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7章 法制的一大步
事关国家无小事,何况是关乎到变法,庾翼只是听了个开头,脑子就被炸得有些发木。
改良律法是一回事,还不是一件小事,来针对律法相关的部门进行改革则就是天大的事情,庾翼很怀疑自己这个廷尉是不是摆设,怎么事先没有听过一点点的风声,是等待君王得知之后才被请到场。
君王先知道了,然后才是直接的相关官员知道,无论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合乎常理和官场的规则,要是敏感一些就该往是不是君王要闹什么幺蛾子的方向想。
庾翼现在就想知道一件事情,近期国家发生了什么事,大到需要对律法机关全面改革的地步。
纵观历史长河,没有一件变法是简简单单的事情,甚至可以说只要能够和变法扯上关系,历来都是要杀个血流成河,连带主导变法的那人也不会获得什么好下场。
汉国新创不久,没有固化的利益阶层,桑虞想要针对律法机关进行变法也有足够的底气,他现在多少算是律法机关的领导者之一,御史府有足够的自信能够压得下,可能会出现抵制的也就是廷尉署。
廷尉署的主官是庾翼,在汉国现有的几个派别中,南方派势力不大影响力也不足,庾翼空降到廷尉这个重要岗位本身就惹来一大群人的不满,桑虞并不觉得庾翼会给自己的这次动作带来多大的危险。
桑虞先找刘彦,试探下来的结果已经非常明显,刘彦不但没有反对意见还明确表达出了赞成,可以说是事情已经十八九稳。
对于桑虞来讲,庾翼哪怕是会造成一些小麻烦问题也不会太大,再来是对律法机关动手没有牵动到多少人的利益,接下来只要给予廷尉署一些好处,那么这一件事情肯定是成了。
御史府要演变成为法院集合体,掌控唯一的量刑权和宣判权,得到的和失去的有些不太好说,总体意义上来讲对御史府却是一件天大的权柄。
“人无近忧,却有远虑,国亦如此。”桑虞无法回答庾翼的提问,只能是来个迂回策略:“不能在事情真正发生之后才追悔莫及地亡羊补牢,应当在事情发生之前完善,廷尉觉得是否在理?”
庾翼反驳不了桑虞那种“戴大帽子”的言论,只能是僵硬着脸色。
“廷尉署专诸执法,掌搜索、缉拿、关押之权。”桑虞顾不得庾翼脸色奇差:“执法权尽归廷尉署,执法之前却需御史府开出公文。再设一部门专注监督之权。如此一来形成一个循环,必定行使法律清明。”
廷尉署本身就有监督权、执法权、审判权,只不过非大案要害又得到君王指派的前提下,廷尉署的相关人员是无法下到地方。
桑虞的提议中,廷尉署未来不止再是都城的一个执法机关,应当在各州、郡、县、乡都有下属办公机关,庾翼一下子就被吸引了过去。
说白了,廷尉署过去是一个很吓人的部门,还是皇帝手中的利刃,“政治任务”的前提下几乎是逮谁谁死。
廷尉署的名声很大,但基本上就是坏名声,只差直接挂上“皇帝专用鹰犬”的招牌,要是真的能够将权利延伸到州、郡、县、乡,虽然失去了监督权和审判权,但在庾翼看来好处多过于坏处,差别就只在于君王是否真的愿意将这一“政治利器”放手。
刘彦见庾翼用狐疑的目光看过来只是回以微笑。
统治者手中当然是要有利器,尤其是用来震慑百官的利器,廷尉署过去就是这么一个存在。但是廷尉署的出现,不恰恰就是统治者为了震慑和需要对付百官才出现吗?没有了廷尉署,作为统治者再设立一个相同功用的部门就是了。
一个微笑让庾翼开始感慨了,刘彦是一个好君王,不止是体现在开疆拓土上面,还有对待臣子的温和,竟然连廷尉署说放手就放手了。
桑虞更加开心,他先前最怕的就是君王反对,毕竟廷尉署对君王真的无法重要。
身为君王的刘彦一点都不在意廷尉署从“鹰犬”转为“公器”,改革……或者说变法的最大障碍已经消失,要从君臣权力对决上来看,该属于是一场属于臣的胜利。
纪昌多次欲言又止,站在君王头号忠犬的角度来讲,对国家有利的不一定是对君王有利,而对君王有害的就该给予制止。
身为丞相的纪昌有权反对内政事务,其中就包括桑虞提议的改革,仅是在一些军事动向上无法插手。他没有开口反对,是被刘彦多次以眼神阻止。
现在,君王、御使大夫、廷尉已经对改革初步达成一致,丞相有心反对却没有阻止,等于是一件事关国家的大事由上而下就那么“静悄悄”地被决定了下来。
桑虞满心愉悦,大事已经敲定,接下来无非就是一些细节上的事情,有件事却还需要确定:“宣判与执法已经有了,还请王上确认监督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