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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芝加哥期间,经常待在一家附设图书馆的会所。第二天一早,我便前去查找一两本大学杂志,这些杂志除非是订户,否则很难得到。时间尚早,馆内仅有一人,坐在一张大皮革椅上,正聚精会神读著书。出乎意料的是,那人竟是拉里,我完全没料到会在图书馆遇到他。我从旁经过时,他抬起头来,一眼认出了我,便作势要起身。

“坐着就好,”我说完便接着问,“你在读什么?”

“读书啊。”他微笑着说,笑容十分迷人,即使如此断然回答,也不显得无礼。

他合上书本,一双迷蒙的眼睛盯着我,握书的角度刚好遮住了书名。

“昨天晚上玩得开心吗?”我问道。

“非常开心。清晨五点才回家。”

“一大早就来这里,应该很累吧。”

“我经常会来这里,通常这时候没有其他人。”

“我不会打扰你的。”

“你没有打扰我啊。”他说道,再次展露笑颜。我这才发觉,他的笑容既阳光又甜美,不过分灿烂耀眼,而是由内而外照亮脸庞。他坐在凸出的书柜之间,身旁有把空椅子。他把手放在椅背上:“何不坐坐?”

“好吧。”

他把手上的书递给我。

“我刚才在读这本书。”

我看了一眼,原来是威廉·詹姆斯12的《心理学原理》,这本无疑是心理学史上的重要作品,而且非常容易上手,但怎么也没想到一位当过飞行员、跳舞到清晨五点才回家的年轻人,竟会拿这本书来读。

“怎么会想读这本书呢?”

“我懂得太少了。”

“你还很年轻呀。”我微笑着说。

他沉默了许久,气氛开始有些尴尬,我想起身去找那几本杂志,但老感觉他有话想说。他出神地看着前方,表情凝重专注,似乎进入了冥想。我静静等候着,好奇他所为何事。他终于开口时,仿佛只是接续先前的对话,而未察觉那冗长的沉默。

“我从法国回来的时候,亲友都希望我去读大学,但我真的办不到。经历过这么多事情后,我觉得自己没办法回去念书了。况且,我当初在预科学校什么也没学到。我觉得自己无法融入大学生的生活,同学一定不会喜欢我。我不想勉强自己当个大学生,也不认为老师教授的知识是我想知道的。”

“这当然是你自己的事情,”我说道,“但是我不同意你的看法。我懂你的意思,也明白你经历了两年战争,回来却要当个光鲜亮丽的大学生,实在是很烦人。但我不觉得他们会排挤你。我不熟悉美国大学的情况,但我相信美国的大学生和英国的大学生并无太大差异,或许只是比较爱喧哗打闹,但整体来说还是懂事的好孩子,而且如果你不愿意与他们混在一块儿,只要身段放得柔软,是不会有人管你的。我没有像兄长一样去读剑桥,自愿放弃了机会,只想到外头的世界闯一闯。现在回想起来,我真后悔当初的决定,害我犯下不少可以避免的错误。大学教师的人生阅历广,你学得也会比较快,如果没人在一旁提点,免不了要走许多冤枉路。”

“或许吧。我并不怕犯错,搞不好会在其中一条冤枉路上,找到人生的目标。”

“那你的人生目标是?”

他略为迟疑,然后说:“问题就在这里,我也还不太清楚。”

我不发一语,因为似乎也无法回应什么。我从小的人生目标清楚明确,所以对此感到不耐烦,但我按捺住性子,凭着一股直觉,认为这孩子内心虽迷惘却肯上进,可能是未成熟的想法,抑或刚萌芽的情感,让他的灵魂骚动不安,努力摸索着未来的方向。说也奇怪,他竟挑起我的同情心。我从未听他说这么多话,如今才发觉他的声音真是悦耳,说服力十足,且颇有疗愈作用,又有迷人的笑容、深情的黑眸,难怪伊莎贝尔会对他倾心,他确实讨人喜爱。拉里这会儿撇过头,毫不忸怩地盯着我,眼神既在打量,又带笑意。

“昨晚我们一群人出门跳舞之后,你们应该会聊到我吧?”

“确实稍微提到了。”

“难怪他们非要鲍伯叔叔赴宴,他明明讨厌出门的。”

“听说你有个很不错的工作机会。”

“是很棒的工作机会。”

“你会去吗?”

“应该不会。”

“为什么呢?”

“我不想去。”

虽然我是在多管闲事,但窃以为自己是非亲非故的外国人,拉里会比较愿意向我倾吐。

“噢,人家不是常说,如果一无是处,就去当作家吧。”我咯咯笑着。

“我没有什么文采。”

“那你想做什么呢?”

他扬起容光焕发的笑靥。

“鬼混。”他说道。

我勉强笑了笑。

“芝加哥这个地方应该不太适合鬼混,”我说,“好了,不打扰你读书了,我要去找《耶鲁大学季刊》。”