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第4/6页)
他跑上门廊。迄今为止,即使在他是这房子的座上客的日子,也总是情不自禁地从路边溜入门廊的阴影里,尽可能不引人注目地赶紧钻进有人期待他的那个房间。他敲了敲门。她房里还亮着灯光,不出所料,门廊另一端也有一盏灯。遮上帘子的窗户后面有谈话声,几个人的声音,他能听出那是紧张的而不是快活的声音。这个他也料到了,他想他们以为我不会来。那该死的马,该死的马他又敲门,敲得更响,接着抓住门把手转动,把面孔凑近后面挂着帘子的前门玻璃。谈话的声音停止了。之后,整个屋里再也没有任何动静。屋里的两盏灯,她房里照映的灯罩,门后不透光的帘子,全都明明朗朗地显现着,但当他伸手抓门把手时,仿佛屋里的人全都突然死了。他再敲门,接连不断;他正敲着,门突然悄声地在他敲打的指头下开了(没看见门帘后出现人影,没听见有脚步声走近门边)。他好像是贴在门上似的,门一开他便跨进门槛,这时马克斯却从门后出来挡住。他穿戴齐整,甚至戴上了帽子。“唔,唔,唔,”他说,声音不高,一把将乔拉进屋又关上门,乔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进入屋内。然而,他的声音仍然含糊不清,发自内心却完全空空洞洞,没有一丝一毫欢愉的意味,像一片贝壳,像是他拿着什么东西在面前并透过它来观察乔,而在从前这会使乔带着介乎困惑与愤怒之间的神情盯住马克斯。“罗密欧终于到了,”他说,“比尔街123的花花公子。”这时他的话音高了一些,将“罗密欧”几个字说得十分响亮。“进来,同大伙儿见见面。”
乔一进门便朝他熟悉的门口走去,甚至几乎又开始跑,如果说已经停步的话。他没听马克斯讲话,从未听人说过什么比尔街——孟菲斯城里的三四个街区的总称,相比之下哈莱姆124称得上摄影场。乔一直没抬头张望,这时突然看见黄发女人站在门厅后边,他根本没注意她进来,他进屋时门厅里原来空无一人。可这时她突然出现在那里,穿着黑衣裙,手里拿着一顶帽子。就在他身旁敞开的门边摆着一堆行李,还有几个包。也许他刚才没看见这些,也许目光比思维更敏捷我没想到她会有这么多东西也许这时他才首次想到他们不需要带什么旅行,心想我怎么拿得动这么多可是他没停步,已经转向他所熟悉的门口。仿佛当他把手放到门上才意识到门里面一片寂静;他十八岁了,知道这寂静表明里边不止一人。但他没有止步,也许没注意到门厅里又空了,黄发女人已无声无息地离开。
他打开门便又跑了起来,像是一个人在寂静不动之中却远远地跑到了他和他的意识前面。女招待坐在床上,像他多次见到的情景。不出所料,她穿着暗色衣服,戴着帽子,低着头坐在那儿,门开时也没有抬头望一眼,一只手的指间夹着香烟,那手映着暗色衣衫悄然不动,看上去真有点儿畸形怪异。同一瞬间,他看见另一个男人,以前从未遇见过。但当时他没意识到这一点。只是到了后来他才记起这个和他曾瞟过一眼的那堆行李,这时他的思维比目光更为敏捷了。
那个陌生人同样坐在床头,也在吸烟。他的帽子往前栽,帽檐的影子落在嘴唇上。他看上去既不老也不显得年轻。如果两个白人突然窜到一个非洲村庄会被土著人当作两兄弟,那么陌生人和马克斯可谓兄弟俩。他的面部——灯光照见的下巴部分,一动不动。陌生人是不是正在注视他,乔不知道。马克斯正站在他背后,乔也没注意到。他听见了他们交谈的声音,却不懂他们说的是什么,甚至没留心听问他。
他怎么会知道也许他听清的就是这几个字,但多半没听清。也许他们这时的话语还比不上关闭的窗外昆虫劈劈啪啪的扑打声更有意义;也许他看见了那些打好的包裹行李,但仍不明白它们意味着什么博比说,那之后他便不见了。
他多半会知道。让咱们至少摸清楚逃走是不是有正当理由,起码。
乔进屋之后虽然纹丝未动,却似乎一直在跑。当马克斯碰他肩膀时,他仿佛在行进中被阻止似的转过身来。他甚至没有注意马克斯在房里。他带着一种愤懑的神情回过头来看着马克斯。“小伙子,给咱们讲讲,”马克斯说,“是咋回事?”
“什么咋回事?”乔问。
“那老头儿。你是不是认为已经砸死了他?给咱们直说。你不想把博比陷进去吧。”
“博比,”乔说,心想博比,博比他转过头,又像在跑动。这时马克斯一把抓住他肩膀,尽管手脚不重。
“说呀,”马克斯催促道,“咱们在这儿的人不都是朋友吗?你是不是砸死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