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骨』 第二十八章

鸡毛实在不敢去天葬台,末了还是岳峰和他换了。

临出门时才发现问题,都走了,谁看店呢?万一丢东西了怎么办?虽然现在客人少,万一有客人来呢?没人接待总不好吧?

左邻右舍的门面都走不开人,毛哥跑到街对面请强巴帮忙。

强巴热情的很,手上活计一扔就跟着毛哥走,临出门时被女人拽住了,那个藏族女人跟他比比划划了一段时间,脸上露出羞涩的表情来,强巴却只是摇头。

毛哥奇怪:“她说什么?”

“梅朵说要去给你们看店,她汉话不好,总想和人练说汉话。”强巴解释,“但是不行,万一把你的生意做坏了就不好了。”

“有的人看店就不错了,哪那么多讲究!”让强巴撇下摊子给自己看店,毛哥原本也挺不好意思的,现在听梅朵有这个建议,正中下怀,“这两天本来就没什么客人,哪有什么了不得的生意。再说了,梅朵能讲几句汉话的,实在应付不了,让她叫你帮忙不就得了,反正离的近。就让梅朵去吧。”

梅朵听的半懂不懂,但是察言观色,也知道自己是可以去了,兴奋的满脸通红,一连声嚷嚷:“我行的,汉话,行的。”

走到镇子的主街尽头,各分东西,鸡毛和光头进峡谷,毛哥和岳峰去天葬台,峡谷这条路比较险,干粮和家伙都给光头他们带进去,两边都带好手机和对讲机,说好了天葬台这头一结束,就进峡谷跟光头他们会合。

天葬台距离镇子较远,需要翻两个山坡,位置在第二个山坡的半腰处,翻第二个坡时,两人就捡了棍子做手杖,毛哥还特意多捡了两块拳头大小的石头,递了一块给岳峰:“要有野狗过来,记得扔它!”

这么做实属不得已而为之,天葬台的位置一般都很偏,有天葬时上百号人聚集,自然热闹,但是一散下来,就成了荒僻少人的场所,虽说天葬是以“食尽”为上,但操作起来七七八八,散落的血肉吸引各种肉食动物,以野狗首当其冲,用神棍的话来说,尕奈的野狗都是吃人肉的,人肉吃多了,眼珠子都是血红血红的。

鹫鹰被藏人尊为神鸟,每次天葬藏人都要吹海螺点柏烟“邀请”它们下来,鹫鹰不喜欢吃骨头,为了让它们把骨头吃尽,把人的罪孽“清洗”干净,有时还要用锤子斧子把骨头剁碎了混合着糌粑吸引鹫鹰,但野狗是没这待遇的——吃惯了人肉又吃不饱,惦记地狠了,胆子越养越肥,有时连活人都敢动,前两年也真的发生过野狗围攻落单的人把人活活啃吃了的事情,所以当地人在非天葬的时候经过附近,一般都是呼朋引伴,挥舞着棍子石块大声吆喝壮大声势。

这天天气不错,难得有了点阳光,但是山坡子上一化雪,路就泥泞地难走,快到半山腰时还真撞上了几条野狗,远远聚在一处,毛哥很是紧张,一手舞棍,另一头都做好投掷的姿势了,哪晓得野狗朝这头看了看,竟调头走了。

毛哥大为不解,问岳峰:“这野狗从良了?改性了?”

岳峰脸色有点不好看,没有吭声,毛哥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还在自顾自地揣测:“要么就是吃饱了,给撑着了……”

说到这猛然就住了口,尕奈这两天没天葬,野狗哪来的东西吃?除非……毛哥赶紧晃晃脑袋,试图把这样不吉利的念头给晃出去。

又走了一程,天葬台已经在望了,周围结着褪了色的五色经幡,风一吹就猎猎地舞动,边上围着一道铁丝网,留了个大口子供人出入,铁丝网外围是大堆的衣物——所谓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藏人天葬时是要把死者的衣物都剥去的,亲人也不会把东西带回家,所以都就近扔在这里,藏袍、靴子、皮帽子,林林总总,不知道被雨打风吹多少次,软哒哒趴进泥里,都像是烂了一样,发出难闻的味道。

不过这味道和天葬台正中的气味相比就微不足道了,天葬台中央是两条陷进地里的大青石条,周遭是光滑的,中间有点凹陷,槽里有遗落的血肉,边角处横放一个木柄的大锤子,真如鸡毛所说,周围的土泥都是血色的,偶尔支楞出一角白色的细小碎骨,石槽里几只乌鸦正在逐食,对生人的靠近熟视无睹。

对比别处,这里的雪已经化的差不多了,两人捂住嘴巴鼻子过去,在青石条板上看了一圈,又蹲下身子看周围,地上很是有一些新鲜的脚印,大小不一,还有野狗的足印,杂在一处叠加着,石条内里和边缘都有血,大片大片突兀的暗褐色,边上的泥地颜色也似乎比别处更深些。

毛哥的心突突狂跳起来,他看了眼岳峰,嗓子眼奇怪地发干:“岳峰,听你毛哥一句话,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不管事情的后果是什么样的,这事,都不赖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