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罗马帝国的税制及对后世的影响(222—235 A.D.)
罗马帝国那些有影响力的城邦之所以被消灭,我们需要时间和资料才能进行非常正式的探讨。不过要是看见他们为取得钱财,连荒芜贫瘠的地方都不放过,而行省的大量财富或来自于天,或成之于人,就会对税收有些概念。奥古斯都有次接到吉阿鲁斯居民的陈情,非常谦恭地请求他免除“三一税”的沉重负担。他们的税金总数不过150第纳,大约5英镑而已,但是吉阿鲁斯是爱琴海的一座小岛,也可以说只是一块岩石,缺乏清水和各种生活必需品,只居住着一些可怜的渔民。
虽然资料来源有限而且残缺不全,我们还是可以得到两点结论:首先,罗马行省的正常收入(时间和环境的差异可以略而不计)不会少于1500万英镑或2000万英镑。[341]其次,如此庞大的税收,对奥古斯都依据稳健原则所建立的政府,足够支付所需的费用。那就是说他的宫廷简单朴实一如议员的家庭,他的军事建设经过计算可用来防卫边疆,既没有激起征战的旺盛企图心,也没有外来侵略的严重顾虑。
纵使这两种结论从表面看好像很有道理,但至少后面一点,无论是从奥古斯都的言辞还是作为来看,都是绝对办不到的,也就是说收入不敷支出。在这种状况下,我们很难断定,他到底是罗马世界的国父,还是自由权利的压迫者;到底他是希望解除行省所受的各种不平等待遇,还是要让元老院和骑士阶级陷入赤贫的地步。从他一开始掌握政权,就经常暗示贡金不足,有必要以适当比例对罗马和意大利增加公共负担。在执行这些失去民心的方案时,他一直很谨慎,经过权衡轻重后,一步步实行,最先是实施关税,接着就是建立消费税,在查定罗马公民的个人实际财产后,再据以完成税务计划。要知道,这些人已经有150年未缴纳各种税金了。
其一,像罗马这样伟大的帝国,金融的自然平衡必须逐渐建立。征服者以强权为手段将行省的财富送到首都,其中大部分再借着商业和技术,用温和的方式反哺给勤劳的行省。在奥古斯都和后继诸帝统治下,各种商品均需课税,并经过1000种不同的路径,进入富庶和奢侈的帝国中心。不论法律怎样为之解释,支付税收的都是罗马的购买者,而不是行省商人,税率从商品价值的八分之一到四十分之一不等。若假定税率的变化是由政策中不可改变的原则所引导,像奢侈品比必需品要课更高的税,帝国劳动人民生产制造的产品,比从阿拉伯和印度运来的[342]无益但受欢迎的商品,所受的待遇要相对宽容。现仍存有一份商品目录,项目很多但不完整,在亚历山大·塞维鲁时代必须纳税的物品有:肉桂、没药、胡椒、生姜、所有香料、各种宝石(其中以钻石[343]价格最昂贵而翡翠最为耀目)、帕提亚和巴比伦的皮革、棉花、生丝和丝织品、黑檀木、象牙以及阉人。[344]我们可清楚看到,用来侍候人的柔弱女性化奴隶,他们的用途和价值随着帝国的衰落而兴起。
其二,奥古斯都在内战之后设立消费税,虽然全面实施,还算非常有限,很少会超过1%。但是项目却包罗万象,无论是市场出售或者公开拍卖,从土地和房屋的大宗买卖,到民生的日常用品,即使价值微不足道也都包括在内。像这样的税收直接影响到人民的生计,所以经常引起反感以致怨声载道。皇帝知道国家的需要和财源所在,只有公开发布诏书表示:军队的需求大部分要依靠征收消费税。[345]
其三,奥古斯都为了使政府能够抵御内忧外患,决定成立一支常备军,就设立特定的财库,用来支付士兵的薪饷、退役老兵的酬金以及战争的额外费用。消费税是大宗收入,专门拨作这方面使用,但发现还是入不敷出,为了弥补其间的差额,皇帝建议对遗产课征5%的新税。但是罗马的贵族把金钱看得比自由还重要,奥古斯都听到愤愤不平的怨声,还是能保持平常心,公开将整个案件提到元老院来讨论,要求他们对于军中服役所需经费问题,提供不会引起反感的权宜办法。元老院各持己见无法做出决定,而且对整个问题感到非常困扰。奥古斯都对他们暗示,元老院要是冥顽不灵,他将不得不提出更高的土地税和丁税,这样一来,大家只有默然接受。对于遗产和继承的课税会因某些限制条件而予以减轻,缴税的对象除非继承的金额很大,可能要到达50或100个金币,否则不会进行征收,对于父亲一方的直系亲属[346]也不会强制索取。由于亲属及穷人的权利都受到保障,如果陌生人或者是远亲意外获得一笔财产,这时为了国家的利益,会很欣然缴纳二十分之一的遗产税,这似乎是相当合理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