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山居(18)(第3/4页)

张松龄知道孟小雨认准了的事情,八匹马也拉不回头。想了想,只好顺着对方的性子去挑水、劈柴。

山中的泉眼距离二人栖身的洞穴有点儿远,时值春夏之交,干柴在树林里也不太好找。张松龄气喘吁吁地忙碌了两个多小时,才终于孟小雨布置的任务完成。待重新洗完了手和脸,孟小雨已经将饭菜端到了桌子上。一盘酱鹿肉,一盘野鸡炖山蘑,一盘风干狍子,还有一盘,则是用橘梗、地耳和几样野菜拼在一起,红红绿绿煞是好看。

在桌子角上,则摆着一个黑色的小酒坛。泥封已经被孟小雨用刀子挖开,浓郁的酒香飘了满山洞,闻起来就有几分醺醺然。

“这是我生下来时,我娘泡的药酒。已经陈了十六年了,今天刚好拿出来给大哥践行!”抢在张松龄询问之前,孟小雨主动介绍。“里边泡了虎骨,鹿筋和其他几样草药,喝起来特别补身子!”

张松龄对酒类没任何研究,却知道虎骨、鹿筋等物的价值。矫着舌头坐在桌子边,低声嗔怪,“这么破费做什么,改天你拿到集市上去……”

“这酒,别人哪配喝?!”孟小雨笑着白了他一眼,哭过的眼皮还有点儿肿,却别具几分风情。

张松龄愣了愣,猛然意识到孟小雨此刻的模样与平素有些不同。但具体不同之处在哪里,他却又说不出来。正准备仔细分辨一番,却又听见孟小雨嗔怪地呵斥道:“看什么看,又不是没看过。吃菜,冷了就不能下酒了。”

说着话,她将一块鹿肉夹进了张松龄碗里。放下筷子,又将二人面前的酒杯倒满。“来,张大哥,祝你此去顺顺利利,马到成功!”

“嗯!”张松龄嘴里堵着鹿肉,却不敢劳孟小雨等太长时间。慌慌张张地举起酒碗,狠狠抿了一大口。

一股浓烈的辛辣,立刻将鹿肉的滋味驱散得无影无踪。火焰般的酒水绕开舌头,牙齿,从喉咙冲过去,一路向下。直到将小腹处的肚脐和肠子都给点燃了,才打了滚,再度回扑上来,烧红整个脸膛。

“咳咳!”张松龄被呛得弯下腰,大声咳嗽。孟小雨笑着站起身,用双手轻轻为他捶背,“看你,喝这么急做什么。这酒,要慢慢喝才有味道!”

“我没事,没事!”张松龄抬手抹了一把被呛出来的汗,忽然间,觉得浑身上下好生舒泰。再度抓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小口,“这酒真好,我以前从来没喝过这么好的酒!”

的确,无论是在鲁城老家,还是在二十六路,他都没喝过如此浓烈,但喝下去之后又令人浑身通透的酒。那浸泡在酒坛子中十六年,已经完全与酒浆融为一体的药物,顺着他的肠胃、血管,迅速走进每个毛孔。将身体内所有烦恼、忧愁都统统赶了出去,留下了只剩晕晕乎乎的幸福。

“好喝,大哥就多喝几杯。这酒,别处可买不到!你别动手,我替你倒满!”孟小雨的话,听起来既温柔,又体贴,让张松龄飘飘然几乎不知道身在何处。

他又吃了一口香气四溢的野鸡炖山蘑,对着孟小雨亮亮的眼睛举杯,“你也喝一点儿,你身子骨虚,刚好补补!”

“嗯,我陪着大哥喝!”孟小雨含笑的举起杯,目光温柔如水。“咱们两个,还没在一起喝过酒呢?!”

“是啊。在一起这么长时间,居然没喝过酒!”张松龄也觉得好生遗憾,举杯与孟小雨的酒杯相撞,“干一个!”

“干一个!”孟小雨毫不犹豫地将手中酒杯喝了个一干二净。然后举给筷子,再度张松龄夹了几样菜,“你尝尝这个,我自己琢磨着做的,应该合你的口味!”

“小雨手艺真的好!”张松龄信口夸奖,鼓起腮帮子大快朵颐。菜味道很棒,荤素搭配,令人唇齿留香。更棒的是佐菜的酒,越喝越舒服,越喝,越觉得身子骨飘飘然,物我两忘。

孟小雨含着笑,继续替张松龄布菜,倒酒。仿佛一位唐代新婚的妻子,正准备送丈夫出门觅取功名。她不会拖累对方,不会让对方为身后的家而担忧。她只会让丈夫记得自己的笑容,自己的坚强。

她一直幸福而坚强的笑着,笑着替丈夫倒上新娘子出嫁时专用的女儿红,酒水里泡着人参、鹿茸、虎骨和全家人的祝福。她一直在笑,笑得如山花般灿烂,笑得令天地间所有风景都失去颜色。她一直在笑,只是在转过头挑亮油灯的瞬间,才悄悄地擦掉眼角的泪水。

张松龄很快就迷醉在烈酒和笑容里,身体左右摇晃,“小雨,你,你今天好像,好像跟平时不太一样。噢,我看看,让我看看。你今天的头绳……”

用来绑长发的头绳,原本应该是白色的,那是为孟大叔带的孝。可是,此时此刻,在油灯下,却倒映出绚丽的鲜红。“怎么变成了红色的……”张松龄揉了下眼睛,确认自己没有看错。然后愕然发现,孟小雨正从一个前些日子用柳树条编的箱子里,缓缓取出一对粗大的红色蜡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