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六章 食人一族(第2/3页)
巴加内尔说得没错,头头是道,令众人信服。食人的恶习在新西兰、斐济岛以及托列斯海峡,已是一个不可改变的习俗。当然这耸人听闻的习俗里,少不了迷信的成份,但吃人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食物匮乏,没东西填肚子。那些野蛮人刚开始吃人肉还是为了填饱肚子,后来,祭师们又把这种骇人的习俗尊为教规。从而吃人肉由开始填饱肚子发展成了神圣的仪式,这就是新西兰人食人肉的演变过程。
而且,在毛利人眼里,吃人是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传教士常常质问他们为什么会有如此野蛮的习俗,为什么要吃掉自己的同胞?那些酋长的回答是,鱼吃鱼,狗吃人,人吃狗,狗吃狗,实际上是一个道理,甚至在毛利人的神话中还有神吃神的传说。既然有这样的先例,谁还会顾忌吃掉自己的同胞呢?因此毛利人认为人吃人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
此外,新西兰人还有一个奇怪的信念。他们认为敌人被杀死了,将他吃下去,这样可以连他的鬼魂一同消灭掉,就可以继承他的灵魂,他的力量和勇气。他们认为一个人的灵魂、力量和勇气主要藏在脑子里,所以在宴席上,人脑是主肴,用以款待最尊贵的宾客。
然而,巴加内尔却认为新西兰人之所以吃人主要是由于饥饿的缘故。不但大洋洲未开化的野人食人,欧洲人也有这样的先例。
“这也不奇怪,”巴加内尔补充说,“吃人的习俗在最文明的民族的祖先中早就存在,而且还不是极个别现象,在苏格兰人的祖先中就如此。”
“又瞎说!”麦克纳布斯感到很惊讶,但愿少校不要认为这话是针对他来的。
“真的,少校,”巴加内尔辩驳道,“您若不信,可以读读圣·哲罗姆描写苏格兰阿提考利人的那篇文章吧。您就知道他是怎样描写您的祖先的。远的不说,在伊莉莎白女王时代就有。在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中不是有个名叫索内·宾的匪徒吗?他就是苏格兰人,因为吃人肉被判处了死刑。他为什么会吃人肉呢?难道是宗教驱使他吃的吗?不,是饥饿难耐!”
“饥饿?”蒙格尔斯追问。
“是的,饿极了,”巴加内尔重复说,“毛利人吃人肉是为了补充体内氮素,促进身体的新陈代谢。吃素食,吃含淀粉的食物可以让人生存下来,但要强壮身体,激活身体机能,就必须靠再生肌肉的元素了。”
“那么,他们为什么不吃动物的肉呢?”哥尼纳凡问。
“因为在新西兰岛上没有别的动物可吃,我们这么说并不是替他们开脱,只是说明他们吃人习惯的由来。在这片荒凉贫乏的地方,别说是四条腿的,就连只鸟都没有。所以毛利人只能吃人肉了。而且,他们吃人还分季节,就像文明国家有狩猎季节一样。一到打猎季节,各部落间就来一次大围猎,打一大仗。战争结束后,战败的部落就成了征服者的盘中餐了。”
“啊,原来是这样,”哥尼纳凡说,“依您看来,巴加内尔,只有等到新西兰水草肥美,牛羊成群的时候,他们吃人的习俗才有可能根除啰!”
“当然啦,亲爱的爵士。就算到了那个时代,也要经过好些年才能改掉他们的这一嗜好,因为他们的晚辈对祖辈赞不绝口的美味仍然很感兴趣。据他们说,人肉吃起来很香,有点像猪肉,甚至味道比猪肉更美。可是白人的肉,他们并不怎么爱吃,因为白人吃东西放了盐,所以,他们的肉有一种奇怪的味道,不合那些美食家的口味。”
“他们倒挺讲究的,可是,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他们是怎么个吃法?是生吃还是熟吃呢?”少校问。
“哎呀!麦克纳布斯先生,干吗问这个呀?真恶心!”罗伯特表示不满地叫道。
“为什么不问问呢,孩子,”少校故作正经地回答说,“万一我落到他们的嘴里,我倒愿意被他们煮熟了吃。”
“为什么呀?”
“因为我还可以多活上一会儿,不想被他们生吞活剥了,那太痛苦了。”
“你想得倒美,少校,”巴加内尔接过话头,“要是他们活煮您呢?”
“果真这样,”少校回答,“那我就别无选择了。”
“那好,麦克纳布斯,如果您听了舒服些,我实话告诉您吧。新西兰人吃人肉一定煮熟或烤熟了才吃。他们很精明,烹饪技术很有一套。不过,要我说,我才不愿被人吃掉,一想到被塞进未开化人的肚子里就不是个滋味儿。”
“说一千道一万,”蒙格尔斯说,“大家的意思是,我们千万别落到那些土著人手里。希望有一天基督教能革除这些恶习吧。”
“那当然是,”巴加内尔说,“但是,相信我,一个吃过人肉的土著是不会轻易接受劝告,放弃吃人肉的。有两件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