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8章 对土地的渴望
一县之地,人口三万以下为县长,人口三万以上为县令。县令之下还有县丞和县尉,县丞主持六曹,县尉管一县刑名、徭役征发和县内军事操练,又有主簿、廷掾、主记室、县少府。六曹分为功曹、仓曹、户曹、兵曹、法曹、士曹,随后有诸多蔷夫和游缴。
汉国大体上是遵循旧汉体制,独在乡间不设置三老,原因是三老虽然主掌教化却基本上是宗族产物,实际上并不利于官府直接控制到民间。
刘彦是从无到有地建立地国家,缺少足够多的官员不得不接纳大族、豪强与世家,但是依然缺乏足够多的行政人员。
汉国优泽士卒,因伤残废退役有后续抚恤,条件允许亦是会优先安排位置,县令(县长)以下绝大多数的职位就是由军中退役人员就任。
相较起之前的王朝,汉国的公职人员明显要多很多,那是刘彦一开始就认为权力该下乡,不是由地方豪族来控制。
一个国家想要将政权力量遍布山河绝对不容易,首先就是行政人员要绝对的充足,要命的是行政人员可不是那么好找,刘彦以军中退役人员充任只是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公职人员一多,那么国家对公职人员的薪资又将成为一个新的问题。
军中退役人员到地方充任公职人员其实没有多么顺利,以往是每个地方的当地人被举荐为官或吏,一般情况下是当地有人望的人,说明白点就是各地的大族或豪强中人。必须要说的是像刘邦那种家庭的人能成为亭长,主要原因是刘邦老父亲与县长是故交,再来是刘邦有一个团伙。再说的是,以地方流氓和混混为小吏(编外公务员),那可不是到了天朝才成为特例,是古来有之啊!
一片废墟之上建立的汉国是从胡人手里光复河山,旧有规则被胡人破坏大半的前提下,执行新政的阻碍也就是地方上的大族和豪强。
因为相关国策的关系,抵制的大族和豪强将要面对汉军的清剿,只要不想家破族灭再不愿意也只能忍耐,那么也就能够想象得出一点,无论汉国民间这层水面看着是多么的风平浪静,可是实际上水面之下绝对是暗旋涡处处。
“新平里?”王猛知道一个里发生的事情传到县衙不会是小事,不过还是得问:“出了何事?”
县尉黄霑是军中以军侯退役到民间,不是野战军团的军侯,硬要说起来就是二线部队的军侯。要是野战兵团的军侯,退役后的安排至少也是郡内各职位之一,当一郡都尉或许不够格,可是当一郡兵曹绝对是足够了。
新平里是南皮县众多的里之一,不过离南皮县的核心比较远,算是偏远的里。通常之下,离权力核心远的地方,官方力量就越薄弱,越容易发生一些不法的事情。
“发生了命案。”黄霑身为县尉当然负责刑名,他特地向王猛禀告是事情既是大又显得复杂:“一家三口一夜之间毙命于家中,歹徒作案之残忍可见一斑,不但杀人且砍掉四肢与头颅,公然摆放于门院前。游缴初步追索到的线索与当地大族有关,疑是土地纠纷和契约纠纷。”
游缴就相当是后世的警察,专诸管理治安和缉拿盗贼。
不得不说的是,汉国光复一地就要丈量土地与进行赎买,但是官府有官府的政策,下面的大族和豪强也有自己的应对方法。
官府不是要赎买土地吗?大族和豪强就将名下的土地事先转到一些人手里,那些人之前也许是该家族的家生奴隶之类的人,也可能是临时找来,总之就是明里减少所持有的土地,暗地里那些土地却依然控制在手里。
汉国对各地大族和豪强的手段并不是一无所知,可能是力有不逮,更加可能是刻意放纵,各地官府重新恢复运作之后,对于之前土地契约重新登记并没有进行什么为难。
王猛再问:“泉之有什么看法?”
黄霑答道:“葛家的家主亲自前来,找到职,万般叫屈,为了洗涮冤屈甚至拿出隐藏契约。职以为是有人故意陷害,再来是此案疑并非那么简单。”
这个时候的契约并不需要到官府进行认证才生效,只要写出条文有双方的签名或是画押就被承认,结果是因为契约而争执的事情在民间常有发生,而官府对于契约纠纷案从来都是无比头疼,只因为各执一词是主流,再来是不被承认的契约也不存在断案根据。
“连隐藏的契约都拿出来了?”王猛对于类似的契约并不陌生,无非就是双方事主写下的一些条文,文中肯定是关于土地的实际持有者证明或约定之类的。他问:“葛家可是得罪了谁?”
“职已经在查,暂时未有发现葛家近期与何人发生纠纷。”黄霑在意的是:“何人作案,为何要嫁祸于葛家,有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