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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识艾略特时,仅是位普通的年轻作家,吸引不了他的目光。他认人的功夫一流,无论在什么场合遇到,他都亲切地向我握手问候,却无意多做攀谈。比如说,我若在歌剧院瞥见他与某某显要看戏,他便不大会注意到我。但后来因缘际会之下,我成了一炮而红的剧作家,随即发觉艾略特待我多了分热络。某日,我收到他的邀约,请我参加克拉布利奇饭店的午宴。这家饭店高级奢华,是他在伦敦的落脚处。宴会规模不大,也鲜有达官贵人,我猜想这摆明是试探我。不过在那之后,我因小有名声,结交了不少新朋友,见到他的机会也更加频繁。过没多久,那年秋天我在巴黎待了数周,某回在一位共同的朋友家中,再度遇见艾略特。他向我要了住址,才没两天,我又接获邀请参与午宴,这回地点是他的私人公寓。我抵达后才赫然发现,这场午宴可不同凡响。我不禁窃笑,心里已经有了底,他深谙人情世故,想必晓得若在英国社会,身为作家的我绝对人微言轻,但如今是在法国,作家的身份备受尊崇,我的地位可就水涨船高了。之后数年内,我俩来往得颇为密切,却未发展出友谊。我不禁猜想,艾略特这人或许当不成朋友。他只在乎旁人的社会地位,其他事一概毫无兴趣。我只要恰巧人在巴黎,抑或他刚好来到伦敦,他便邀我出席聚会,有时是为了充充场面,有时则是不得不款待旅外的美国人。就我看来,部分宾客应是老客户,部分则从未谋面,携着引荐函径自前来,这些人便成了他的负担。他觉得自己有义务招待他们,却不愿将其介绍给那些有头有脸的朋友。因此,打发这些不速之客的最佳手段,莫过于让他们吃饱喝足,再带他们去看场戏。但安排起来实属难事,因为艾略特每晚都有应酬,行程通常都排到了三周之后,况且他也隐约觉得,这群人应该不大会就此满足。我既是个无害的作家,他也不介意常向我诉苦。
“美国人实在不会替人着想,推荐信给得这么草率。我不是不欢迎这些来访的客人,但真不知道为什么非得让他们去烦我的朋友。”
他为了聊表歉意,便会寄给朋友一篮篮玫瑰、一盒盒巧克力,但有时这些举措依然不够。通常在这节骨眼,他就会请我出席他筹办的聚会。但跟我发了一通牢骚后,再提出这样的要求,其实略显天真。
“他们都迫不及待想见你。某某夫人很有学养,你写的东西她全都读过。”他的信中尽是奉承。
然而这位某某夫人见到我就会说,她有多欣赏我笔下的《佩林与崔尔》一书,还恭喜我写出《寄生草》剧本,殊不知前者的作者是休·沃波尔7,后者则是休伯特·亨利·戴维斯8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