好是威尔逊总统上台,在外交上反对扩张,自动放弃了东亚的发言权。因此,中国在没有国际支援的情形下应付库伦问题,当然是非常吃力的。

陆徵祥再任外长,负责与俄驻华公使谈判,历时凡八个月,由元年11月起至2年7月,共与俄使会议20余次,最后协定草约,由袁世凯于2年7月提出国会,要求同意,其条文是:

“中俄两国为免除蒙古现状所能发生之误会起见,协定条件如下:(一)俄国承认蒙古为中国领土完全之一部分。兹特承诺于此领土关系之继续,不谋间断。又此领土关系上出生之中国历来所有之种种权利,俄国并承诺尊崇。(二)中国承诺不更动外蒙古历来所有之地方自治制度。并因外蒙古之蒙古人,在其境内有防御及维持治安之责,故许其有组织军备及警察之专权,并许其有拒绝非蒙古籍在其境内殖民之权。(三)俄国一方面承诺除领署卫队外,不派兵至外蒙古,并承诺不将外蒙古之土地举办殖民,又除条约所许之领署外,不设置他项官员,代表俄国。(四)中国愿用平和办法施用其权于外蒙古,兹申明听由俄国调处。照上列各条之本旨,定立中国对待外蒙古办法之大纲。(五)中国政府因重视俄国政府之调处,故允在蒙古地方将下开之商务利益给与俄人(即俄蒙附约商务专条)。(六)以后俄国如与外蒙古官吏协定关于改动该处制度之国际条件,必须经中俄两国直接商议,并经中国政府之许可方得有效。”

根据这个《中俄协定》,等于中国已承认了《俄蒙条约》和蒙古独立。因此,这个协定提交国会时,即遭国会否决。而赵秉钧内阁因宋教仁被刺案而垮台,新外交总长是孙宝琦,重新和俄使磋商,又凡四个月,至民国2年11月成立协定,其精神与前次协定完全一样。这时候,袁世凯因“第二次革命”取消了国民党议员360人,使国会不足法定人数,于11月4日命孙宝琦签署了《中俄协定》,该协定内容如下:

“(一)俄国承认中国在外蒙古之宗主权。(二)中国承认外蒙古之自治权。(三)中国承认外蒙古人享有自行办理自治外蒙古之内政,并整理本境内一切工商事宜之专权,中国允许不干涉以上各节,是以不将兵队派驻外蒙古,及安置文武官员,且不办殖民之举,惟中国可任命大员偕同应用属员暨护卫队驻扎库伦,此外中国亦可酌派专员,驻扎外蒙古地方,保护中国人民利益。俄国一方面担任各领事署护卫队外,不于外蒙古驻扎兵队,不干涉此境内之各项内政,不在该境有殖民之举动。(四)中国声明承认俄国调处。(五)凡关于俄国及中国在外蒙古之利益,暨各该处因现势发生之各问题,均另行商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