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眼睛(第3/6页)

在两天前,俞奉教这个只粮仓里的老鼠又被捕了,和原来的小打打闹不同,这一次俞奉教如果真的罪名成立再次被送进大牢,在他未来的人生当中,将会不愁吃穿和伙计们义气相投的呆上相当长一段时间。

俞奉教涉嫌绑架了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并向这个小女孩的双亲勒索十万人民币的赎金。在领取赎金时,俞奉教被早就在现场设下天罗地网的刑警当场抓获。俞奉教十四岁就“出道江湖”,犯过的案件多如牛毛,和形形色的警员、警官们反复打过交道,已经积累出相当反侦察经验。俞奉教也非常清楚,自己这一次如果松口,将要面对的法律严惩。在警方并没有取得什么有力证据的情况下,无论审讯人员如何开导,如何向他讲述坦白从宽的政策法规,甚至是如何威逼利诱,他就是抱定了打死也不开口的态度。

面对这样一个拥有丰富反侦察经验,摆明了死猪不怕开水烫态度的家伙,就连市公安局最出色,从刑警队长位置上提拔起来的欧阳卓副局长,也感到束手无策。最麻烦的,还是很有可能落到俞奉教手中,只有七岁大的人质。

根据资料显示,俞奉教这个家伙是一个典型的“独行大盗”,平时在全国流窜作案,很少有朋友一起作案,更没有加入过什么犯罪团伙。俞奉教这个人虽然犯案累累,但是从他以往的“战迹”上来看,他还没有杀人灭口撕票的胆量,很可能是把小女孩藏到了什么隐蔽的角落,如果利用从俞奉教身上搜到了少量软毒品,一直把他扣压,只怕他还没有招供,那个七岁大的小女孩,就会渴死、饿死!那时候害死她的最大罪魁祸首只怕不是眼前这个死不招供的俞奉教,而是把他抓来看押的人民保姆了。

试问,这种罪名,又有谁能承受得起?

可是,如果真的把俞奉教放了……这个家伙现在已经成了惊弓之鸟,兼之他和警方打了十四年的交道,已经清楚的知道警方在释放重要嫌疑人后可能采取的一系列行动,放长线钓大鱼这套刑侦手段,在他身上根本不会产生任何效果。终于有机从公安局走出去后,只怕打死俞奉教,也不敢再回到隐藏小女孩的位置。一旦这个绝对滑头的家伙,顺利摆脱警方的监控来个逃之夭夭从此在人间蒸发,不管能不能把他重新抓获归案,只怕落在他手中的人质得不到及时解救,也是结局堪忧!

继续扣押不行,放了也不妥当,犯罪嫌疑人死活也不开口,时间越拖下去,人质的生命安全系数就越低,市公安局的副局长欧阳卓,这一辈子还没有遇到过这么气闷的案件。现在他真的有心把俞奉教放掉,希望这个家伙在逃出本市之前,哪怕是已经跑到外地后,再良心发现的打一个报警电话,报告他们人质的安置位置。但是以欧阳卓多年的刑侦经验告诉他,这种可能性,机率小得可怜。

罪犯跑了可以再抓,可是人质要是因为我们的工作失误而死亡,就再也活不回来了!身为一名警察,身为人民的保姆,当然要以人质的生命安全为第一考虑要素。

欧阳卓沉思了很久,虽然有满腔的不甘,但是他还是对站在自己面前的刑警队长,下达了最后的命令:“把俞奉教放了,想办法在他的身上安装追踪器,你亲自带领精干警员跟踪,如果在出去十二个小时后,那个家伙还没有任何行动,也没有打报警电话,就把他给我再抓回来!”

至于把人重新抓回来,应该怎么办?

也许动用一些无法搬上台面的手段,来强行撬开犯罪嫌疑人的嘴巴,是他们最后一个可以运用的方法。但是愈奉教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任何路可以回头,他必然死不招认,如果连这个方法也失效的话,他们能找到的,就只能是一具因为时间放置过长而发臭,终于引起别人注意的尸体!

欧阳卓略略思考,又对刑警队长命令道:“你再立刻下发通知,请我市各街道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配合各区协警人员,一起在各个可能藏匿人质的区域进行搜索,寻找人质。”

其实无论是欧阳卓,还是刑警队长他们心里都清楚的明白,这样的命令下达,只能说是聊胜于无。他们居住的是一个拥有三百万常驻人口,一百五十万流动人口的大型城市。想要在这样一个大都市里去搜索一个只有七岁大,又被限制住自由的小女孩,谈何容易?!

街道居委会这样的组织,到了今时今日,早已经失去了原来的效用,那些协助警方办案的人员,大都是年龄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她们没有固定工作却因为生活的阅历而交际广阔,她们一方面协助警方工作,每个月领取几百块钱的补助金,一方面还要经营自己的摊子,来补贴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